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要送那孩子上電椅的證詞要非常準確才行」。―亨利方達《十二怒漢》
近日屏東、南華大學爆出碩論參考文獻由AI虛構,繁星上台大醫學系的高中女生科展作品也疑似抄襲某教授論文。任何制度只要有漏洞,就有人鑽空子,法律也是一樣。
暑熱難耐,我的避暑良方是看電影下飯,偶然搜尋到《十二怒漢》和《二號陪審員》看得津津有味,猶如閉門當法官,餐桌上的陪審團。《十二怒漢》(12 Angry Men)是部1957黑白老片,被譽為影史上最偉大法庭電影,事關人命,「本案已有一人身亡,另一個人的生死掌握在你們手中」。劇情敘述一名貧民窟出身逞兇鬥狠的18歲男孩被控謀殺父親,看上去罪證確鑿,有兇刀和目擊證人,所有人都想著能夠快點表決完回家,屋外暴雨將至,窄小的房間熱不可耐,亨利方達主演的「八號陪審員」是個建築師,他獨排眾議從1:11殺到12:0。「你想殺死那孩子,不是因為事實,只是因為你想」。他義正詞嚴對三號說的,正是偏見與成見何等可怕?理性很容易被情緒取代。沒有直接事證,兩個證人說詞都有疑點。男孩長期遭受父親的拳打腳踢,自稱當晚在父親毆打下氣憤離家,買了摺疊刀,酒吧與朋友聊天後10點回到家中,11點30分去看電影,凌晨3點10分回到家中發現已死亡的父親。在縱放兇手和枉殺無辜中,陪審團該如何決定?
1957《十二怒漢》是十二個男人在一個房間的理性思考與說服,2024克林伊斯威特執導的《二號陪審員》(Juror #2)是否說明女性較難力排眾議,更傾向從眾?旁觀者本就難為,若有利益衝突,事情就複雜了。自己涉案,會堅持良心還是選擇自利?《二號陪審員》賈斯汀Justin(尼可拉斯霍特飾)在殺人案庭審中驚恐發現自己才是真正的犯人,必須決定自首(肇逃致死,坐牢30年)還是乾脆投下同意讓James去頂殺害女友的罪。
一年前雨夜,賈斯汀從酒吧開車回家,同時情侶(James和女友)酒吧吵架,女孩負氣獨自步行離開,次日屍體俯臥橋下。當天天色已黑又下著大雨,賈斯汀回家路上撞到東西,下車察看並無異樣,該路段常有鹿出沒,他還以為自己是撞到一頭鹿。《二號陪審員》一樣沒有直接證據,只有不可靠的證人與推斷,James有鬥毆前科,陪審員之一老警察因私下調查被踢出陪審團,女檢察官急需為女性伸張正義以獲得地方檢察官職位,賈斯汀有妻小要顧,陪審員多為女性只想早點回家,所有人的最大利益,並不是真相。賈斯汀最後違心投了同意,James被判終身監禁。一個無辜者,被社會公開處決。
正義真的存在嗎?究竟是民主帶來進步,還是進步(經濟與人民素質)帶來民主?力排眾議需要極大勇氣,逆轉勝更是運氣。大多數人都是吃瓜群眾,事不關己,如《十二怒漢》中只想趕上八點球賽的七號陪審員。溽暑吃檸檬愛玉冰,想起1966年Nancy Sinatra和Lee Hazelwood對唱的《Summer Wine》(夏日美酒),縱情聲色的男人墮入溫柔鄉,醒來發現錢被偷, Strawberries, cherries and an angel’s kiss in spring代表了生命中所有渴望。或許求取幸福,必定付出代價:「Strawberries, cherries and an angel’s kiss in spring草莓、櫻桃、春日天使之吻/My summer wine is really made from all these things我的夏日美酒 就是由這些釀成/I walked in town on silver spurs that jingled to我戴著銀色馬刺走進小鎮/A song that I had only sang to just a few哼著一首只少唱給少數人聽的歌曲/She saw my silver spurs and said lets pass some time她見我銀色馬刺 說要陪我消磨時光/And I will give to you summer wine說會給我夏日美酒Summer wine夏日美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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