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道 - 基督教北京守望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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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道 - 基督教北京守望教会 episodes

  • “这事乃出于耶和华”——2017年2月19日主日讲章/晓峰 牧师

     

    经文:《创世记》二十四章

    前言:

    相对于《创世记》前面有些章节的紧张沉重而言,这一章内容令人感到一些轻松和愉快。因为这是一个在上帝引导下的婚姻故事。虽然记载的是以撒娶妻,但依然是亚伯拉罕的故事;虽然是亚伯拉罕的信心故事,但却是藉着亚伯拉罕的老仆人来展开的。下面我们分别从四个人物来分享在这个婚姻故事中他们的信心特点。


    一、亚伯拉罕的信心

    1.亚伯拉罕人生使命的最后一件事

    首先,以撒已经到了甚至已经过了要娶妻的年龄了,这时以撒已经四十岁了(创二十五20)。第二,亚伯拉罕现在已经年纪老迈了,虽然他的年日还有三十五年(以撒四十岁的时候,亚伯拉罕140岁),但他可能也知道自己的人生使命基本完成了,自己可能随时会去见主了。因此他才会让自己的老仆人发誓不会把以撒带回原籍去,如果自己活着看到以撒结婚不需要发誓,老仆人的誓言应该是亚伯拉罕为如果自己已经死了,老仆人还未将以撒娶妻的事给办成预备的。

    因此,本章第一节经文有很强的暗示性,暗示了亚伯拉罕为以撒娶妻这件事将会成为他跟随耶和华上帝波澜壮阔的一生中最后的信心行为。他从蒙召出吾珥,下埃及,与罗得分离,奋勇拯救罗得脱离五王,娶夏甲生以实玛利,为所多玛代求,欺骗亚比米勒,生以撒,献以撒,埋葬撒拉,从出吾珥直到今日,他在应许之地已经生活了近65年的时间,这六十五年间他经历了多次信心的起伏和考验,经历了多次的危机,但他更经历了无比的恩宠,至少七次上帝亲自向他显现、与他立约,保护他、鼓励他、安慰他,每一次不管是因为他的软弱还是他的刚强上帝都与他同在,他在迦南的一生真可以说是“向来在一切事上耶和华都赐福给他”。// 这也与起初上帝在呼召他出吾珥的时候,给他的应许相呼应“我必赐福给你”(创十二2)。

    2.亚伯拉罕为何一定要为以撒娶一个自己家乡的女子为妻?

    亚伯拉罕为何一定要差派一个可靠的老仆人回自己的家乡去为儿子娶妻呢?是像我们今天基督徒的婚姻考量一样,主要是基于信仰的层面吗?是的,正如亚伯拉罕对仆人所说的为以撒娶妻主要基于上帝给他的后裔和土地的应许。耶和华神曾多次应许亚伯拉罕要将迦南地赐给他和他的后裔(创十三15,十五18,十七8),虽然这地直到今日还是寄居之地,但亚伯拉罕却相信上帝的应许必定实现。因此,在要求老仆人起誓的时候,他说:“你要谨慎,不要带我的儿子回那里去,耶和华天上的主,曾带领我离开父家和本族的地,对我说话起誓说‘我要将这地赐给你的后裔’”。亚伯拉罕让老仆人起誓的重点是无论如何不能带着以撒离开应许之地回故乡去。当然,亚伯拉罕差派仆人回自己老家为以撒娶妻不是指亚伯拉罕要给以撒找一个具有共同信仰的基督徒姊妹,因为亚伯拉罕的家乡也不是敬畏上帝的地方,迦南地的人拜偶像,吾珥人也拜偶像。蒙召认识耶和华神的家庭已经从吾珥出来了。

    亚伯拉罕不选迦南地的女子为以撒娶妻,基于信仰的考虑应该有两个层面,一不想让以撒被迦南地上的风俗所影响。二不愿意上帝的应许被人质疑。从属世的角度来讲,以撒若在迦南寄居之地娶妻生子,会更有利于他在寄居之地安定下来。但如果以撒娶了迦南地上的女子为妻,女子的娘家近在咫尺,文化和家族的影响力对于亚伯拉罕这个寄居者家庭来讲很可能将会是灭顶之灾。不但在信仰层面会有巨大的挑战,而且将来上帝应许实现的时候,可能会有人说,这地本来就是某某人家的,这并非是上帝所应许赐予的。就是说,以撒不能以迦南人女婿的身份来承受应许,免得被人说是迦南本地人的后裔得了迦南地。

    所以,回老家去为以撒娶妻是基于对上帝应许必定成就的信心所做的决定。

    二、老仆人的信心

    亚伯拉罕所采用的方法就是差派一个自己信任的人替自己和以撒去完成这事。他虽然如此信任这个仆人,但是为以撒娶妻是如此重大的事件,不单单是建立家庭的问题,还关系到上帝应许的层面,值得他慎重对待。将手放在大腿底下起誓的方式就表明亚伯拉罕是极其郑重地将一件重大的事情交在了老仆人的手中。

    虽然本章的主题是以撒娶妻,但是似乎主要人物是亚伯拉罕的老仆人似的。传说这个老仆人就是十五章里亚伯拉罕所说的大马士革人以利以谢,但圣经并没有记下这个老仆人的名字。上帝却透过这位老仆人赐福给亚伯拉罕,藉着这个老仆人的敬虔、忠诚和智慧把以撒娶妻这件事办的尽善尽美。如果这个老仆人真的是以利以谢的话,就更加显出了他的忠心谦卑。在这位老仆人展现了圣经里忠心又有见识的典型仆人形象。

    1.老仆人的谨慎可靠

    面对亚伯拉罕的信任和差派,把这么重大的事情交在自己手中来办理,这位老仆人没有因被重看而感恩涕零、不假思索地就答应了。这样的答应很多时候是不可靠的表现,要么没有考虑事情的难度就随意应承,要么就是根本就没有将主人的托付放在心上,想糊弄了事。

    仔细想一下亚伯拉罕的托付,其实并不容易完成,第一个问题就是你怎么找到一个合适的女子呢?第二个问题是假设找到了,这女子的家人会同意吗?第三个问题是,假如这女子的家人同意,这女子愿意跟随一个陌生人离开家乡来和一个从未谋面的人结婚吗?老仆人已经想到这一点,也对亚伯拉罕提出来。在得到亚伯拉罕的进一步说明之后,老仆人才应承下这个艰巨的任务。

    2.老仆人对耶和华上帝的依靠

    但亚伯拉罕的这个老仆人之所以愿意替亚伯拉罕去做这件难度颇大的事情,从根本上是因为他对亚伯拉罕所信之神的信心。亚伯拉罕对他所说的“耶和华天上的主…他必差遣使者在你面前,你就可以从那里为我儿子娶一个妻子”才是这个老仆人敢于出去的原因。跟随亚伯拉罕最大的福分其实不是被亚伯拉罕信任和衣食无忧,而是认识和敬畏亚伯拉罕的神,这也表明亚伯拉罕在自己的仆人面前为耶和华上帝做了美好的见证,对仆人有很大的影响。

    这影响就表现在老仆人在整个寻找的过程中对耶和华上帝的祈求、感恩和颂赞上。从到了拿鹤的城外井边就祷告恳求神给一个印证,让他能认出有哪个合适的女子(创二十四12-14)。当利百加符合了印证条件之后,老仆人又低头向耶和华下拜称颂神(创二十四26-27),在听到拉班答应了这桩婚事之后,老仆人第三次俯伏在地向耶和华神感恩(创二十四52)。这也正是亚伯拉罕所信任的这位老仆人的信心体现,他所依靠的不是自己多年对亚伯拉罕的忠诚,不是自己的人生经验,不是自己的见识和智慧,他所依靠的是亚伯拉罕的神。

    3.老仆人所提的印证条件

    老仆人来到拿鹤城外的井边,在当时打水的主要是女性,而且多集中在早上或者傍晚天气凉爽的时候,而且为了安全很少一人单独行动,多是几人结伴而来。亚伯拉罕的老仆人就选在这样一个便于认识很多女子的时间、地点。在这个地方老仆人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向他主人亚伯拉罕的神来祷告。祷告中向耶和华神求两个印证条件,以便认出适合作为以撒妻子的人选。虽然后面利百加一出场圣经就说明了她是一个容貌极其俊美的女子(创二十四16),但这不是亚伯拉罕的老仆人所求的,老仆人没有把容貌俊美作为印证条件向耶和华上帝求,他所求的辨认条件就两个,当他请求喝水时这女子愿意给他,并且,这女子还愿意主动打水给他的骆驼喝。这样的条件主要是针对一个人的内心品格,不但是以举手之劳来表达热情好客、乐于助人,而且还愿意付出大的代价来乐于助人。

    我们可能觉得这个老仆人所提的条件太宽泛了,太简单了,不具有超然特征,能满足这样条件的人太容易出现了。需要说明的是,的确当地的风俗是若有陌生人需要喝水的话,本地人理当热心帮助,为他们提供水喝。但是人们通常不会主动问对方是否需要给他的牲口打水喝。亚伯拉罕的老仆人所求的印证重心其实在于自己没有提出给骆驼喝水的请求时,看哪个女子愿意主动提出为自己的骆驼打水喝。提出人要喝水的请求被应允不算为合适的印证,因为这是当时社会的惯例,不具有特别的“辨识性”。如果这天傍晚有十个女子出来打水,这十个人基本上都会答应喝水的请求,老仆人也无从辨认。但主动为陌生人的骆驼打水喝就是一个不寻常的举动了。因为一般情况下为解人渴所需要的水量很小,打一罐上来就行,这是个轻而易举的善行,不需要太大的爱心和热心就可以。但为牲畜打水喝,所需要的爱心要大的多。我们要知道,老仆人是带着十匹骆驼来的(创二十四10)。长途跋涉之后十匹骆驼需要的饮水量,是非常恐怖的,不要说一个女孩子,即使是一个身体强壮的成年男子可能都需要汗流浃背才能供上。我们从经文看到,利百加打的水让这十匹骆驼都喝足了(创二十四22),这种心灵与身体的强壮要求,在现实生活中,已经是很高的要求了,这样的女孩子并不多见。其实,亚伯拉罕的这个老仆人所设立的这个印证中的主动为他的骆驼打水喝,不单单需要一个人并不常见的慷慨、爱心、热心、怜悯等品格,而且还得需要这个女子有足够的体力与做事的能力。为亚伯拉罕的儿子娶妻,考察一个高标准的品格和身体状况其实并不过分。但利百加给十匹骆驼喂足了水之后,我们还是可以猜想到老仆人包括和他同行的人估计都已经惊呆了。我想,这个老仆人其实并没有求上帝预备一个女孩子能把十匹骆驼都喂饱,只要她愿意主动地给骆驼打水喝就可以了。老仆人也没有想到上帝让他遇见的这个女子竟然是如此的超乎想象、出类拔萃。

