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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太6:1~4节
太6:1 “你们要小心,不可将善事行在人的面前,故意叫他们看见,若是这样,就不能得你们天父的赏赐了。2 所以,你施舍的时候,不可在你前面吹号,像那假冒为善的人在会堂里和街道上所行的,故意要得人的荣耀。我实在告诉你们,他们已经得了他们的赏赐。3 你施舍的时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4 要叫你施舍的事行在暗中。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报答你(有古卷:必在明处报答你)。”
弟兄姊妹:主日平安!
今天我们要来思想的经文是太6:1~4节,主耶稣关于行善的教导。
「祷告」
太6:1~18节其实可以作为一个整体来考察,因为这一段论到的三件事:行善、祷告和禁食,是一个整体,就是犹太人认为的敬虔的三种主要表现。而主耶稣在论到这三方面时,都以当时犹太人的一些典型表现作为例子。例如:“施舍的时候吹号”、“爱站在会堂里和十字路口上祷告”、“禁食的时候脸上带着愁容;把脸弄得难看”。主耶稣不仅列举了这些常见的行为,更指出这些行为背后的心态是“故意叫人看见他们行善,故意叫人看出他们在禁食,故意要得人的荣耀。”而藉着这样的揭露,主耶稣提醒门徒不可假冒为善,同时也使我们思想什么才是真正的敬虔。
我们今天要分享的是这个整体的第一方面,就是关于行善。根据6:1~4节这段经文,我们今天要思想三点:第一、什么才是完全合神心意的行善;第二、不可假冒为善;第三、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
一、什么才是完全合神心意的行善
从外在表现来说,如果我们的行为对他人有所帮助就可以说是行善。例如:给灾区捐款、做志愿者、支教等等。
虽然从外表看行善不是做生意,没有即时的利益交换,没有明码标价,但是却可能蕴含着潜在的现实好处。例如:增加知名度、提升名誉,以致带来比明码标价的交换更多的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所以,今天的社会名流,无论是明星、商人,还是政治人物,和圣经里说的犹太人一样,也都常常高调的行善。例如:公开的捐款或者到灾区救灾然后通过媒体大肆宣传。我们不能认为所有公开的行善都动机不纯,但也不能天真的认为所有人的善心都很纯粹,因为行善这件事里面确实可能蕴涵利益,而且是极大极深远的利益。
所以,什么才是上帝眼中完全被喜悦,完全合神心意的行善呢?就是不仅外在与人有益,而且动机纯良。不仅施舍是如此,上帝评价所有的善行都是如此,上帝不只看外在表现和效果,还看内在动机。
那么什么是动机纯良呢?就是出于信心和爱心的善行。
其实基督徒做事并非不求回报,用大公无私形容基督徒并不准确。其实基督徒做好事也是期待回报的,我们对自己的利益也是关切的。圣经并没有否定人想要好处的动机,甚至可以说圣经还鼓励基督徒应当渴望回报、应当羡慕得好处。只不过圣经所肯定和鼓励我们羡慕、渴望和追求的是上帝给的好处,是天上的财宝,是永恒的冠冕。所以圣经这样说【“不要为自己积攒财宝在地上……只要积攒财宝在天上。(太6:19-20)】【你们要变卖所有的周济人,为自己预备永不坏的钱囊,用不尽的财宝在天上,就是贼不能近、虫不能蛀的地方。(路12:33)】【弟兄们,我不是以为自己已经得着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记背后,努力面前的,向着标竿直跑,要得 神在基督耶稣里从上面召我来得的奖赏。(腓3:13-14)】
所以亲爱的弟兄姊妹,我们和外邦人有什么不同呢?我们和外邦人的不同不在于基督徒无私而外邦人自私,不在于他们看重利益而我们不在乎好处。其实基督徒也是有所求的,我们也是期望得好处的,只不过我们所羡慕,所追求的是上帝给的好处,是属天的好处,是永恒的好处,这才是我们和不信主的人根本的区别。
