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ign up to save your podcasts
Or


都更條例YouTube 字幕影片
https://youtu.be/-0aFRIUdrJk
本集為最新版之113年底修正版。修正之第 65 條的主要改變重點如下:
📌 1. 放寬「原建築容積」適用對象
修法前,第 65 條關於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時,只有在實施容積管制前已實際興建完成的合法建築物,才能把原本高於基準容積的部分納入容積認定(也就是原容積可作為更新獎勵基礎)。
修法後則擴大適用對象,即不僅包括「已興建完成」的建築物,也涵蓋實施容積管制前已提出並掛號申請建造執照的建築基地(即使該建築後來在容積管制實施後才完工)。也就是說,只要是在容積管制開始前申請建造執照的基地,即使建築完成時間在後面,也能適用原建築容積的認定與獎勵。
這個修正主要是為了解決一個實務上的困境:很多在舊容積規則下申請建照、後來完工的建築,在新規則下因為取得使用執照時間較晚,原先的容積認定不被承認,造成未來若要更新時失去容積獎勵誘因。這次修法就是要讓這些建物也能受惠,增加重建誘因,鼓勵所有權人參與都市更新。
📌 2. 明確三讀通過文字
立法院三讀修正的條文用語上也更清楚指出:
實施容積管制前,已興建完成或已申請建造執照之合法建築物,得突破第 65 條第一項所定之容積率上限(也就是容積獎勵部分)。
這句話正式把「已申請建造執照」納入都更容積獎勵的法律適用範圍。
📌 3. 預期政策效果
擴大受惠範圍:全台估計有超過 8,000 棟、約 27 萬戶 合法建築物因新的容積認定規則受惠。
加速老舊建物更新:原本因容積限制參與都更意願低的建物所有權人,未來因容積獎勵變多,更新誘因提高。
加強居住安全:這些大部分是921 地震前設計的舊建物,透過都更可改善耐震及建築安全。
📌 4. 條文較技術性改寫
修正後的第 65 條條文也重新整理了容積獎勵的基本架構,例如: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內之建築基地,得視都市更新事業需要,給予適度之建築容積獎勵;獎勵後之建築容積,不得超過各該建築基地 1.5 倍之基準容積,且不得超過都市計畫法相關規定。
這是把容積獎勵的上限跟實務容積上限做更清楚的法律表述(條文本身的表述更新),但實質變革的重點仍是對原容積認定的放寬。
▍建 築 師 相 關
建築法
https://youtu.be/2M7fzOi2eaA?si=MeDWTbk9OGEVeU70
都市計畫法
https://youtu.be/H12Ag6oVp1g?si=7LnYuktV3FRFk5A7
國土計畫
https://youtu.be/ZNkxrKozrUA?si=iEblq2CzvWH3WNGP
區域計畫
https://youtu.be/gXBX7m0vOJc?si=WF9lnScHm_wLvvcF
公寓大廈管理
https://youtu.be/ELtmdwQsuPk?si=FodTf2dJWmyQCK8O
營造業法
https://youtu.be/Gv44mxFIKlc?si=bz6XgV9Mti-aaZ87
00:00:00 都市更新條例 真人朗讀
00:00:05 Ch1 總則 § 1
00:02:30 Ch2 更新地區之劃定 § 5
00:07:17 Ch3政府主導都市更新 § 11
00:13:51 Ch4都市更新事業之實施 § 22
00:38:35 Ch5 權利變換 § 48
00:56:14 Ch6 獎助 § 65
01:07:27 Ch7 監督及管理 § 74
01:09:3 Ch8 罰則 § 79
01:10:28 Ch9 附則 § 83
From the publisher's feed

246 Listeners

152 Listeners

54 Listeners

122 Listeners

132 Listeners

760 Listeners

47 Listeners

5 Listeners

442 Listeners

40 Listeners

12 Listeners

211 Listeners

20 Listeners

7 Listeners

3 Listen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