    但即使这样,老仆人在这里向上帝所求的两个印证,与后来基甸的羊毛露水法所求的印证还是有所不同。第一,基甸的羊毛露水法是超自然的印证条件,老仆人所求的虽然对人的品格、体力要求很高但还在一个自然范畴里。第二,基甸的羊毛露水法并非是为了让上帝的旨意显明出来,而是上帝的旨意已经在基甸的心里显明,他出于自己内在里面的一些惧怕和挣扎,除了内心里面所听到的声音,他还需要上帝以一个外在可见的超自然的方式来印证这个带领的声音的确是从上帝来,好让自己“无可推诿”。老仆人的做法却是,他真的并不知道上帝预备的女子是谁。如果老仆人祷告之前,抬头看见一个美貌的女子前来打水,圣灵在他心里感动他说:就是这个女子。老仆人然后再祷告说:主啊,如果是这个女子就让我在求水喝的时候,她主动提出也为我的骆驼打水喝,这样我就确定了刚才你在我心里给我的感动和带领了。亚伯拉罕的仆人是先祷告之后,才遇见利百加的。

    // 这是否可以应用在我们今日的生活,用于来判断上帝旨意的显明呢?求印证从圣经原则来看似乎并未清楚地反对,旧约有这样的例证,新约除了掣签选出马提亚(徒一26)之后就没有任何经文和例证支持求印证的做法了。所以,通常情况下无须以求印证的方式来明白上帝的旨意和引导,藉着祷告凭着信心去行事就可以了。因为我们今日有圣经整全的真理启示,有圣灵的内在的感动、带领和光照的工作,圣灵更多是藉着圣经中真理的话语在我们的内心来引导我们。所以,很多时候我们所说的印证,可能都不同于旧约那种超然的标记,而是一些自然的引导迹象。其实,道德、信心和常识,这三个方面基本足够用来显明或向左或向右了。道德方面比如要思想做这个选择符合圣经所启示的上帝的心意吗?对于荣耀上帝有帮助吗(会影响上帝的荣耀吗)?对于他人有益处吗(会对他人造成损害吗)?信心层面要鉴察你的内心平安吗(你是否还有很多疑惑、不确定等等)?常识的层面指是否违反上帝普遍恩典在基本社会规范和文化中的施行(即众人以为美的事)?

    我们还需要知道的是,以撒娶妻的事件是一个特殊事件,这种娶妻模式并不具有婚姻可以直接借鉴的普遍意义。因为以撒的娶妻不单单是要一个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的事情,而是在上帝救恩历史的特别历史时期,关涉到给亚伯拉罕应许的传承和实现层面。

    具体到婚姻的层面,如何知晓对方是上帝为自己所预备的呢?有很多方式可以帮助我们来判断,如首先要问自己的问题是,我了解他吗?基本的家庭、个人情况。我爱他吗?从感情到具体的欣赏之处到了什么程度。他对上帝、对婚姻的基本看法我能认同吗?,然后要征求自己的父母、牧者、亲密的肢体等人的意见。

    4.老仆人的智慧和忠诚

    1)给利百加礼物

    老仆人等到利百加把十头骆驼都喂足了后,马上拿出贵重的金饰品戴在她身上表示感谢。当时一个雇工一年的工资平均大约十舍客勒银子,而老仆人给利百加戴在手上的是重十舍客勒的金镯子。我们要思想的是,老仆人此时虽然基本认为这可能就是上帝为以撒所预备的妻子,但他对利百加的表达只在礼物的层面上很贵重,却没有很贸然、粗鲁地就跟利百加说,你就是我要找的人,跟我回去同我家少主人成亲吧。更没有欣喜若狂之下指挥其他人把利百加给抢走,直接从井边就返回迦南地了。虽然上帝垂听了老仆人的祷告,给了超过所祈求的印证指标,但这是婚姻事件,即使有印证这也只是一个单方面的印证,只说明这个女子附和了老仆人的要求,只意味着老仆人可以有所表示,可以有进一步的拜访了。还不能完全认定一定就是利百加,真正的显明还需要征求利百加家人的意见和利百加本人的意见来确定。所以,没有人可以凭着自己在祷告中的感动或者自认为是上帝的带领就单方面宣告某个人是上帝为自己预备的配偶,更不可以不顾对方的意见和感受就提出进入婚姻的要求。

    在动身前往利百加家之前,老仆人再次向耶和华上帝感恩和颂赞,上帝所预备的道路通达宽广,超过人的所求所想。利百加真的是具有强壮的体力和迅捷的行动力,打水喂足十匹骆驼之后,又跑步回到家中把自己的哥哥给叫来了。

    2)先定婚事后吃饭

    跟着拉班来到利百加的家里,老仆人拒绝了拉班热情的饮食款待。这就是老仆人对于所托付之事的忠诚,老仆人的忠诚在于先要清楚地知道利百加是否就是上帝所预备的女子,然后再吃饭。我们需要留意两个细节,一老仆人原封不动地将整个事件描述之后,马上就要求拉班给一个明确的回复:行还是不行,现在就可以告诉我(创二十四49)。二等到拉班同意了,老仆人向耶和华神感恩祷告之后,立刻正式下了聘礼,将这婚事完全敲定。等一切事情都办妥之后,他才和随行的人吃饭。

    3)马上动身不耽延

    第二天一早老仆人就准备返回,而利百加的哥哥拉班和母亲则请求十天后才让利百加跟亚伯拉罕的老仆人回去,这是合乎情理的说法。但显然老仆人此刻归心似箭,他要急着赶回去好告诉亚伯拉罕上帝所预备的出人意料的恩典。这种毫不耽延一方面说明了老仆人心里的高兴,一方面也表达了他以亚伯拉罕给他的托付为重,一夜的休息对于长途跋涉了很长一段时间的人来讲是不够的,更何况这么大年龄的人。但他现在内心火热,不顾辛劳,一心想要回去复命,越快越好。

    三、利百加的信心

    一边是老仆人请求马上就动身回迦南的迫不及待,一边是自己的家人希望多住几天的恋恋不舍,决定权被放在了利百加的面前。上帝再次显出祂格外的带领。利百加回答:我去。不但拉班和利百加的母亲觉得意外,可能连亚伯拉罕的老仆人也觉得意外。这个决定不同寻常,也不合乎常理。这不是说利百加头脑简单,莽撞无知;也不是说她和家人关系不好,早就盼着离家而去,更不是说她贪恋钱财,想过富贵生活。我们应该留意到,本章有四分之一的篇幅记载了老仆人对利百加一家人的讲话,将整个事件的过程完整地叙述了一遍,在我们看起来是一个重复,但实际是为了利百加如此果断地决定埋下来伏笔。不但给拉班解释事情的来龙去脉,更是为了让利百加知道这个事件的前因后果。我们有足够的理由相信,老仆人陈述的时候,利百加就在旁边仔细聆听。因此,第二天利百加看似不假思索的决定,其实已经经过了一夜的酝酿了。

    这也可以看作是利百加信心的选择。她可能听自己的父母哥哥说起过亚伯拉罕一家的情况,但是面对自己要真的离开自己的本地、本族、父家,前往一个陌生的地方,并要嫁给一个从未谋面的陌生人的时候,无论如何是需要极大勇气的。利百加被吸引的并非是亚伯拉罕的富有,而是亚伯拉罕的神。老仆人在利百加面前为耶和华神做了一个美好的见证,利百加从未想到过自己主动乐意为一个陌生人的骆驼打水喝竟然进入到了耶和华神的计划中了,她可能在期盼自己将来的人生在耶和华上帝所大大祝福的这个家庭中会是什么样的呢。利百加的信心与当年听到上帝呼召就离开本地、本族、父家的亚伯拉罕有些类似,也唯有这样的信心才能成为应许家族的女主人吧。

    既然自己的妹妹如此坚定地要跟着亚伯拉罕的仆人走,拉班和她母亲就只能祝福了。就连他们的祝福也是耶和华上帝藉着他们的口所给的真实的应许预言。从后裔和土地两个方面正与上帝给亚伯拉罕的应许相合。

    四、以撒的信心

    利百加跟着亚伯拉罕的仆人来到迦南的田野,看到远处那个在田间安静默想的人,她凭着直觉就知道这人应该就是以撒。她急忙从骆驼上下来,表达了对以撒的尊重。可能对于以撒来说他没有想到,这个在夕阳的光辉中骑着骆驼而来的女子就是自己的新娘。但他知道这个陌生女子一定与自己有某些关系,因为他所熟悉的自己父亲最信任的老仆人陪着一起来的。老仆人再一次用较长的篇幅把一个更完整的过程对以撒讲了一遍。

    似乎这也印证了以撒对于自己父亲为自己娶妻这事一无所知,但这对以撒似乎也没有什么负面的影响,以撒没有因为不征求自己的意见就非常生气地拂袖而去,反而把利百加领进母亲撒拉生前居住的帐篷里。

    我想,以撒的信心如同他被献祭时的顺服一样,乃在于他深信父亲亚伯拉罕的安排是出于耶和华神的带领。本章最后一节经文中的“爱”与“安慰”这两个词非常强烈地表达了以撒和利百加在婚姻中的彼此相爱的融洽和美好关系。也就印证了这的确是上帝的美意。

    // 在两个人成婚之前以撒和利百加并不相识相知,他们的爱情是从婚姻开始的。是在婚姻中他们开始了彼此的熟知、了解,并彼此相爱。因此,婚姻不是爱情的终结,反而婚姻才是爱真正的培育环境。

    五、今日的借鉴

    1.忠诚有见识的仆人

    这是一个完美仆人的形象,谨慎、忠诚有见识。面对托付考量的仔细而深入,不随意答应和承诺,只做自己能力范围内的事,但一旦承诺就尽一切可能来完成。更为重要的是,亚伯拉罕的老仆人不是依靠自己的能力,而是对亚伯拉罕的神的依靠和祈求。

    2.基于信仰的婚姻考量

    亚伯拉罕之所以不在迦南本地为以撒娶妻,主要是信仰层面的考虑,而非属世的好处。虽然找一个迦南本地人对于以撒在寄居地的生活会有很多便利,但是对信仰和应许信心的持守却有巨大的危机。无论是为子女婚姻祷告的父母,还是渴望进入婚姻的弟兄姊妹,需要学习的是从信仰的层面衡量婚姻的选择,而非是从属世的层面。

    3.利百加的果断勇敢

    在这个故事中,利百加最值得效法的地方除了她乐于助人的品格和强健的体魄和能力之外,就是她的勇气。去一个陌生的地方和一个陌生的人结婚,这对于一个人的挑战非常大。但这种勇气不是来自利百加性格中的莽撞和任性,而是可以看作这是基于上帝给她的呼召而做的选择。参照曾淼姊妹上个主日的分享来看,在没有现代交通和通信手段的当时社会,离开家乡和亲人从某个角度而言就意味着和自己过去生命相关以及所依赖的一切的完全的断开,这是一个唯独仰望上帝才能走下去的道路。婚姻具有类似的性质,你一旦确定了上帝的心意,一旦决定要和一个人进入婚姻了,那么就应当以一种一往无前的冒险精神把自己完全交托在上帝手中,扑身投入,不留后路,忠诚委身。

    4.以撒的顺服

    以撒的婚姻完全是上帝的预备。在这个故事中,除了最后一小段经文提到了以撒爱利百加之外,没有任何提到以撒在前期有什么参与。就像献以撒的时候没有与撒拉商量一样,这一次亚伯拉罕也没有征求以撒的意见,没有和以撒商量,而是直接就委托给自己的老仆人去办这件事了。从亚伯拉罕郑重其事地让老仆人起誓就可以知道,这不是亚伯拉罕不看重以撒的婚姻,反而是极其看重以撒的婚姻,他知道上帝的心意是什么,就照着去做了。