纯良的动机首先就是为了荣耀上帝以致期望得到上帝的赏赐,而这样的动机必然是出于信心,而且是出于极大的信心。捐一点儿小钱而不让人知道容易,但能捐款几十万,甚至上百万而不让人知道,真的不在乎这样的善行给自己带来的现实好处,甚至不求一点儿别人的称赞,这样的基督徒不是傻,而必然是对属天的好处有无比的信心。谁能爱看不见的财宝超过爱看得见的财宝呢?唯有那些真的相信、深深相信的人。因为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实底,是未见之事的确据。因为信,所以那些世人看不见的好处对他才是无比真实的,甚至比眼睛能看到的更加真实。
所以亲爱的弟兄姊妹,我们的善行完全吗?第一个考验就是我们的信心如何。对神没有真信心,没有大信心,我们就不可能不爱世界的好处。而我们若仍然羡慕现实的好处和人的称赞,那我们的好行为,无论是施舍,还是其他的善行就都不会完全了。
其次,另一个上帝所喜悦的行善动机就是爱。什么是爱?爱就是上帝的心肠。就是主耶稣看见许多的人困苦流离,如同羊没有牧人一般,就怜悯他们;就是主耶稣听见耶利哥的瞎子呼求,就动了慈心;还有那个好撒玛利亚人的故事讲的,当一个人需要帮助的时候,祭司和利未人都视而不见,唯有一个撒玛利亚人看见他就动了慈心,并且立刻采取行动,为受伤的人治疗,还为他负担休养的费用。这就是爱,是出于慈悲怜悯为他人付出而不求回报。如果说要回报也是我们前面讲的天上的回报,而不是现实的好处。爱就是为他人好,而不是把为他人好当作手段,最终是为自己谋利。这个利可能是经济利益,也可能是政治利益,还可能仅仅是别人的称赞。但在神看来,为自己谋这些世界的好处、人的称赞的行善动机就是不纯良的,这样的善行不是出于对神的信也不是出于对人的爱,就不能得天父的赏赐了。
二、不可假冒为善
在我们今天所看的这一段经文以及其他很多地方的经文中,我们能够清楚的看到主耶稣对假冒为善的批判。这个评语也成了文士和法利赛人的典型标签和他们的主要罪状。但是“假冒为善”的问题究竟在哪儿?文士和法利赛人又有多邪恶呢?
从主耶稣的批评看,文士和法利赛人似乎很差劲。但是保罗却说【就律法说,我是法利赛人……就律法上的义说,我是无可指摘的。(腓3:5-6)】保罗的话说明他对自己信主前作为法利赛人的道德水准很自信。当然,这个自信不是说他觉得自己有什么功德,而是说他认为自己的道德水准就外在表现和世人的标准来说,是相当好的。而这样的一个道德楷模的形象可能也是法利赛人的一个普遍形象。
既然如此,保罗又为什么离开犹太教,成为基督徒,又承认自己是个罪人,需要拯救呢?其实这就说明法利赛人的根本问题所在,不是道德败坏,而是自以为义。法利赛人不是外在的行为不好,而是他们其实没有达到上帝那绝对圣洁完全的标准,但却自我感觉良好,以为靠自己就能完全并且已经完全了。这就是自以为义,也是假冒为善的意思。假冒为善其实不一定是他们故意骗人,而是他们自以为他们已经够善了,够义了。但其实在神眼里是不合格的,是虚假的,是冒充的。所以,法利赛人的真正问题不是行为不好,而是自以为义,不是道德败坏,而是自己不知道如何真正讨神喜悦,还给别人指错路。所以主耶稣说【他们是瞎眼领路的;若是瞎子领瞎子,两个人都要掉在坑里。”(太15:14)】
所以亲爱的弟兄姊妹,当我们批评法利赛人的时候,其实我们应当小心。因为我们也可能不小心犯了法利赛人一样的错误,就是自以为义。不要忘记主耶稣说过【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太5:20)】什么是真正被上帝喜悦的义呢?按着峰牧之前分享过的话,就是内外统一。不仅外面有好行为,而且里面有属灵的动机。法利赛人是只有行为,但基督徒的标准更高,不仅要有行为,还要有纯良的动机,这才是上帝完全的心意。但今天有的基督徒明明行为并不够好却常常自我感觉良好,他们疏于追求外在的善行,任凭自己好像冷漠的祭司和利未人,却还高高在上的批评别人是法利赛人是道德主义者。这样的见证不也是自以为义吗?
