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 約翰一書2:28~3:10
約一2:28 小子們哪,你們要住在主裡面。這樣,他若顯現,我們就可以坦然無懼;當他來的時候,在他面前也不至於慚愧。
約一2:29 你們若知道他是公義的,就知道凡行公義之人都是他所生的。
約一3:1 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 神的兒女;我們也真是他的兒女。世人所以不認識我們,是因未曾認識他。
約一3:2 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現在是 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
約一3:3 凡向他有這指望的,就潔淨自己,像他潔淨一樣。
約一3:4 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
約一3:5 你們知道主曾顯現,是要除掉人的罪,在他並沒有罪。
約一3:6 凡住在他裡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見他,也未曾認識他。
約一3:7 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
約一3:8 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 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
約一3:9 凡從 神生的,就不犯罪,因 神的道(原文是種)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 神生的。
約一3:10 從此就顯出誰是 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凡不行義的就不屬 神,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