    而对于以撒在前期的缺席记载,就表明了以撒对上帝心意的顺服。这不是一个包办婚姻的案例,而是一个顺服的案例。以撒的顺服不但表现在亚伯拉罕献他为祭的时候,也表现在面对父亲为自己所准备的婚姻上。基督徒在自己的配偶选择上也应当效法以撒对上帝旨意的顺服,不是凭着自己的意思和标准,而是照着上帝的意思和标准。

    以撒似乎在这件关乎自己与人生命关系中最重要的事情上毫无作为,他在被动甚至是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上帝藉着他父亲的信心和老仆人的忠诚,把上帝为他预备的妻子带领到了他的面前。事就这样成了。

    5.上帝所给的印记

    从亚伯拉罕差派自己的老仆人要求他指着耶和华起誓开始,上帝就一路显出带领的恩典。第一带领老仆人走到亚伯拉罕的兄弟所居住的城市,第二感动老仆人在开始确定人选之前先祷告,第三马上就垂听祷告让利百加显明出来,第四藉着见面礼知晓了这是亚伯拉罕兄弟的孙女并被允准住在她家,第五拉班作为监护人同意将利百加嫁给以撒,第六利百加也乐意前往一个陌生的地方,第七以撒对利百加的爱。由此我们看到,在婚姻的预备过程中,上帝在每一个关键的环节上都会有格外的恩典和带领。

    【箴3:6】 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认定他,他必指引你的路。

    回应诗歌:《全路程我救主领我》55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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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事乃出于耶和华”——2017年2月19日主日讲章/晓峰 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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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文:《创世记》二十四章

    前言:

    相对于《创世记》前面有些章节的紧张沉重而言,这一章内容令人感到一些轻松和愉快。因为这是一个在上帝引导下的婚姻故事。虽然记载的是以撒娶妻,但依然是亚伯拉罕的故事;虽然是亚伯拉罕的信心故事,但却是藉着亚伯拉罕的老仆人来展开的。下面我们分别从四个人物来分享在这个婚姻故事中他们的信心特点。

    一、亚伯拉罕的信心

    1.亚伯拉罕人生使命的最后一件事

    首先,以撒已经到了甚至已经过了要娶妻的年龄了,这时以撒已经四十岁了(创二十五20)。第二,亚伯拉罕现在已经年纪老迈了,虽然他的年日还有三十五年(以撒四十岁的时候,亚伯拉罕140岁),但他可能也知道自己的人生使命基本完成了,自己可能随时会去见主了。因此他才会让自己的老仆人发誓不会把以撒带回原籍去,如果自己活着看到以撒结婚不需要发誓,老仆人的誓言应该是亚伯拉罕为如果自己已经死了,老仆人还未将以撒娶妻的事给办成预备的。

    因此,本章第一节经文有很强的暗示性,暗示了亚伯拉罕为以撒娶妻这件事将会成为他跟随耶和华上帝波澜壮阔的一生中最后的信心行为。他从蒙召出吾珥,下埃及,与罗得分离,奋勇拯救罗得脱离五王,娶夏甲生以实玛利,为所多玛代求,欺骗亚比米勒,生以撒,献以撒,埋葬撒拉,从出吾珥直到今日,他在应许之地已经生活了近65年的时间,这六十五年间他经历了多次信心的起伏和考验,经历了多次的危机,但他更经历了无比的恩宠,至少七次上帝亲自向他显现、与他立约,保护他、鼓励他、安慰他,每一次不管是因为他的软弱还是他的刚强上帝都与他同在,他在迦南的一生真可以说是“向来在一切事上耶和华都赐福给他”。// 这也与起初上帝在呼召他出吾珥的时候,给他的应许相呼应“我必赐福给你”(创十二2)。

    2.亚伯拉罕为何一定要为以撒娶一个自己家乡的女子为妻?

    亚伯拉罕为何一定要差派一个可靠的老仆人回自己的家乡去为儿子娶妻呢?是像我们今天基督徒的婚姻考量一样,主要是基于信仰的层面吗?是的,正如亚伯拉罕对仆人所说的为以撒娶妻主要基于上帝给他的后裔和土地的应许。耶和华神曾多次应许亚伯拉罕要将迦南地赐给他和他的后裔(创十三15,十五18,十七8),虽然这地直到今日还是寄居之地,但亚伯拉罕却相信上帝的应许必定实现。因此,在要求老仆人起誓的时候,他说:“你要谨慎,不要带我的儿子回那里去,耶和华天上的主,曾带领我离开父家和本族的地,对我说话起誓说‘我要将这地赐给你的后裔’”。亚伯拉罕让老仆人起誓的重点是无论如何不能带着以撒离开应许之地回故乡去。当然,亚伯拉罕差派仆人回自己老家为以撒娶妻不是指亚伯拉罕要给以撒找一个具有共同信仰的基督徒姊妹,因为亚伯拉罕的家乡也不是敬畏上帝的地方,迦南地的人拜偶像,吾珥人也拜偶像。蒙召认识耶和华神的家庭已经从吾珥出来了。

    亚伯拉罕不选迦南地的女子为以撒娶妻,基于信仰的考虑应该有两个层面,一不想让以撒被迦南地上的风俗所影响。二不愿意上帝的应许被人质疑。从属世的角度来讲,以撒若在迦南寄居之地娶妻生子,会更有利于他在寄居之地安定下来。但如果以撒娶了迦南地上的女子为妻,女子的娘家近在咫尺,文化和家族的影响力对于亚伯拉罕这个寄居者家庭来讲很可能将会是灭顶之灾。不但在信仰层面会有巨大的挑战,而且将来上帝应许实现的时候,可能会有人说,这地本来就是某某人家的,这并非是上帝所应许赐予的。就是说,以撒不能以迦南人女婿的身份来承受应许,免得被人说是迦南本地人的后裔得了迦南地。

    所以,回老家去为以撒娶妻是基于对上帝应许必定成就的信心所做的决定。

    二、老仆人的信心

    亚伯拉罕所采用的方法就是差派一个自己信任的人替自己和以撒去完成这事。他虽然如此信任这个仆人,但是为以撒娶妻是如此重大的事件,不单单是建立家庭的问题,还关系到上帝应许的层面,值得他慎重对待。将手放在大腿底下起誓的方式就表明亚伯拉罕是极其郑重地将一件重大的事情交在了老仆人的手中。

    虽然本章的主题是以撒娶妻,但是似乎主要人物是亚伯拉罕的老仆人似的。传说这个老仆人就是十五章里亚伯拉罕所说的大马士革人以利以谢,但圣经并没有记下这个老仆人的名字。上帝却透过这位老仆人赐福给亚伯拉罕,藉着这个老仆人的敬虔、忠诚和智慧把以撒娶妻这件事办的尽善尽美。如果这个老仆人真的是以利以谢的话,就更加显出了他的忠心谦卑。在这位老仆人展现了圣经里忠心又有见识的典型仆人形象。

    1.老仆人的谨慎可靠

    面对亚伯拉罕的信任和差派,把这么重大的事情交在自己手中来办理,这位老仆人没有因被重看而感恩涕零、不假思索地就答应了。这样的答应很多时候是不可靠的表现,要么没有考虑事情的难度就随意应承,要么就是根本就没有将主人的托付放在心上,想糊弄了事。

    仔细想一下亚伯拉罕的托付,其实并不容易完成,第一个问题就是你怎么找到一个合适的女子呢?第二个问题是假设找到了,这女子的家人会同意吗?第三个问题是,假如这女子的家人同意,这女子愿意跟随一个陌生人离开家乡来和一个从未谋面的人结婚吗?老仆人已经想到这一点,也对亚伯拉罕提出来。在得到亚伯拉罕的进一步说明之后,老仆人才应承下这个艰巨的任务。

    2.老仆人对耶和华上帝的依靠

    但亚伯拉罕的这个老仆人之所以愿意替亚伯拉罕去做这件难度颇大的事情,从根本上是因为他对亚伯拉罕所信之神的信心。亚伯拉罕对他所说的“耶和华天上的主...他必差遣使者在你面前,你就可以从那里为我儿子娶一个妻子”才是这个老仆人敢于出去的原因。跟随亚伯拉罕最大的福分其实不是被亚伯拉罕信任和衣食无忧,而是认识和敬畏亚伯拉罕的神,这也表明亚伯拉罕在自己的仆人面前为耶和华上帝做了美好的见证,对仆人有很大的影响。

    这影响就表现在老仆人在整个寻找的过程中对耶和华上帝的祈求、感恩和颂赞上。从到了拿鹤的城外井边就祷告恳求神给一个印证,让他能认出有哪个合适的女子(创二十四12-14)。当利百加符合了印证条件之后,老仆人又低头向耶和华下拜称颂神(创二十四26-27),在听到拉班答应了这桩婚事之后,老仆人第三次俯伏在地向耶和华神感恩(创二十四52)。这也正是亚伯拉罕所信任的这位老仆人的信心体现,他所依靠的不是自己多年对亚伯拉罕的忠诚,不是自己的人生经验,不是自己的见识和智慧,他所依靠的是亚伯拉罕的神。

    3.老仆人所提的印证条件

    老仆人来到拿鹤城外的井边,在当时打水的主要是女性,而且多集中在早上或者傍晚天气凉爽的时候,而且为了安全很少一人单独行动,多是几人结伴而来。亚伯拉罕的老仆人就选在这样一个便于认识很多女子的时间、地点。在这个地方老仆人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向他主人亚伯拉罕的神来祷告。祷告中向耶和华神求两个印证条件,以便认出适合作为以撒妻子的人选。虽然后面利百加一出场圣经就说明了她是一个容貌极其俊美的女子(创二十四16),但这不是亚伯拉罕的老仆人所求的,老仆人没有把容貌俊美作为印证条件向耶和华上帝求,他所求的辨认条件就两个,当他请求喝水时这女子愿意给他,并且,这女子还愿意主动打水给他的骆驼喝。这样的条件主要是针对一个人的内心品格,不但是以举手之劳来表达热情好客、乐于助人,而且还愿意付出大的代价来乐于助人。

    我们可能觉得这个老仆人所提的条件太宽泛了,太简单了,不具有超然特征,能满足这样条件的人太容易出现了。需要说明的是,的确当地的风俗是若有陌生人需要喝水的话,本地人理当热心帮助,为他们提供水喝。但是人们通常不会主动问对方是否需要给他的牲口打水喝。亚伯拉罕的老仆人所求的印证重心其实在于自己没有提出给骆驼喝水的请求时,看哪个女子愿意主动提出为自己的骆驼打水喝。提出人要喝水的请求被应允不算为合适的印证,因为这是当时社会的惯例,不具有特别的“辨识性”。如果这天傍晚有十个女子出来打水,这十个人基本上都会答应喝水的请求,老仆人也无从辨认。但主动为陌生人的骆驼打水喝就是一个不寻常的举动了。因为一般情况下为解人渴所需要的水量很小,打一罐上来就行,这是个轻而易举的善行,不需要太大的爱心和热心就可以。但为牲畜打水喝,所需要的爱心要大的多。我们要知道,老仆人是带着十匹骆驼来的(创二十四10)。长途跋涉之后十匹骆驼需要的饮水量,是非常恐怖的,不要说一个女孩子,即使是一个身体强壮的成年男子可能都需要汗流浃背才能供上。我们从经文看到,利百加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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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在你们中间是外人,是寄居的——2017年2月12日主日讲章/曾淼 实习传道


    弟兄姊妹:主日平安!