雅各正是看到了教会内的这种危机,所以他才严肃的警告我们【我的弟兄们,若有人说自己有信心,却没有行为,有什么益处呢?这信心能救他吗?若是弟兄或是姐妹,赤身露体,又缺了日用的饮食;你们中间有人对他们说:“平平安安地去吧!愿你们穿得暖,吃得饱”,却不给他们身体所需用的,这有什么益处呢?这样,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雅2:14-17)】
常有人误解保罗和雅各不一致,甚至马丁路德也质疑雅各书的权威。但雅各书被公认为圣经实在是圣灵奇妙的作为。因为雅各的教导是对因信称义这一真理最好的诠释和补充,可以避免人把信心和行为分开。也证明保罗讲的信心是使生命翻转的信心,是使人心意更新而变化的信心,而不是不结果子的信心,不是没有能力的信心。所以我们和法利赛人有什么区别呢?我们的区别应当是基督徒也有好行为、好见证却仍谦卑承认自己是罪人、真诚仰望神的恩典且不敢骄傲以为自己比别人强。而不是法利赛人的行为无可指摘而我们没有好见证还自以为是,那样我们也就成了假冒为善,自以为义了。
三、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
在这一段主耶稣吩咐说“不可将善事行在人的面前”、“不可在你前面吹号”、“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表面看这好像是清楚的命令,清晰的规条。但是现实中公开募捐、实名奉献,甚至以奉献者的名字命名建筑物都是寻常的做法。例如:北京有英东游泳馆,还有很多大学都有逸夫楼。甚至很多教会大学和神学院也会以奉献者的名字命名基金和建筑物。
其实,公开行善不仅是古往今来教会内外通行的做法,就是主耶稣在圣经中也教导说【你们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隐藏的。人点灯,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灯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太5:14-16)】
所以主的教导难道自相矛盾吗?当然不是的。而且我们也不能说这段经文证明了所有公开行善的人都是伪君子,他们的动机一定不纯。此外,如果匿名奉献作为规条来实行,是否教会就能更属灵呢?其实也不一定。因为任何外在的形式都可以被神使用,同时也可能被罪性利用。如果奉献都是匿名的,那么从不奉献的人也可能更加若无其事的装作慷慨的人;有的教会不要牧师的职分,彼此称呼弟兄姊妹,但也不能因此就实现人人平等。就好像我们原来流行彼此称同志,但也改变不了某些同志比其他同志更特殊,享受更多特权。
所以,这一段的意思不是要设立一条新律法、新规条,不是教导绝对不可以公开行善;这一段的重点是提醒我们要审视自己的心,因为神所看中的善行,不只是外面看上去的好行为,还要加上里面纯正的动机。这一段也实在提醒我们要小心,因为再正常不过的行为背后都潜伏着使我们的心偏离的危机。而且我们真的认识自己吗?如果我们想奉献一大笔钱时真的用“不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这一条来考验我们自己,我们就会发现我们对神的信心是不是真的充足,我们是不是真的不在乎人的称赞了。所以,这一段也不是让我们拿来论断别人的,而是用来查验自己的。
求主使我们常常认识自己的心,也帮助我们常常保守自己的心。
四、结语
最后,我要用第4节来结束今天的分享【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报答你】。我想说这一节的重点不是暗中,而是必然报答。这不是比喻,不是夸张,而是实实在在的应许。今天这个世界所有的理财和投资都不敢承诺百分百盈利,甚至不敢承诺你的资金安全。即使有,你敢相信吗?但是主耶稣应许我们,我们在神面前的一切善行,我们对天国的一切投资都不会徒然,天父必然报答,而且必然是上尖下流超过我们配得的报答我们。我们难道不相信吗?我们难道不羡慕吗?愿主的应许激发我们的爱心,激励我们行善,就是 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阿们!
