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兄弟姊妹,今天是教理第203條,問題是:「『肉身的復活』有甚麼意思?」
「『肉身的復活』意思是說」……首先我們先從《教理》談論。當中沒有解釋,而是肯定:「人的最終境況不會只是精神體的靈魂與肉身的分離」。
例如我們一些民間信仰,相信人死後只得靈體,不要肉身。反之,我們的信仰相信連同肉身。為什麼?因為我們是整個人。天主是讓整個人──祂創造的是人,一個整體的人──靈魂肉身整個人得救。
保祿在《格林多前書》第15章詳細地解釋「肉身的復活」。他借植物來解釋,說:「你所播種的是一顆籽粒」,但是長出來的植物,是樹等等不同的「形體」,難以想像的。種子是「可朽壞的」,但是生出來的、復活起來的就不一樣了。(格前15:36-44)當中有沒有延續性?有,種子和樹是有延續性的。但是有沒有突破?完全不同的轉化?又非完全不同,卻有一種轉化。他指出的這一種,我們聽過以後卻似懂非懂。
誠然,「肉身的復活」,是指在我們的信仰裡,我們如此相信、如此肯定:因為整個人得救,不只是某一部分得救。但是,該怎樣理解呢?於是神學家在歷史上,借不同事物解釋。保祿是最早一位,可謂第一位神學家,以種子播在地上,然後再生出來新的生命去解釋。
那麼,近代的解釋,我認為更易讓人理解的就是以「關係」:我們作為人,其實是通過我們的肉身,跟他人、跟世界有關。譬如一家人,又如當我踏過這片草地,是通過肉身。於是當我們在榮耀當中,即整個人都在天主懷抱裡,連帶我跟萬物的關係、我跟他人的關係,到達天主那裡。這稱之為「肉身的復活」。而不指我的肉身葬在地下不會腐爛,甚或昔日強調「不准火化」,並非如此。而是指那種「關係」要帶到天主內,從而得到提升和轉化。這就是「肉身的復活」。
今天想邀請大家背誦的聖經金句,就是耶穌所說的:「我是道路、真理、生命。」──《若望福音》第14章第6節。如果主耶穌是生命,現在我們領受祂的……耶穌都說:如果你今天領受我,就不會死的。「誰吃我的肉,並喝我的血,必得永生」(若6:54),什麼意思?就是這份關係,若我們從今天開始建立與主這份愛的關係,堅持著、堅守著這份關係,又怎會死亡呢?永遠可以和生命之主在一起。
「我是道路、真理、生命」──《若望福音》第14章第6節。
《天主教教理簡編》第203條:「肉身的復活」有甚麼意思?//「肉身的復活」意思是說,人的最終境況不會只是精神體的靈魂與肉身的分離,而是我們可朽的肉身有一天也將重獲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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