    经过了上一章献以撒的信心考验,亚伯拉罕的故事已近尾声。在这一章中,亚伯拉罕的妻子撒拉寿终,这次他真的经历与至亲的生离死别,并且要购置产业来埋葬亲人。这是创世记十二章进入族长故事单元以来,第一次关于死亡的完整记录,其中有许多地方是值得我们思想和学习的。

    一、存着信心而死

    我们先看前两节。“撒拉享寿一百二十七岁,这是撒拉一生的岁数。撒拉死在迦南地的基列亚巴,就是希伯仑,亚伯拉罕为她哀恸哭号。”如果当时也有追思礼拜的话,我想这就是印在小册子上的话,以及追思礼拜上的场景。一个人到了生命终结的那一刻,就显出上帝赐给这个人在地上生活的年日;他/她葬埋之处显出哪里是这个人的故土;以及生者当中何人追念他/她。撒拉作为亚伯拉罕的妻子,当年与亚伯拉罕一同领受上帝呼召、出了迦勒底的吾珥往迦南地去。虽然圣经记载的多为亚伯拉罕的事迹,但我们应当记得,在这整个过程中撒拉同样地信靠上帝、经历信仰的起伏挣扎,有时甚至因为丈夫的软弱而陷自己的生命于危险之中。出吾珥之前,撒拉“不生育,没有孩子”(创11章30节),死的时候却育有一子。希伯来书11章的“信心榜”这样评价撒拉:“虽然过了生育的岁数,还能怀孕,因她以为那应许她的是可信的。所以从一个仿佛已死的人就生出子孙,如同天上的星那样众多,海边的沙那样无数”(来11章11-12节)。因此撒拉的一生,是活出信心的一生。

    她死在、也埋在希伯仑,就是亚伯拉罕自与侄儿罗得分离之后所居住之地(创13章18节),更是上帝许诺在将来要赐给他们后裔作产业的应许之地。 而亚伯拉罕为她“哀恸哭号”,让我们切实地感受到他对撒拉的爱和不舍。哀恸和泪水是上帝赐给我们纾解心中伤痛的方式。旧约、尤其是诗篇当中有大量的篇幅描述上帝子民心中的哀恸。

    死亡而来的地上生命的终止,带来两方面的断裂与张力。第一,撒拉死了,而上帝的应许还没有完全实现。当年亚伯拉罕初到迦南地,耶和华向他显现,说:“我要把这地赐给你的后裔”(创12章7节)。现在撒拉死了,过不多久亚伯拉罕也会跟着离世,然而他们在上帝所赐给他们后裔的应许之地上,定准所拥有的不过是一块坟地。第二,罪带来死亡,死亡带来分离。每个人活在世上所必然要经历的,就是与亲人的生离死别,区别只在于早点或晚点。做心理辅导的弟兄跟我讲,当人所处、或认知的不同现实出现断层时,就会出现一些心理问题,而他们所做的,就是在二者之间搭一座桥。那前面提到的这两方面断层如何衔接呢?关于第一点,土地的应许虽然还没有实现,但是后裔已经有了,而这后裔的出生完全出于上帝的大能。有了这原本不可能、但是因着上帝的大能和信实成为可能的后裔,对于那看不见、还未得着的土地也就有了盼望。 因此,死亡不能胜过或阻断上帝的应许所带来的盼望,反而是承受神应许之人的盼望能够超越死亡。第二点则更关乎我们信仰的核心——那就是,从死里复活的耶稣基督终将再来、把我们带到面见上帝的永恒国度里;但是在那之前,我们必须要经历死亡。正如希伯来书的作者所说,“这些人都是存着信心死的, 并没有得着所应许的,却从远处望见,且欢喜迎接,又承认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基督徒的死,是存着信心的死,是今生没有完全得着、却盼望着那将来完全成就的应许的死,是带着喜乐奔赴未知的死。如何面对死亡,也许正是表明我们信心、以及显出我们与世人之分别的最好时机。

    二、我在你们中间是外人,是寄居的

    而这样的对待死亡的态度,定会带来与之相匹配的人生态度,因为如何看待死亡——确切地说是如何看待死后,必然显明在我们如何活着、如何度过每一天。孔子云:“未知生,焉知死”;而对于基督徒来说恰恰相反,是未知死,焉知生。我想这也就是孙长老所分享过的——“从终末的角度来看待生命”。这个基督徒的人生观,用刚才所引用的希伯来书作者的话是“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用亚伯拉罕在赫人面前的话说,就是“我在你们中间是外人,是寄居的”(创23章4节)。这是我今天想要重点跟大家分享的。

    “外人”这个词是说不是源自本地,“客旅”和“寄居”是说此地不是最终目的地,只是作为一个阶段中转、过渡,原文这个词一般用于希伯来人支搭帐篷的游牧生活方式的语境中。讲到这里我们不得不回溯到创世记十二章的开头——“耶和华对亚伯兰说:‘你要离开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这是亚伯拉罕客旅、寄居生活的开始,它源于上帝自己的拣选和呼召。弟兄姊妹,我想请大家花一点时间来思想,在亚伯拉罕那个没有任何现代通讯工具、交通工具的时代,“离开本地、本族、父家”对他来说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与过去与他生命相关、他所倚靠的一切都割断联系,从此他必须将旧有的一切抛在背后、从今以后只能唯独仰望上帝前面的应许和带领。而这就是自创世记十二章起上帝所开启的有关创造和拯救的新计划。作为上帝所拣选与呼召、以显明这新创造与新拯救的对象——亚伯拉罕,他所要回应的是相信、是跟随,是踏上一条前途未卜、孤独而漂泊的旅程。正如他第一次听到上帝呼召就启程了那样,之后亚伯拉罕也一直过着支搭帐篷、随时准备好起行的游牧生活。不仅他如此,以撒如此,雅各也如此。“旅程”也成了贯穿整本圣经的一个母题——出埃及的旅程、旷野的旅程、征战的旅程、被掳的旅程、归回的旅程、宣教的旅程。放在整本圣经的框架下来看,创世记十二章以后的这种种旅程,无不是对应着前十一章人类犯罪以后被上帝赶出伊甸园(创3章23-24节)、又不断从他的面前被放逐和分散(创4章16节、6章13节、11章9节)的回归之旅。若要概括的话,我想应该是“朝圣者之旅”或“天路客之旅”。而亚伯拉罕与撒拉,正是最先踏上这样旅程的我们的信心祖先。

    所以,当亚伯拉罕在迦南地的赫人面前作出“我在你们中间是外人,是寄居的”这样的身份宣告时,他绝不仅仅是在说“我是从大河那边来的”,或者“我只是路过此地”。不,他是因着上帝的应许而来,又是带着对应许的盼望而离世。所谓“外人”,他那不同的源头来自上帝;所谓“寄居”,对于天上那永远的家乡,地上的这有限年日可算为寄居。这从亚伯拉罕向赫人买地埋葬撒拉可以看出:第一,对于上帝引导他走的这条信心之旅,他没有回头。哈兰和吾珥的印记褪去,应许之地取而代之成为了新的家园与故乡。第二,亚伯拉罕坚持从赫人手中足价买下麦比拉洞作为坟地,与他之前不接受所多玛王的战利品思路一致,就是他知道现在还不是上帝应许成就的时候、却又坚信上帝将来会将这地赐给他的后裔作产业。正如一位解经家所说,“族长们活着的时候过着寄居的生活,在死亡里他们却是应许的继承人,并且占有这块土地。”经文当中的“地”、“坟地”的原文是ahuzzat,意为“定准的产业”,就好比是将来所得产业的一个象征。如今在新约时代我们也得了这样一个“定准的产业”,那就是所应许的圣灵。保罗说这圣灵是我们得天上基业的凭据,直等到神之民被赎(弗1章14节)。藉着被这位圣灵所感,不仅以色列人、就连外帮人也都得以进到父面前了(弗2章18节)。因此,向着世界我们是寄居、是客旅,但是向着神,保罗又说:“这样,你们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与圣徒同国,是神家里的人了。”

    今天中国基本上是个全民“寄居”的时代,刚刚过去的春运可以证实这一点。我想我们当中绝大部分人都有过离开家乡、在另一个城市求学、就业、生活的经历,差别仅在于出来得早和晚的问题。换句话说,我们被迫地离开了本地、本族、父家,也已经跟过往的生活之间发生了断裂。我不知道弟兄姊妹有没有过身份认同上的困惑?回到家乡发现已经不能完全与亲人们认同,回到城市又觉得这里仍然不是我的家。我们被结婚、买房、养育小孩这些很现实的需要裹挟着,因为那种不安定带来的焦虑非常真实。我想单身弟兄姊妹在这些方面的孤独感和疏离感会更加强烈,至少我自己是这样的。即便如此,我们当中大部分人好歹还是受过高等教育、有着体面的工作,那些在城市里面打工的群体、他们在城里无法受教育的孩子、留守儿童,他们所面对的生存压力更是我们无法想象的。所以当我思想今天这章经文的主题——死亡、寄居、盼望,我觉得它对我们思考当下的生活、我们是谁、以及如何与周遭的世界共处有着重大的意义。那么亚伯拉罕是如何做一个寄居的客旅呢?首先他以信心回应上帝、勇敢地迈出了他的舒适地带、踏进了未知。我之前就读的维真学院,每年会给当年的毕业生举行差遣礼。前任校长在这差遣礼上的著名讲话,即“只有在面对未知和不确定时我们才需要信心”。其次,从亚伯拉罕与赫人的交易过程、以及他之前与外人的相处,可以看出亚伯拉罕与外人交往的态度是——友善来往,却不相交融合;极其谦和,但不妥协(买地的过程中多次提到他在那地的人民面前下拜、在赫人以弗伦面前请求);把他们放在心上、为他们代求,却不受他们影响。从始至终,他与周遭和平共处,却又明显地分别开来。求主给我们智慧,不仅叫我们知道如何数算自己在世寄居的年日,也知道如何与外人共处、竭力地用诸般智慧将他们领进神的国里。

    三、他已经给我们预备了一座城

    去年从年初到年尾,我总共参加了四场追思礼拜。其中有长者、有同辈;有相熟的、有陌生的;有人终老、有人突然离开。每一次看到亲人生死离别时的恸哭,我也跟着哀伤难过。然而特别感恩的是,这几位都是在主里离世的。其中有一位癌患是初信主,我在他生前去探望时,每次都要思想良久说什么来安慰他和他妻子,却也想不出什么话。就是在那时,我问自己:我真的相信天家吗?真的相信我们会在天家相见吗?在我尚不能笃定地回答这些问题 时,那位妻子说:“我相信我们一定会在天上再见的。”弟兄姐妹,你相信吗?你相信上帝将来要给我们的比现在更大吗?你相信耶稣现在就在天上那更美的家乡、那座有根有基的上帝之城为我们预备地方吗?(来11章10节、14-16节)

    两周前左右是国永弟兄一周年的祭日。当时全教会以及各地听到消息的弟兄姊妹都为他和他的家人哀恸。至今每当我们想起他时,这哀恸可能仍然还在。对于我们而言,他过早地离开我们、不能在我们还在世上寄居的时候与我们同行,特别是他的家人。可对他而言,他给我们留下了信心的美好见证,如今与主同在,且在那地等着我们。让我们在记念他的同时也来思想:当我们离世时,我们会给别人和下一代留下什么?我们有没有信心的故事向他们讲述?会不会成为他们信心的榜样?是否能无愧于这样的寄居身份?这些也是我问自己的问题。甚愿在这2017年,弟兄姊妹们都可以带着盼望来面对今天生活中的各样挣扎、挑战、困难与失意,活出“天路客”、“朝圣者”的天国子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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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在你们中间是外人,是寄居的——2017年2月12日主日讲章/曾淼 实习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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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弟兄姊妹:主日平安!