「祷告」
The post 天父的报答——2024年9月1日主日讲章/袁灵牧师 appeared first on 基督教北京守望教会.
经文:【太5:43】 你们听见有话说,当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太5:44】 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太5:45】 这样,就可以作你们天父的儿子。因为他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太5:46】 你们若单爱那爱你们的人。有什么赏赐呢?就是税吏不也是这样行吗?【太5:47】 你们若单请你弟兄的安,比人有什么长处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这样行吗?【太5:48】 所以你们要完全,象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
上周小白牧师分享了登山宝训中打右脸给左脸的相关经文,这是新约圣经中最为著名的经文之一,因为这话对人的冲击很大,不但世人惊奇,连基督徒都觉得困惑。但这还不是耶稣教导中最具冲击力的经文,今天我们要分享马太福音五章43-48节这段关于爱仇敌的内容才是整卷圣经中最具挑战性,最令人震惊的经文。这段经文也被称为是登山宝训的核心、精髓和顶峰。在这一段经文中,神的爱,以极其醒目的方式被总结为:爱仇敌的爱。// 因为爱和仇敌,这两个词语就不应该放在一起,爱仇敌这个短语本身就充满了张力。(我们看到,主耶稣的话总是让人惊奇,惊奇到让人不能接受,甚至让人恼羞成怒。登山宝训对于基督徒的心灵来说,是一面清晰到可以照见细微纹理的镜子,总是能呈现出我们应有的生命样式和我们实际生命状态之间的差距。这个差距令人吃惊,甚至令人绝望。但认识基督的人,心里却有一种更加令人不可置信的渴慕:这种渴慕就是,因为基督爱我,我也想要成为这样的人。因此,我们就知道,耶稣说的这些话不是从人意和世界产生出来的,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宗教和文化所衍生出来的,这是天上来的真理的话语)。
我们今天会以爱仇敌为核心,从三个方面来分享这六节经文,一,谁是我的仇敌?二,怎么来爱我的仇敌?三,为何要爱我的仇敌?
一、谁是我的仇敌?
在论到爱仇敌之前,我们要先来思想一个问题,谁是我的仇敌呢?// 这个问话,不禁让我们想到曾有一个律法师问耶稣说“谁是我的邻舍呢?”(路十29)。这个问句就让我们知道,犹太人的律法传统将对人的爱,在对象上作了区分,爱人如己要看对谁。
但实际上旧约律法并没有将对人的爱作对象上的区分,主耶稣所引用的是犹太人的传统说法“当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这个说法的出处是利未记十九章的经文“不可在民中往来搬弄是非,也不可与邻舍为敌,置之于死;我是耶和华。不可心里恨你的弟兄,总要指摘你的邻舍,免得因他担罪。不可报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国的子民,却要爱人如己;我是耶和华”(利十九16-18)。这段经文中的邻舍被以色列人给限定在了本国子民的范围内了。他们的解读是,爱人如己只适用在以色列本国之内,外邦人不在这个范围内。因此要爱邻舍,却要恨仇敌。但这段经文其实只是告诉以色列人要爱你的邻舍,有了仇怨也不可报复,却没有说,不是你本国的民你就要恨他们。// 其实,我们知道,人没有权柄来自行判定谁是值得我去爱,谁是我必须去恨的。上帝给人的命令很简单,也很清晰,爱人如己当中的人就是指所有人,没有区分哪种人。
那么,人为何会区分出邻舍和仇敌呢?因为人在面对他人的时候,不是从上帝的眼光来看待的,而是以自我的眼光来评判的。对我好的,我喜欢的人,就是我的邻舍。对我不好的,我不喜欢的人,就是我的敌人。人们非常自然地就将邻舍定义为在我旁边带着善意,对我友好的人。人以自我的感受和喜好,以自己为标准,将自己之外的人分为了两类。然后,人就照着自己心中的分门别类再来解读神的话语。这样,当人们读到圣经所说的要爱邻舍的时候,就不觉得多么难以做到,会说我就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作的啊,甚至会觉得这还用说吗?邻舍彼此之间不都是需要互助友爱的吗?一个美好的世界难道不是人人为我,我为人人才能维持的吗?因此,当耶稣在这里说要爱你的仇敌的时候,一下子就让那些在自我蒙蔽中的人们惊醒过来,并要在震惊中思想,真要爱我的仇敌吗?
