各位兄弟姊妹,今天是教理第213條,問題是:「地獄的存在如何符合天主的無限美善? 」
因為天主這麼愛我們,且這麼美善,這麼好,祂怎會捨得有些人處於痛苦當中?又或者,這樣是否會使天主的無限美善帶有瑕疵呢?
在聖經《伯多祿後書》第3章第9節中 有這樣一句:「天主雖然『願意眾人回心轉意』」但是我們要特別留意「願意」一詞;天主想、天主渴望,因為祂愛我們,想我們回心轉意,接納祂的愛。不過,同時真正的愛又如何呢?真正的愛是給人自由的。沒有自由,強迫的人,又怎能是愛呢?
於是,天主尊重我們的自由決定。如果我們要拒絕祂到底,天主沒有辦法,亦不可能強迫我們。「所以,下地獄是人在完全自由下,故意脫離與天主的共融(合一),在大罪中至死不悔改,拒絕天主的仁慈憐愛。」
所以在《聖經》裡面,在福音當中,耶穌說:「一切罪過和褻瀆,人都可得赦免;但是褻瀆聖神的罪,必不得赦免。」(瑪12:31)即拒絕聖神,聖神就是天主的愛。拒絕天主的愛、漠視天主的愛、不接受祂的愛,怎會得到悔改呢?怎會得到罪赦呢?
其中一個例子,且看耶穌面對猶達斯。並非指猶達斯必定落地獄,但他的經歷是一個好例子。耶穌怎樣做呢?一而再、再而三地用各種方法來邀請猶達斯悔改,給他機會。例如在晚餐廳時,耶穌蘸了一塊餅遞給他,這是一個親近的行動,愛的行動。甚至在山園祈禱的時候,容讓猶達斯來口親自己,同時提醒他:「你是不是用口親來出賣人子?」等等。
但是,猶達斯竟然拒絕到底。雖然如此,猶達斯一定會下地獄嗎?我們的確不知道,因為他自縊而死了。在他斷氣之前會不會悔改呢?我們不作判斷,不肯定。不過,教會肯定的是,天堂上有聖人,公開宣佈哪些人是聖人;但地獄,教會從來沒有肯定過。
雖然如此,我們別要去嘗試,卻要堅持天主對我們的心意,讓我們回應天主對我們的心意:願意眾人回心轉意。
各位弟姐妹,我不知道大家如何,不過我很明白我自己;有許多不足、欠缺、罪惡……真的要好好地跟天主的恩寵合作,回應天主心意。今天就大家一起背誦這聖經金句:「天主願意眾人回心轉意。」──《伯多祿後書》第3章第9節。
《天主教教理簡編》第213條:地獄的存在如何符合天主的無限美善? //天主雖然「願意眾人回心轉意」(伯後3:9),但祂既創造人是自由和負有責任的,祂亦尊重人的決定。所以,下地獄是人在完全自由下,故意脫離與天主的共融,在大罪中至死不悔改,拒絕天主的仁慈憐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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