    经过了上一章献以撒的信心考验,亚伯拉罕的故事已近尾声。在这一章中,亚伯拉罕的妻子撒拉寿终,这次他真的经历与至亲的生离死别,并且要购置产业来埋葬亲人。这是创世记十二章进入族长故事单元以来,第一次关于死亡的完整记录,其中有许多地方是值得我们思想和学习的。

    一、存着信心而死

    我们先看前两节。“撒拉享寿一百二十七岁,这是撒拉一生的岁数。撒拉死在迦南地的基列亚巴,就是希伯仑,亚伯拉罕为她哀恸哭号。”如果当时也有追思礼拜的话,我想这就是印在小册子上的话,以及追思礼拜上的场景。一个人到了生命终结的那一刻,就显出上帝赐给这个人在地上生活的年日;他/她葬埋之处显出哪里是这个人的故土;以及生者当中何人追念他/她。撒拉作为亚伯拉罕的妻子,当年与亚伯拉罕一同领受上帝呼召、出了迦勒底的吾珥往迦南地去。虽然圣经记载的多为亚伯拉罕的事迹,但我们应当记得,在这整个过程中撒拉同样地信靠上帝、经历信仰的起伏挣扎,有时甚至因为丈夫的软弱而陷自己的生命于危险之中。出吾珥之前,撒拉“不生育,没有孩子”(创11章30节),死的时候却育有一子。希伯来书11章的“信心榜”这样评价撒拉:“虽然过了生育的岁数,还能怀孕,因她以为那应许她的是可信的。所以从一个仿佛已死的人就生出子孙,如同天上的星那样众多,海边的沙那样无数”(来11章11-12节)。因此撒拉的一生,是活出信心的一生。
    她死在、也埋在希伯仑,就是亚伯拉罕自与侄儿罗得分离之后所居住之地(创13章18节),更是上帝许诺在将来要赐给他们后裔作产业的应许之地。 而亚伯拉罕为她“哀恸哭号”,让我们切实地感受到他对撒拉的爱和不舍。哀恸和泪水是上帝赐给我们纾解心中伤痛的方式。旧约、尤其是诗篇当中有大量的篇幅描述上帝子民心中的哀恸。

    死亡而来的地上生命的终止,带来两方面的断裂与张力。第一,撒拉死了,而上帝的应许还没有完全实现。当年亚伯拉罕初到迦南地,耶和华向他显现,说:“我要把这地赐给你的后裔”(创12章7节)。现在撒拉死了,过不多久亚伯拉罕也会跟着离世,然而他们在上帝所赐给他们后裔的应许之地上,定准所拥有的不过是一块坟地。第二,罪带来死亡,死亡带来分离。每个人活在世上所必然要经历的,就是与亲人的生离死别,区别只在于早点或晚点。做心理辅导的弟兄跟我讲,当人所处、或认知的不同现实出现断层时,就会出现一些心理问题,而他们所做的,就是在二者之间搭一座桥。那前面提到的这两方面断层如何衔接呢?关于第一点,土地的应许虽然还没有实现,但是后裔已经有了,而这后裔的出生完全出于上帝的大能。有了这原本不可能、但是因着上帝的大能和信实成为可能的后裔,对于那看不见、还未得着的土地也就有了盼望。 因此,死亡不能胜过或阻断上帝的应许所带来的盼望,反而是承受神应许之人的盼望能够超越死亡。第二点则更关乎我们信仰的核心——那就是,从死里复活的耶稣基督终将再来、把我们带到面见上帝的永恒国度里;但是在那之前,我们必须要经历死亡。正如希伯来书的作者所说,“这些人都是存着信心死的, 并没有得着所应许的,却从远处望见,且欢喜迎接,又承认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基督徒的死,是存着信心的死,是今生没有完全得着、却盼望着那将来完全成就的应许的死,是带着喜乐奔赴未知的死。如何面对死亡,也许正是表明我们信心、以及显出我们与世人之分别的最好时机。

    二、我在你们中间是外人,是寄居的

    而这样的对待死亡的态度,定会带来与之相匹配的人生态度,因为如何看待死亡——确切地说是如何看待死后,必然显明在我们如何活着、如何度过每一天。孔子云:“未知生,焉知死”;而对于基督徒来说恰恰相反,是未知死,焉知生。我想这也就是孙长老所分享过的——“从终末的角度来看待生命”。这个基督徒的人生观,用刚才所引用的希伯来书作者的话是“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用亚伯拉罕在赫人面前的话说,就是“我在你们中间是外人,是寄居的”(创23章4节)。这是我今天想要重点跟大家分享的。

    “外人”这个词是说不是源自本地,“客旅”和“寄居”是说此地不是最终目的地,只是作为一个阶段中转、过渡,原文这个词一般用于希伯来人支搭帐篷的游牧生活方式的语境中。讲到这里我们不得不回溯到创世记十二章的开头——“耶和华对亚伯兰说:‘你要离开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这是亚伯拉罕客旅、寄居生活的开始,它源于上帝自己的拣选和呼召。弟兄姊妹,我想请大家花一点时间来思想,在亚伯拉罕那个没有任何现代通讯工具、交通工具的时代,“离开本地、本族、父家”对他来说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与过去与他生命相关、他所倚靠的一切都割断联系,从此他必须将旧有的一切抛在背后、从今以后只能唯独仰望上帝前面的应许和带领。而这就是自创世记十二章起上帝所开启的有关创造和拯救的新计划。作为上帝所拣选与呼召、以显明这新创造与新拯救的对象——亚伯拉罕,他所要回应的是相信、是跟随,是踏上一条前途未卜、孤独而漂泊的旅程。正如他第一次听到上帝呼召就启程了那样,之后亚伯拉罕也一直过着支搭帐篷、随时准备好起行的游牧生活。不仅他如此,以撒如此,雅各也如此。“旅程”也成了贯穿整本圣经的一个母题——出埃及的旅程、旷野的旅程、征战的旅程、被掳的旅程、归回的旅程、宣教的旅程。放在整本圣经的框架下来看,创世记十二章以后的这种种旅程,无不是对应着前十一章人类犯罪以后被上帝赶出伊甸园(创3章23-24节)、又不断从他的面前被放逐和分散(创4章16节、6章13节、11章9节)的回归之旅。若要概括的话,我想应该是“朝圣者之旅”或“天路客之旅”。而亚伯拉罕与撒拉,正是最先踏上这样旅程的我们的信心祖先。

    所以,当亚伯拉罕在迦南地的赫人面前作出“我在你们中间是外人,是寄居的”这样的身份宣告时,他绝不仅仅是在说“我是从大河那边来的”,或者“我只是路过此地”。不,他是因着上帝的应许而来,又是带着对应许的盼望而离世。所谓“外人”,他那不同的源头来自上帝;所谓“寄居”,对于天上那永远的家乡,地上的这有限年日可算为寄居。这从亚伯拉罕向赫人买地埋葬撒拉可以看出:第一,对于上帝引导他走的这条信心之旅,他没有回头。哈兰和吾珥的印记褪去,应许之地取而代之成为了新的家园与故乡。第二,亚伯拉罕坚持从赫人手中足价买下麦比拉洞作为坟地,与他之前不接受所多玛王的战利品思路一致,就是他知道现在还不是上帝应许成就的时候、却又坚信上帝将来会将这地赐给他的后裔作产业。正如一位解经家所说,“族长们活着的时候过着寄居的生活,在死亡里他们却是应许的继承人,并且占有这块土地。”经文当中的“地”、“坟地”的原文是ahuzzat,意为“定准的产业”,就好比是将来所得产业的一个象征。如今在新约时代我们也得了这样一个“定准的产业”,那就是所应许的圣灵。保罗说这圣灵是我们得天上基业的凭据,直等到神之民被赎(弗1章14节)。藉着被这位圣灵所感,不仅以色列人、就连外帮人也都得以进到父面前了(弗2章18节)。因此,向着世界我们是寄居、是客旅,但是向着神,保罗又说:“这样,你们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与圣徒同国,是神家里的人了。”

    今天中国基本上是个全民“寄居”的时代,刚刚过去的春运可以证实这一点。我想我们当中绝大部分人都有过离开家乡、在另一个城市求学、就业、生活的经历,差别仅在于出来得早和晚的问题。换句话说,我们被迫地离开了本地、本族、父家,也已经跟过往的生活之间发生了断裂。我不知道弟兄姊妹有没有过身份认同上的困惑?回到家乡发现已经不能完全与亲人们认同,回到城市又觉得这里仍然不是我的家。我们被结婚、买房、养育小孩这些很现实的需要裹挟着,因为那种不安定带来的焦虑非常真实。我想单身弟兄姊妹在这些方面的孤独感和疏离感会更加强烈,至少我自己是这样的。即便如此,我们当中大部分人好歹还是受过高等教育、有着体面的工作,那些在城市里面打工的群体、他们在城里无法受教育的孩子、留守儿童,他们所面对的生存压力更是我们无法想象的。所以当我思想今天这章经文的主题——死亡、寄居、盼望,我觉得它对我们思考当下的生活、我们是谁、以及如何与周遭的世界共处有着重大的意义。那么亚伯拉罕是如何做一个寄居的客旅呢?首先他以信心回应上帝、勇敢地迈出了他的舒适地带、踏进了未知。我之前就读的维真学院,每年会给当年的毕业生举行差遣礼。前任校长在这差遣礼上的著名讲话,即“只有在面对未知和不确定时我们才需要信心”。其次,从亚伯拉罕与赫人的交易过程、以及他之前与外人的相处,可以看出亚伯拉罕与外人交往的态度是——友善来往,却不相交融合;极其谦和,但不妥协(买地的过程中多次提到他在那地的人民面前下拜、在赫人以弗伦面前请求);把他们放在心上、为他们代求,却不受他们影响。从始至终,他与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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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把你独生的儿子献为燔祭——2017年2月5日主日讲章/小白 牧师

     

    经文:创世记22章

    弟兄姊妹,主日平安!