1.仇敌
实际上,仇敌一词的含义,在这里有两个不同的层面。第一个层面就是人自我认定的仇敌。对于一个以自我为中心的罪人来说,这个世界上的人天然就分为朋友和敌人这两种人。朋友自不必说,对我友善的人才具有成为朋友的基本条件。人一般把我们不喜欢的和不喜欢我们的人都看为是我们的仇敌。我们重点说一下因我们内心的不喜欢而把他人列入到仇敌行列的这种情况。引发仇敌感受的因素有很多,大体可以分为三类,一,被他人攻击,无论行为或是言语,比如殴打、抢夺、陷害、侮辱、诋毁、藐视等等,都会引发我们内心的愤恨和仇视。二,我们自身的喜好所引发的,比如因为我不喜欢这人说话的强调、走路的姿势、穿衣打扮、家庭出身等等,这个人并没有做出什么直接损害我们的举动,只是因为我们内心对这人所具有的某个东西的不悦,就可能带来隔阂疏远厌恶乃至没有原因莫名其妙的仇恨。三,观念立场的差异所导致的,比如跟我意见相左,看法不一的人,我也都看为是我的敌人。当然,这些敌对有程度上的不同,但是对于一个以自我为中心的人来说,在性质上都会被他看为是敌人。因此,哪怕一点微小的差异和冲突,他都可能以一种要消灭对方的心态和激烈的方式来应对。因此,自我中心的人习惯以对抗的心态来面对周围的世界和人。每一个人都是他潜在的仇敌。凡是我不喜欢的,我看不顺眼的,不认可我的,都可能被我看为仇敌。这一刻还是朋友,下一刻可能就成为了仇敌。(其实,发生在罪人身上最常见的现象,不是把陌生人看为自己的敌人,而是把熟悉的,原本应当去爱的人看为自己的仇敌)。// 我们要留意,不喜欢其实是基于人内心的一种感受来说的,因此可以说,一个自我中心的人划分朋友和仇敌的标准其实是模糊的,是变动的,因为他是凭着一种感觉来判定的,感觉好就是朋友,感觉不好就是仇敌。
第二个层面,不是我看别人是我的仇敌,而是别人看我是仇敌。我不恨别人,别人单方面恨我。因此,对方就有很多对我抵触、咒诅、攻击等等。// 我们看到,仇敌可以是单向的,也可以是双向的。比如,我恨一个人,那个人却不恨我。或者那个人恨我,我却不恨他。或者,我们彼此仇恨。
可见,区分仇敌和邻舍,有客观和主观两个层面的视角。从客观的角度,凡是有攻击行为的举动,都可以称为是仇敌,比如,你辱骂一个人,殴打杀害一个人就是将这人当作仇敌。同样,别人辱骂你,杀害你,也是将你看为仇敌。这时候,无关乎一个人内心如何,你哪怕以悲天悯人的心态看对方为朋友来辱骂他,你也是将这人当作仇敌了。而所谓主观的角度,就是无论是否有上述这些攻击伤害的行为,你只要从心里看对方是你的仇敌,对方就可以被称为是你的仇敌。比如,对方没有做出任何伤害你的事情,你单单因为嫉妒就恨对方,将之视为仇敌。// 今天经文所说的要爱你的仇敌,就包括以上我们所说的所有情况下的仇敌,客观上攻击你的,主观上你认定的,以及主观上恨你的人。
2.恨仇敌
