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兄弟姊妹,今天是教理第214條,問題是:「最後審判是甚麼? 」
最後審判在傳統上叫做「公審判」,有別於「私審判」。私審判是個人的,當離開這個世界的時候,立刻面對天主,看到自己在生命裡面,有沒有或如何回應天主的愛。
於是,有三個地方:地獄、天堂、煉獄。公審判就是最後的審判,即是永遠的獎賞或永遠懲罰的審判。當主耶穌以生者和死者的審判者身份,再度來臨世界的時候,也即是說祂圓滿的愛的出現,對齊集在祂面前的所有異人或惡人進行審判。
這有一個象徵的比喻。在《瑪竇福音》第25章中,主耶穌坐在審判座上,所有的人在祂面前分開。主耶穌要將他們彼此分開,如同牧人分開綿羊和山羊一樣。這就是審判。復活的肉身,以及已經接受審判的靈魂,會一起接受應得的報應。
所以,審判的原則都是一樣,就是人在自由裡面做的決定,然後要負責任的,究竟是走向天主還是遠離天主。但是,有些人會疑問,我們死後已經審判了一次,進行了私審判,為什麼還要第二次?會不會私審判說我會升天堂,公審判又叫我下地獄⋯⋯應該不會。
但是,審判哪裡進行呢?教會的教導沒有這樣去解釋。不過,有些神學家的思想再理解,這裡就是煉獄的靈魂,關乎我們如何為他們祈禱,諸聖相通功,幫助煉靈他們能夠去到天堂上。
所以,轉變就是這些煉獄裡面的煉靈。而我們每一個人都有責任,可以讓最後的審判早日來臨,讓煉靈可以早日登上天堂,與天主永遠在一起。
所有亦有神學家解釋為,那是最後一代人的選擇;他們選擇走向天主,或是遠離天主、拒絕天主。然而,卻不只是他們的,因為之前的每一個世代的人,每一個人類的決定,互相影響。我們設想一下,如果這個時代、這個世代親近天主,大家都皈依悔改,下一代這樣的人,他們的起始點,也就更加接近天主。
所以,我們每一世代的人都要努力。好,今天的金句給大家就是:「他要把他們彼此分開,如同牧人分開綿羊和山羊一樣」──《瑪竇福音》第25章第32節。
《天主教教理簡編》第214條:最後審判是甚麼?//最後審判(公審判)就是永福或永罰的判決。當主耶穌以生者和死者的審判者身分再度來臨時,將對齊集到祂面前的所有「義人或惡人」(宗24:15)進行審判。這個最後審判後,復活了的肉身將與已接受私審判的靈魂一起接受應得的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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