    今天我们分享创世记的第22章,就是关于亚伯拉罕献以撒的那一章。这是亚伯拉罕一生中最重大、最艰难的抉择,也是他信心的巅峰,是信心之父最有力的显明与见证。这事记载在亚伯拉罕刚刚经历了一次信心失败,并送走凭血气生的儿子以实玛利之后。以下我们将按经文的顺序,依次展开分享。

    一、耶和华的吩咐

    亚伯拉罕之所以有这次极不寻常的经历,是因为耶和华神要“试验”他——这就是整个事件的起因与目的。说到试验,我们可能立即联想到另外两个词:一个是“试炼”,另一个就是“试探”。试炼与试验的意义基本相同,都指从神来的。而试探完全相反,是从撒旦来的,“因为 神不能被恶试探,他也不试探人。”(雅 1:13)除了来源不同以外,试验/试炼与试探的动机和目的完全相反。神是出于良善的旨意试验我们的,为的是要建造我们的生命;而撒旦试探我们,一定是出于恶意,要引诱我们犯罪跌倒。

    你可能要问:神为什么要试验亚伯拉罕呢?难道神怀疑亚伯拉罕的信心或忠诚吗?当然不是!神全知全能,他比亚伯拉罕更了解亚伯拉罕(对我们同样如此)。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从神而来的这次试验:首先,神要亚伯拉罕自己检验一下自己信心和顺服的真实状况,突破并提升信心的界限。我们常常自以为信心到达了某一个程度,但一旦面对真实的挑战,才知道实际远不是那么回事儿。因此,神一定会试验我们,也一定会让我们经历那些似乎超过我们承受能力、不可思议的挑战。否则,我们就不能知道自己信心的真实状况,就不能突破与成长。但愿我们也能象亚伯拉罕一样,通过这些艰难的试验。其次,神要借此在世人面前显明亚伯拉罕的信心,作后世万代的典范。“信心之父”一定不能是浪得虚名,那是要有异于常人的真凭实据的。第三,神借着这次试验,也启示、预表了将要降临的救主耶稣基督。最后,在试验亚伯拉罕的同时,神也试验并操练了以撒,这是信仰传承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

    凭着亚伯拉罕与神的关系和对神的经历,亚伯拉罕能十分肯定地确认这次试验是从耶和华神而来的,也一定能感受到这次的试验无论在深度、广度和难度上都是前所未有的!神明确地吩咐亚伯拉罕把儿子以撒献为燔祭,还特别强调这儿子是他“所爱的、独生的”(这个时候以实玛利已经被赶出去了,亚伯拉罕只剩下以撒这一个儿子了);献祭的地点选在遥远的摩利亚山——按“历代志下”第3章的记载,就是后来大卫献祭阻止瘟疫、所罗门建造圣殿的那个地方(也就是今天耶路撒冷金顶清真寺的所在地,那里还有犹太圣殿仅存的“哭墙”);献祭的时间就是当下。这些吩咐——不如说命令更为贴切——是相当清晰的,没有任何含糊之处,但同时也是令人异常震惊的!如果不是出于圣经的记载,你甚至都要怀疑这是否可能出于神!

    这命令不仅远远超出人的理智与情感,很难让人接受,而且也远远超出一般人的信心。献自己亲生的儿子为燔祭,已经非同寻常了,更何况是所爱、独生的儿子呢!这还在其次,更要命的在于以撒可不是普通的儿子,他既是从神而来的应许之子,又是当承受神应许之子,如今却要献为燔祭,他的后裔将从哪来?应许还怎么成就?再说,神极端厌恶献人为祭,迦南人受审判的原因之一正在于此,而后来的摩西律法更是严禁以色列人行此大恶。亚伯拉罕是神的朋友,肯定明白神这样的心意。但如今神的吩咐清楚明确,没有给亚伯拉罕留下任何余地。亚伯拉罕面临的挑战何其大、何其难啊!

    圣经一再强调,神的道路高过我们的道路,神的意念非同我们的意念,神的智慧无法测度,这里又是一例。因此,当面对所谓神的旨意的时候,我们首先必须确认的就是这样两点:第一,这是出于神的;第二,内容是清晰的。如果这两点确定了,神的旨意就清楚了,剩下的就是我们该如何回应的问题了。比如,守望教会的整合、建堂、户外敬拜是出于神吗?要走的异象之路我们清楚吗?这是早在十几年前就反复不断地确认过的,然后我们才走上了这条路,并一直持续到今天,正如当年的亚伯拉罕一样——他非常清楚这两点,他是如何回应的呢?

    二、亚伯拉罕的信心

    信心之父到底是信心之父!面对如此艰难、不可思议的挑战,亚伯拉罕没有疑惑、没有逃避、也没有迟延,而是凭信心完全得胜。亚伯拉罕具备极佳的军人素质,他没有寻求理解、没有寻求解释,而是无条件地顺服,带着以撒就上路了。什么叫信心?这就叫信心!什么叫顺服?这就叫顺服!信心不在于你如何宣称,而在于你如何行动!所以雅各才以这件事为例说:“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 可见信心是与他的行为并行,而且信心因着行为才得成全。”(雅 2:17、22)亚伯拉罕的信心是真的、活的,他顺服的行动说明了一切。对比一下我们自己,你的信心是真的吗?是活的吗?检讨一下自己的“脚”吧,神和人关注的都是那里啊!

    亚伯拉罕凭信心突破并胜过了三个方面的挑战:其一,是突破了以往对神的认识,也突破了以往信心的极限。使徒保罗说 “亚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复活、使无变为有的 神”(罗 4:17),相信这次试验的经历是达到这一认识最核心的一环。

    其二,是胜过了自己以及父子亲情。作为父亲,亚伯拉罕必须胜过自己的亲情。想想出发前的那一夜,三天父子同行的路上,当以撒问“燔祭的羊羔在哪里”,特别是最后捆绑儿子并拿起刀来的时候,… 亚伯拉罕会是怎样的心境啊!作为与神立约之人,这一路上他又是怎样理解神的应许呢?要是换成我们,怕是早就崩溃了。但圣经记载的气氛似乎并不紧张,亚伯拉罕和以撒默默地承受着这一切,既不恐惧也不慌张,平静安稳地前行——这正是信心的力量,对神、对人、对环境都可以坦然无惧——恐怕这正是我们时常缺乏的,更是我们当追求的。

    其三,是超越了夫妻关系。以撒可不仅仅是亚伯拉罕的儿子,也是撒拉的儿子啊!母子之间,在情感上往往要超过父子之间。何况撒拉老来得子,一辈子就这么一个宝贝疙瘩。现在要献以撒,若是撒拉知道了,其反应可想而知。亚伯拉罕肯定是料到了这一点,所以根本没有与撒拉商量,直接就绕过了她,免得节外生枝。这并非亚伯拉罕无情、不尊重妻子,而是亚伯拉罕的顺服、智慧与勇气。既然神的吩咐没有商量的余地,执行起来当然是越少缠累越好。其实,从信心的角度看,既然亚伯拉罕相信神必定让献为燔祭的以撒复活,等一切都过去了再告诉撒拉应该是更好的——亚伯拉罕还是很有担待的啊!

    亚伯拉罕的信心并非一蹴而就,而是在这许多年持续不断的磨练中逐步积累起来的。在这次试验以前,亚伯拉罕至少还经历过三次重大的抉择:一次是离开本地、本族、父家,去往应许之地;一次是与可能的继承人侄儿罗得分开,留在迦南地继续住帐篷;再一次就是送走另一个儿子以实玛利,只留下以撒独自一个。在所有这些重大的信仰与人生关口,亚伯拉罕既都能顺服神、凭信心得胜,从而就为这次最大的信心之旅奠定了基础。因此我们大可以放心,神试验我们的,不会超过我们信心所能承受的。但我们的问题往往在于信心太小,以致看试验过重,或者根本就不敢起步,或者尚未走几步就早早放弃了,以致信心难以突破和成长。主啊,求你怜悯我们!

    亚伯拉罕是带着独生子以撒一起走这趟信心之路的,以撒的表现又如何呢?

    三、以撒的顺服

    在整个被试验的过程中,以撒的顺服与安静令人印象深刻,更令人感动。这时的以撒,既然可以背着燔祭的柴上山,应该已经是少年人了。如此的年龄,却有如此成熟的灵性,说明这少年实在不一般。

    从经文的记载中,我们可以看出以撒顺服的几个特点:首先,尽管以撒参与献祭的过程是被动的,但他的顺服却是主动的、毫无保留的,这是十分难能可贵的。以撒并没有直接从神而来的领受,他只是顺服神在他生命中所设立的属灵权柄与秩序——甘心顺服父亲亚伯拉罕的一切安排,那怕是象眼前这样不可思议的安排!因为他知道父亲是爱他的,绝不会伤害自己。他更知道父亲与耶和华神的关系绝非一般,信心和领受都一定不会错的。对父亲亚伯拉罕的顺服,就是对神的顺服;对父亲亚伯拉罕的信任,就是对神的信心。这正是以撒顺服的属灵基础。

    其次,这是需要付出生命代价的顺服。我们都清楚,顺服一定要付出代价,廉价的顺服根本就算不上顺服。但当代价如此巨大的时候,你还能平静地面对吗?我想这样的人不多。但以撒这个少年,却安静地接受了!想想我们现在所需要付出的,真的还远未到流血的地步,不过是时间稍微长了一点而已,我们甘心吗?我们安心吗?主啊,求你怜悯我们!

    最后,这是平静安稳的顺服。以撒不小了,能独立行动与思考了。当他问“燔祭的羊羔在哪里”的时候,应该就已经猜出了一些端倪。尽管如此,以撒却始终安静地面对着一切,没有追问、没有质疑、没有逃跑、更没有反抗,直到被捆绑放在祭坛之上,始终如此。这是以撒顺服最显著的特点,也是最值得我们深思和钦佩的。

    一个信徒属灵生命的成熟度,可以从他对神旨意顺服的基础、为顺服所付的代价、以及顺服过程的表现一目了然。盼望在新的一年里,你、我都能在这顺服的操练上大有长进。

    四、以撒的预表

    当你思想以撒的时候,联想到谁没有?对,就是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以撒大概是旧约圣经里最与主相近的一位。因此,本章的经文还包含着另外一层的启示——就是预表将来要为我们被献上的救主耶稣基督。

    以撒是亚伯拉罕所爱的、独生的儿子,耶稣基督则是神所爱的、独生的儿子。亚伯拉罕要献以撒为祭,而耶稣基督则献自己为祭——都是全然献给神!

    以撒被献的时候安静、顺服,耶稣基督被钉十字架的时候同样安静,顺服。他们都如同羊羔被牵到宰杀之地,也都在受苦的时候却不开口。

    以撒最后被神所预备的公羊代替,耶稣基督则是“神的羔羊”,代替我们当受的惩罚。这里有相同的“代赎”的观念,是基督教最核心、最重要的教义之一。

    以撒并非逃过了一劫,而是如同从死里复活一般。耶稣基督尽管真正被杀献祭了,但却也真正复活了。感谢主!早在族长的时代,神就已经开始启示这奇妙救恩的奥秘了。我们作为新约时代的信徒,看得就更清楚了。

    本章的经文中出现了一个弟兄姊妹非常熟悉并喜爱的短语,也是神的自我启示,即“耶和华以勒”——就是耶和华必预备的意思。是啊!尽管神试验我们,但神同时必有预备,我们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呢?我们只管顺服神的吩咐,踏上信心之路,一往无前就是了,其余的都等候神吧!到了神的山上,一切都会预备好的(我们之所以常常见不到神的预备,是因为我们根本就没坚持到摩利亚山),因为那地方叫“耶和华以勒”。

    五、耶和华再次的应许与拿鹤的后裔

    当亚伯拉罕通过了一生最艰难的试验以后,耶和华神通过使者再次重申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这次重申的重点集中于后裔的应许:“论福,我必赐大福给你;论子孙,我必叫你的子孙多起来,如同天上的星,海边的沙。你子孙必得着仇敌的城门,并且地上万国都必因你的后裔得福,因为你听从了我的话。”神此时重申应许,明显与以撒——亚伯拉罕肉身的后裔有关。这些应许后来按字面成就在得迦南地为业的以撒的后裔,即以色列人身上。但这应许最终的成就,却是在那位唯一的后裔、神的儿子耶稣基督身上。使徒保罗在“加拉太书”中写到:“所应许的原是向亚伯拉罕和他子孙说的。 神并不是说众子孙,指着许多人;乃是说你那一个子孙,指着一个人,就是基督。”(加 3:16)今天福音在世界各处被传扬,基督教会在世界各地被建立,撒旦的权势被败坏,都是这应许成就的明证。感谢主!他的应许从不落空,他的旨意不能拦阻!