对于犹太人来说,更加简单,我们是神的子民,其余的人都是神国度之外的外邦人。因此,上帝所说的爱人如己,只局限在我们本民族之内。对外邦人,因为他们不认识神,他们拜偶像,他们恨神,反对神,所以我们应当恨他们。恨那些恨神的人,这才是神所喜悦的。新约圣经曾记载了一个场景,主耶稣去往耶路撒冷的途中路过撒玛利亚人的一个村庄,那里的人不接待耶稣一行,“雅各,约翰,看见了就说:主啊,你要我们吩咐火从天上降下来,烧灭他们像以利亚所作的吗?”(路九54)。雅各约翰的说法就是非常典型的犹太人恨仇敌的想法。其实,我们可能有时候和犹太人类似,看不信神、反对福音和逼迫教会的人为上帝的仇敌,因此我们也就常常把他们看为我们的仇敌。因此,我们可能心里也以咒诅的心态,而非是祝福的心态来面对这些逼迫恶待我们的人。这符合一般人性的自然反应,对朋友当然是友善待之,对仇敌就要以仇恨待之。就像一首歌曲所唱,朋友来了有好酒,豺狼来了有猎枪。又有所谓我们熟悉的名人名言说,对待同志要像春天般温暖,对待敌人要像严冬般残酷。// 其实,区分一个人是我的朋友还是仇敌,是在区分他是跟我一拨的,还是不属于我这边的。是人以自我为标准将人类作了一个区分,合我心意的就是我的朋友,不合我心意的就是我的敌人。用一个成语来说,就是党同伐异。甚至,这是在区分人和非人。因为人性里面的恨会把我们的敌人看为不再是人,不再把他们当作人类的一员来看,看仇敌是不配享有人类基本权益的,比如尊严、衣食等都可以随意剥夺。甚至,人类的恶会把仇敌人看为连牲畜都不如,可以任意欺凌和折磨。以无下限的方式来恶待。
可能有人会说诗篇不也说“耶和华啊,恨恶你的,我岂不恨恶他们吗?攻击你的,我岂不憎嫌他们吗?我切切地恨恶他们,以他们为仇敌”(诗一三九21-22)。但是,诗篇一三九篇这两节经文后面还有两句话“神啊,求你鉴察我,知道我的心思,试炼我,知道我的意念。看在我里面有什么恶行没有,引导我走永生的道路”(诗一三九23-24)。这和诗篇中的咒诅诗一样,都是一个被圣灵充满的人进入到神公义审判罪恶的心意中了,这样的人是完全体会并明白神的心意,乐意顺服在神的心意之中。这样的人,既像神恨恶罪恶那样恨恶罪恶,又能像神爱罪人那样爱罪人。所以诗篇的经文不是在教导人要去仇恨,而是让人对上帝的爱和敬畏到了一个地步,在情感上不能容忍罪恶,完全和神站在一起。
3.爱仇敌
而对于基督徒来说,我们应该没有主观意义上的仇敌。我们有仇敌,就是恨我们逼迫伤害我们的人,他们把我们当作仇敌,但我们从心态上并不把他们当成是仇敌。主耶稣在这里所说的仇敌,通常救是指那些恨我们的人,因为我们信耶稣遵行真理而恨恶和逼迫我们的人。
但事实上,对于基督徒来说不管是单方面看我们为仇敌的人,还是我们心里恨的人,我们的仇敌并不少见。反而可能一个令人不舒服的真实是,基督徒的仇敌比我们自己以为的要多的多。基督徒更需要诚实地来面对我们里面从肉体和老我所发出来的对人的仇恨。// 我们面对仇敌,一般应对的方式有三种,一,忍耐或逃跑;二回击或者报复;三,爱中的面对。单纯忍耐,通常是内心的愤怒和仇恨被某种力量给压制住了,对于忍受的人来说,这对心灵是很大的伤害。打回去就是我们所说的报复,你打我一拳,我踹你一脚。让你知道我也不是好惹的,对方就会有所收敛。就是把心里的愤怒发作出来。第三种方式就是耶稣所说的爱仇敌的方式。
面对耶稣所说的爱仇敌,无论世人还是基督徒,都可能会有一个疑问,一个人若是不恨自己的仇敌,反而去爱仇敌的话,这人岂不是是非不分、情感混乱吗?这样作岂不是就助长了恶人的气焰,鼓励人行恶吗?这不是助纣为虐吗?恶人岂不就会越发肆无忌惮的作恶了吗?甚至,爱仇敌这人岂不是有点不正常?// 其实,中国传统文化中也有类似的议题,若以德报怨,何以报德呢?