     本章经文的最后,记载了亚伯拉罕兄弟拿鹤的家谱。这段经文之所以被放在这里,是因为与亚伯拉罕之约及约的传递、与以撒关系密切。以撒、雅各的妻子都出于这个谱系,就是彼土利、拉班之家。这不仅为24章以撒娶妻埋下了伏笔,而且意味着亚伯拉罕的时代即将结束,圣约的历史将进入以撒的时代。

    最后,让我们以“以赛亚书”53章结束今天的证道——这章经文正预言了亚伯拉罕那位真正的后裔、以撒所预表的那一位、神的独生子、为我们被献为祭的主耶稣基督:“我们所传的有谁信呢?耶和华的膀臂向谁显露呢?他在耶和华面前生长如嫩芽,像根出于干地。他无佳形美容,我们看见他的时候,也无美貌使我们羡慕他。他被藐视,被人厌弃,多受痛苦,常经忧患。他被藐视,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样,我们也不尊重他。他诚然担当我们的忧患,背负我们的痛苦;我们却以为他受责罚,被 神击打苦待了。哪知他为我们的过犯受害,为我们的罪孽压伤。因他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因他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我们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他身上。他被欺压,在受苦的时候却不开口,他像羊羔被牵到宰杀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无声,他也是这样不开口。因受欺压和审判,他被夺去,至于他同世的人,谁想他受鞭打、从活人之地被剪除,是因我百姓的罪过呢?他虽然未行强暴,口中也没有诡诈,人还使他与恶人同埋;谁知死的时候与财主同葬。耶和华却定意将他压伤,使他受痛苦;耶和华以他为赎罪祭。他必看见后裔,并且延长年日,耶和华所喜悦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他必看见自己劳苦的功效,便心满意足。有许多人因认识我的义仆得称为义,并且他要担当他们的罪孽。所以,我要使他与位大的同份,与强盛的均分掳物;因为他将命倾倒,以致于死,他也被列在罪犯之中。他却担当多人的罪,又为罪犯代求。”

    阿们!

    愿主保守、祝福他自己的守望教会!

    阿们!

    The post 基督教北京守望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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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把你独生的儿子献为燔祭——2017年2月5日主日讲章/小白 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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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文:创世记22章

    弟兄姊妹,主日平安!

    今天我们分享创世记的第22章,就是关于亚伯拉罕献以撒的那一章。这是亚伯拉罕一生中最重大、最艰难的抉择,也是他信心的巅峰,是信心之父最有力的显明与见证。这事记载在亚伯拉罕刚刚经历了一次信心失败,并送走凭血气生的儿子以实玛利之后。以下我们将按经文的顺序,依次展开分享。

    一、耶和华的吩咐

    亚伯拉罕之所以有这次极不寻常的经历,是因为耶和华神要“试验”他——这就是整个事件的起因与目的。说到试验,我们可能立即联想到另外两个词:一个是“试炼”,另一个就是“试探”。试炼与试验的意义基本相同,都指从神来的。而试探完全相反,是从撒旦来的,“因为 神不能被恶试探,他也不试探人。”(雅 1:13)除了来源不同以外,试验/试炼与试探的动机和目的完全相反。神是出于良善的旨意试验我们的,为的是要建造我们的生命;而撒旦试探我们,一定是出于恶意,要引诱我们犯罪跌倒。

    你可能要问:神为什么要试验亚伯拉罕呢?难道神怀疑亚伯拉罕的信心或忠诚吗?当然不是!神全知全能,他比亚伯拉罕更了解亚伯拉罕(对我们同样如此)。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从神而来的这次试验:首先,神要亚伯拉罕自己检验一下自己信心和顺服的真实状况,突破并提升信心的界限。我们常常自以为信心到达了某一个程度,但一旦面对真实的挑战,才知道实际远不是那么回事儿。因此,神一定会试验我们,也一定会让我们经历那些似乎超过我们承受能力、不可思议的挑战。否则,我们就不能知道自己信心的真实状况,就不能突破与成长。但愿我们也能象亚伯拉罕一样,通过这些艰难的试验。其次,神要借此在世人面前显明亚伯拉罕的信心,作后世万代的典范。“信心之父”一定不能是浪得虚名,那是要有异于常人的真凭实据的。第三,神借着这次试验,也启示、预表了将要降临的救主耶稣基督。最后,在试验亚伯拉罕的同时,神也试验并操练了以撒,这是信仰传承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

    凭着亚伯拉罕与神的关系和对神的经历,亚伯拉罕能十分肯定地确认这次试验是从耶和华神而来的,也一定能感受到这次的试验无论在深度、广度和难度上都是前所未有的!神明确地吩咐亚伯拉罕把儿子以撒献为燔祭,还特别强调这儿子是他“所爱的、独生的”(这个时候以实玛利已经被赶出去了,亚伯拉罕只剩下以撒这一个儿子了);献祭的地点选在遥远的摩利亚山——按“历代志下”第3章的记载,就是后来大卫献祭阻止瘟疫、所罗门建造圣殿的那个地方(也就是今天耶路撒冷金顶清真寺的所在地,那里还有犹太圣殿仅存的“哭墙”);献祭的时间就是当下。这些吩咐——不如说命令更为贴切——是相当清晰的,没有任何含糊之处,但同时也是令人异常震惊的!如果不是出于圣经的记载,你甚至都要怀疑这是否可能出于神!

    这命令不仅远远超出人的理智与情感,很难让人接受,而且也远远超出一般人的信心。献自己亲生的儿子为燔祭,已经非同寻常了,更何况是所爱、独生的儿子呢!这还在其次,更要命的在于以撒可不是普通的儿子,他既是从神而来的应许之子,又是当承受神应许之子,如今却要献为燔祭,他的后裔将从哪来?应许还怎么成就?再说,神极端厌恶献人为祭,迦南人受审判的原因之一正在于此,而后来的摩西律法更是严禁以色列人行此大恶。亚伯拉罕是神的朋友,肯定明白神这样的心意。但如今神的吩咐清楚明确,没有给亚伯拉罕留下任何余地。亚伯拉罕面临的挑战何其大、何其难啊!

    圣经一再强调,神的道路高过我们的道路,神的意念非同我们的意念,神的智慧无法测度,这里又是一例。因此,当面对所谓神的旨意的时候,我们首先必须确认的就是这样两点:第一,这是出于神的;第二,内容是清晰的。如果这两点确定了,神的旨意就清楚了,剩下的就是我们该如何回应的问题了。比如,守望教会的整合、建堂、户外敬拜是出于神吗?要走的异象之路我们清楚吗?这是早在十几年前就反复不断地确认过的,然后我们才走上了这条路,并一直持续到今天,正如当年的亚伯拉罕一样——他非常清楚这两点,他是如何回应的呢?

    二、亚伯拉罕的信心

    信心之父到底是信心之父!面对如此艰难、不可思议的挑战,亚伯拉罕没有疑惑、没有逃避、也没有迟延,而是凭信心完全得胜。亚伯拉罕具备极佳的军人素质,他没有寻求理解、没有寻求解释,而是无条件地顺服,带着以撒就上路了。什么叫信心?这就叫信心!什么叫顺服?这就叫顺服!信心不在于你如何宣称,而在于你如何行动!所以雅各才以这件事为例说:“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 可见信心是与他的行为并行,而且信心因着行为才得成全。”(雅 2:17、22)亚伯拉罕的信心是真的、活的,他顺服的行动说明了一切。对比一下我们自己,你的信心是真的吗?是活的吗?检讨一下自己的“脚”吧,神和人关注的都是那里啊!

    亚伯拉罕凭信心突破并胜过了三个方面的挑战:其一,是突破了以往对神的认识,也突破了以往信心的极限。使徒保罗说 “亚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复活、使无变为有的 神”(罗 4:17),相信这次试验的经历是达到这一认识最核心的一环。

    其二,是胜过了自己以及父子亲情。作为父亲,亚伯拉罕必须胜过自己的亲情。想想出发前的那一夜,三天父子同行的路上,当以撒问“燔祭的羊羔在哪里”,特别是最后捆绑儿子并拿起刀来的时候,… 亚伯拉罕会是怎样的心境啊!作为与神立约之人,这一路上他又是怎样理解神的应许呢?要是换成我们,怕是早就崩溃了。但圣经记载的气氛似乎并不紧张,亚伯拉罕和以撒默默地承受着这一切,既不恐惧也不慌张,平静安稳地前行——这正是信心的力量,对神、对人、对环境都可以坦然无惧——恐怕这正是我们时常缺乏的,更是我们当追求的。

    其三,是超越了夫妻关系。以撒可不仅仅是亚伯拉罕的儿子,也是撒拉的儿子啊!母子之间,在情感上往往要超过父子之间。何况撒拉老来得子,一辈子就这么一个宝贝疙瘩。现在要献以撒,若是撒拉知道了,其反应可想而知。亚伯拉罕肯定是料到了这一点,所以根本没有与撒拉商量,直接就绕过了她,免得节外生枝。这并非亚伯拉罕无情、不尊重妻子,而是亚伯拉罕的顺服、智慧与勇气。既然神的吩咐没有商量的余地,执行起来当然是越少缠累越好。其实,从信心的角度看,既然亚伯拉罕相信神必定让献为燔祭的以撒复活,等一切都过去了再告诉撒拉应该是更好的——亚伯拉罕还是很有担待的啊!

    亚伯拉罕的信心并非一蹴而就,而是在这许多年持续不断的磨练中逐步积累起来的。在这次试验以前,亚伯拉罕至少还经历过三次重大的抉择:一次是离开本地、本族、父家,去往应许之地;一次是与可能的继承人侄儿罗得分开,留在迦南地继续住帐篷;再一次就是送走另一个儿子以实玛利,只留下以撒独自一个。在所有这些重大的信仰与人生关口,亚伯拉罕既都能顺服神、凭信心得胜,从而就为这次最大的信心之旅奠定了基础。因此我们大可以放心,神试验我们的,不会超过我们信心所能承受的。但我们的问题往往在于信心太小,以致看试验过重,或者根本就不敢起步,或者尚未走几步就早早放弃了,以致信心难以突破和成长。主啊,求你怜悯我们!

    亚伯拉罕是带着独生子以撒一起走这趟信心之路的,以撒的表现又如何呢?