二、何谓爱仇敌?
所以,我们来思想,耶稣所说的爱仇敌的爱是什么样的爱呢?
1.爱
爱有四个不同的词语,一个是亲情之爱,父母对子女的爱,以及子女对父母的爱;一个是男女之间的爱情;第三个是人与人之间的友谊之爱。第四个词语就是圣爱,就是神的爱。前三种爱虽然关系不同,但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有条件,讲感情,求回报(这可以看为是爱的前提、动力和目标)。这三种爱对爱的对象通常是有要求的,比如具备了什么基本条件,才值得我去爱;而且,爱也需要我里面要有和对方的情感作为推动力。而且也需要有所回报。人的爱就像是一个投资,我把爱投入在你身上,是想要从你得着什么。着急的人,期望马上兑现,我昨天请你吃了一根冰棍,你今天得请我喝瓶冰红茶。我对你笑了一下,你必须对我点头示意一下,否则我就把你当仇敌了。耐心一点的人,把回报周期拉的比较长,放长线钓大鱼。但若是迟迟没有回报,当耐心消耗殆尽之后也会有收回投资跑路的打算。因此,人性之爱的目的还是爱自己,爱别人只是爱自己的一种方式和手段而已。这种爱就是主耶稣这里所说的“单爱那爱你们的人”。
但上帝的爱,却非如此。上帝的爱是一种从上帝里面所发出来的一个决定,这个决定不依赖于上帝要爱的那个对象,不管你是什么样人的,只要上帝决定要爱你,上帝就会爱你。就是说,上帝的爱不受被爱对象的影响。真正的爱不会由被爱的一方来决定和左右。这种爱超越人的爱,因此令人陌生。人们更熟悉区分邻舍和仇敌的那种爱,这种区分就已经隐含了人对爱的条件界定,只有我喜欢或对我友善的人,才配得我去爱,对我敌视的人,我就以恨来回报。当主耶稣在这里说要爱你的仇敌的时候,是指以上帝的爱来爱我们的仇敌。也因此,爱仇敌的爱在人身上惟有作为圣徒才有可能。我们要再次强调登山宝训不是给所有人的道德教训,而是对天国子民生命样式的一个描述。我们不能要求一个不认识耶稣的人以爱仇敌的爱来生活;也不能要求地上的政府或者什么团体以这样的精神来处理周边的关系。
2.爱vs情感
可能我们常常对爱有一个误区,我们以为爱必须是以情感为基础的。我们以为爱必须是对人有好感,对人有欣赏,然后才能去爱。因此人们难以接受爱仇敌的教导,人们会觉得,我不恨你已经很难做到了,竟然还要求我来爱你,这怎么可能。就是因为对于很多人来说,恨和爱都首先是一种情感,然后才是在这种情感下推动的行为。但这里,主耶稣所说的对仇敌的爱,不是基于好感,不是基于情感,也不是基于欣赏,而是基于一个内在的决定。这个决定影响我们对待仇敌的方式,也影响我们里面对仇敌的情感。因此我们看到,上帝的爱不是不讲情感,而是先有了决定,再来说情感。我决定爱你了,我里面再有爱的感情。不是我里面有了爱的感情,然后我再决定来爱你。爱是一个决定,然后是行动,最后才是情感。所以神的爱是超越了敌对和情感的,是基于神主权的选择的。人的爱却不是这样,人的爱首先是一种感情,一种好感和欣赏的吸引力,所以人里面的情感实际上是喜欢,却不是爱。但人却常常把喜欢当作就是爱。// 婚姻中的爱就类似上帝对人的爱,两个人彼此之间的靠近和吸引可以藉着好感或者欣赏引发,但是若要进入婚姻,所需要的爱就要超越感情,感情就像是一个梯子,藉着感情,两个人攀登到承诺和誓言层面。我一旦决定要和你进入婚姻,此后我对你的爱,就是基于我们的盟约誓言,其实就是基于我里面的一个决定,这个决定,会超越将来在婚姻中我们彼此的好感,无论感情如何,你如何对待我,我都已经决定要照着我此刻所发的誓言那样来爱你。