    三、以撒的顺服

    在整个被试验的过程中,以撒的顺服与安静令人印象深刻,更令人感动。这时的以撒,既然可以背着燔祭的柴上山,应该已经是少年人了。如此的年龄,却有如此成熟的灵性,说明这少年实在不一般。

    从经文的记载中,我们可以看出以撒顺服的几个特点:首先,尽管以撒参与献祭的过程是被动的,但他的顺服却是主动的、毫无保留的,这是十分难能可贵的。以撒并没有直接从神而来的领受,他只是顺服神在他生命中所设立的属灵权柄与秩序——甘心顺服父亲亚伯拉罕的一切安排,那怕是象眼前这样不可思议的安排!因为他知道父亲是爱他的,绝不会伤害自己。他更知道父亲与耶和华神的关系绝非一般,信心和领受都一定不会错的。对父亲亚伯拉罕的顺服,就是对神的顺服;对父亲亚伯拉罕的信任,就是对神的信心。这正是以撒顺服的属灵基础。

    其次,这是需要付出生命代价的顺服。我们都清楚,顺服一定要付出代价,廉价的顺服根本就算不上顺服。但当代价如此巨大的时候,你还能平静地面对吗?我想这样的人不多。但以撒这个少年,却安静地接受了!想想我们现在所需要付出的,真的还远未到流血的地步,不过是时间稍微长了一点而已,我们甘心吗?我们安心吗?主啊,求你怜悯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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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他是先知,他要为你祷告——2017年1月22日主日讲章/晓峰 牧师


    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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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文:《创世记》二十章
    前言:
    在《创世记》十二章我们曾分享过亚伯拉罕的第一次撒谎,今天我们分享的经文是亚伯拉罕的第二次撒谎。之前我们曾说,亚伯拉罕的一生是信心不断被挑战、信心不断被扩展和提升的一生,所以他虽然被称为信心之父,在面对试炼和危险时也依然有着诸多软弱和失败的经历。但在同样的问题上跌倒,两次谎称撒拉为自己的妹妹,这在圣经中并不常见,我们不禁要思想的是上帝为何允许亚伯拉罕在这个问题上两次跌倒?上帝的用意何在呢?

    这两个相隔20年的事件有很多相似之处,比如都是因亚伯拉罕的撒谎而将撒拉置于危险之地,都是上帝出手让此地的君王惧怕,都是世间的王因此责备亚伯拉罕,都是藉着此事亚伯拉罕得到了很多的财物,等等。这就表明创世记的作者是要表达这两个事件反映的是亚伯拉罕生命中的一个始终存在的问题,虽然过去了20多年了,这个问题还没有解决。但同时,我们又可以发现本章所记叙发生在基拉耳的第二次撒谎事件,和二十年前发生在埃及的事件却有一些不同的地方。比如,本章的事件中,上帝在梦中对基拉耳王说话,在埃及则没有记载曾对法老说话;本章的事件中,基拉耳王是在事后给了亚伯拉罕很多财物,在埃及则是法老在还不知道事情原委的情况先给了亚伯拉罕很多财物;本章的事件中基拉耳王允许亚伯拉罕在他的辖区任意居住,在埃及时法老将亚伯拉罕给驱逐出境了。等等。我们就从这些不同的地方来思想,上帝的心意是什么。
    亚伯拉罕第二次撒谎的背景
    居住地的迁徙
    第一次事件的背景是因为饥荒,亚伯拉罕为生计的缘故前往埃及。当年从埃及被法老驱逐归回应许之地后,亚伯拉罕在应许之地不断迁移的过程中就安定在了希伯仑幔利橡树那里,一直到本章亚伯拉罕要搬到新地方居住,已经过去了20年。

    这一次亚伯拉罕在迁移之前与20年前去埃及有很大不同,第一经文没有明确告诉我们这次搬家的原因,20年前是因为饥荒的原因不得不去埃及,这一次似乎并没有什么非要搬家不可的理由,就是在应许之地的范围内挪移一下。// 这一次的迁移很可能跟十九章中所多玛城的毁灭有关,亚伯拉罕想离这个被毁灭的城市远一点。所多玛城的被毁灭对于亚伯拉罕来讲,可能产生了很大的冲击,他没有想到这个城里居然连十个义人都没有,这个城已经腐朽堕落到了这个程度,这这是他始料不及的。对于人性的失望,直接导致了亚伯拉罕对于基拉尔人的恶意揣摩。他以为这个地方的人一定不惧怕神,一定会杀他。因此,在他挪移的过程中,他对于新要前往的地方心里充满了不信任,就像他对所多玛城的认识那样。他认为遍地的人都是罪人,也是恶人。因此,这一次的迁移中他基于自己内心里面对于基拉尔人的揣摩,延续20年前使用过的自我保护的方法。
    第二这次搬家前并没有提到撒拉的美貌,亚伯拉罕担心被杀等因素,担心的内容是后来他面对亚比米勒的责问时才说的。这些在20年前下埃及时都提及的因素在本章一开始都没有出现,其实是为要说明,亚伯拉罕谎称撒拉是自己的妹妹根本原因并非是因为以上这些因素。根据后来亚伯拉罕对亚比米勒所说的话,这是他从起初回应上帝的呼召出吾珥时就“立定”的应对可能危机用以自保的策略。出吾珥的时候他就跟撒拉约好了,每次迁移面的可能的危险时都这么做,都是抛出撒拉,保全自己。亚伯拉罕的谎言是出于人性的诡诈。
    时间的因素
    而且,本章正好处于十八章耶和华神对亚伯拉罕说“明年这时候,我必回到你这里,撒拉必定生一个儿子”(创十八14),和二十一章以撒的出生之间。可以说,在上帝关于后裔应许的关键时期,即上帝应许即将要实现之际,发生了这一次因撒谎将撒拉置于危险境地严重事件。和二十年前的埃及撒谎事件相比,这次的事件在令人遗憾、不解之余,更加令人紧张,上帝应许从撒拉生以撒的话还能实现吗?

    而且,不是别人,正是亚伯拉罕自己将这应许的实现置于危险中。这真的是讽刺,最盼望儿子的人,却对儿子的出生带来最大的威胁。当然,我们若是从上帝宏大的救恩历史来看,这是一场激烈属灵争战的体现。亚伯拉罕被那恶者藉着自己的臆测和恐惧所胜,虽然威胁奥上帝应许的实现,但上帝却胜过人的软弱和失败,祂的应许必定实现。

    但在同一个问题上第二次跌倒,还是令人有些不解。前一次在埃及的失败和羞辱难道因为20年的时间太长,亚伯拉罕已经忘记了吗?还是说,经过这二十多年的历练,亚伯拉罕对于耶和华上帝的依靠和能力的认识还是如此的小信?到目前为止,我们看到亚伯拉罕的灵性一直在一种上下起伏的曲线中变化,出吾珥是其灵性的高峰,因饥荒前往埃及并第一次撒谎是其灵性的低谷,从埃及回来后处理和罗得之间的牧场纷争以及战胜五王抢回罗得是其灵性的高峰,此后马上又是一个低谷,然后上帝与之立约。随后娶夏甲为妾又进入低谷,后来上帝又一次与亚伯拉罕立约,他为所多玛代求达到他灵性的又一高峰,然后就是本章他第二次撒谎称撒拉为其妹妹。从这个过程我们看到,每一次亚伯拉罕的低谷上帝都会出手帮助他不但解决问题和困境,而且也带领他的信心有所突破。在二十五年的时间里,可以说亚伯拉罕的生命正在日趋成熟。但是,面对上帝所说的“我必赐福给她,也要使你从她得一个儿子”(创十六16),以及上帝说“明年这时候,我必回到你这里,撒拉必生一个儿子”(创十八14),无论是亚伯拉罕还是撒拉听到的时候都是以喜笑和暗笑来反应,他们都觉得这可能吗?亚伯拉罕的想法是“一百岁的人还能得孩子吗?撒拉已经九十岁了,还能生养吗?”(创十六17),撒拉的想法是“我既已衰败,我主也老迈,岂能有这喜事呢?”(创十八12)。在上帝应许得儿子的时间马上就要到了的时候,距离生以撒还有一年的时候,无论亚伯拉罕还是撒拉都还没有这样的信心。

    就在这样的时候,亚伯拉罕要搬到一个新的地方居住,就发生了他再一次撒谎称撒拉是自己妹妹的跌倒事件。我想,在以撒将要出生之际,上帝是要特别再次让亚伯拉罕来面对自己生命中的这一问题,不但是他对于在生以撒这件事上的信心问题,也同时显明出他生命中更为深入并一直存在的惧怕和骄傲的问题。
    上帝与亚比米勒的对话
    上帝丰盛的恩典不但现在亚伯拉罕身上,而且也显在基拉耳人身上。虽然基拉耳王和埃及法老都因亚伯拉罕的撒谎把撒拉带进宫里为自己招致大祸,但是在某个意义上,基拉耳王比埃及法老要幸运的多,因为上帝竟然亲自在梦中对亚比米勒讲话。
    上帝对亚比米勒的定罪
    首先,上帝对亚比米勒说“你是个死人哪!”(创二十3),新译本、吕振中本等多个中文版本都译为“你该死”,当代中文本译为“你大祸临头了”。虽然亚比米勒取来撒拉看似没有什么过失,但这只是从他不知道撒拉是别人妻子这一点上来说的。如果上帝纠察罪孽,谁能站立得住呢?(诗一三零3),比如亚比米勒的多妻,比如他对女色的贪婪,比如他依仗手中的势力任意选取妃嫔,这些都是犯罪;更何况他如果沾染撒拉,那就真的是大罪了。亚比米勒已经踏在了生与死的边缘上了。
    上帝听了亚比米勒的自辩
    亚比米勒也正是在自己没有犯下故意抢夺他人妻子的罪这一关键点上来为自己辩护的。他虽然没有犯故意的罪,并不等于他在这件事上没有任何的过失。很多时候,上帝没有照着我们所犯的罪来追究,是他存怜悯忍耐的心待我们。所以,上帝也认可在这一点上亚比米勒是心存正直的。也因为这一点点的正直,上帝就施恩给亚比米勒,在梦中主动显现,听他自辩,拦阻他犯下大罪。
    上帝告知亚比米勒该如何善后
    最后上帝告诉他这件事该如何处理,首先归还撒拉给亚伯拉罕,并且告知他亚伯拉罕是个先知,只有他为你祷告,你才能存活(创二十7)。我们或许对于上帝和亚比米勒的对话有些不解,因为先是对于亚比米勒的责备,然后是对亚比米勒申辩的称赞,以及称赞之后再次警告亚比米勒若是不处理好这事依然有很严重的后果。其实,正如圣经中对于罪的救赎是有特定范围的那样,那就是只有误犯的罪才有赎罪祭。亚比米勒所谓的“心正手洁”正是在误犯这个意义上的,否则上帝不会给他有悔改弥补这事的机会的。

    // 这是旧约圣经第一次提到先知这个词,其实在这里就是认识上帝的人,或者说,是上帝所拣选的可以和上帝直接说话的人,先知这个词语在这里的含义更像是中保的意思。也就是说,在当时普天之下只有亚伯拉罕可以跟上帝直接说上话,亚比米勒只能在梦中与神有对话(就像上帝在梦中警告拉班不可以对雅各说好说歹一样),在现实中唯有亚伯拉罕才有这样的特权和尊荣,不管亚伯拉罕在撒谎这件事上如何的软弱和不堪,但上帝将这职分赐给他不是凭着在道德上对他的欣赏,相反上帝因着自己主权的拣选要将亚伯拉罕从自己的软弱中拯救出来。这职分不是人凭着自己可以得到的,唯独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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