所以,从感情和信任的角度,人和人之间的确有亲疏远近。但是感情和关系的亲疏远近,都不能越过真理的界限。对于不熟悉的人,不喜欢的人,甚至是仇敌的人,也不能以得罪神的方式来对待这个人。对于所爱的人,无论多么彼此信任和看重,也不能以神不喜悦的方式来来对待他。神的道,并不抹杀人与人彼此之间的感情距离,但是却为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划定了一个界限。
3.爱仇敌vs公平
神的爱既然超越情感,那么是否意味着上帝对所有人的爱是完全一样的,对每一个人都毫无二致,没有任何不同呢?当然不是。神对人的爱是有所分别的。神的爱,当然惠及所有人,但是神对人的爱却是有所区分的。在普遍恩典的层面,神给所有人的爱都一样,就是这里所说的“他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无论一个人是无神论,还是拜偶像,是经常犯罪得罪神,还是无缘无故地恨神,神都给他们各样的恩典,使人可以存活。除了在身体层面的供应,上帝还保守世人的良知,赐给世人智慧,在地上设立秩序,赐给人家庭和各样能力,让人能在一个相对安全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中生活。但在特殊恩典的层面,基督救赎的爱只给了蒙拣选的人。这不是上帝的不公平,因为爱属于恩典的范畴,给谁多,给谁少,完全出于神的主权。我们要留意,神对人的爱,不是爱与不爱的区分,而是爱的程度的区分。所以,爱仇敌的爱,是在区分爱与恨之间的不同,不是在说对所有人都要以同样的力度去爱。是要爱,不要恨;若已经是爱,可以有所区分。比如,使徒约翰曾说“人若看见弟兄犯了不至于死的罪,就当为他祈求,神必将生命赐给他。有至于死的罪,我不说当为这罪祈求”(约壹五16)。但爱仇敌的命令对人的挑战,不是以爱仇敌的爱去爱多一点少一点的问题,是一点都爱不出来。是不能去爱,只能去恨的难处。人的难处不是去爱很多仇敌我们做不到,而是连爱一个仇敌都做不到。不是不为至于死的罪祷告,是不至于死的罪,我都不能为之祷告。就像保罗所说“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罗七18)。
爱仇敌的爱的具体施行就是后来使徒保罗所说的,有四节经文,一,“不要以恶报恶…反要以善胜恶”(罗十二17,21);二,“逼迫你们的,要给他们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诅”(罗十四14);三,“被人咒骂,我们就祝福。被人逼迫,我们就忍受。被人毁谤,我们就善劝”(林前四12-13);四,“你的仇敌若饿了,就给他吃。若渴了,就给他喝。因为你这样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罗十二20)。爱仇敌就是在作为一个人最为基本的尊严和权利方面,即使是仇敌也要给予他们。就像旧约律法中所说的和你为敌的邻舍的牛或者羊走失了,恰好你看见了,你不能装作没看见;仇敌推车上坡上不去,你不能袖手旁观。所以,爱仇敌就是使徒保罗所说的不要在基本的人的需要层面上恶待你的敌人,相反要给他一个人正常人所需要的,敌对也要以忍耐、尊重、帮助的方式来“敌对”。而非是被自己内心的仇恨和恶念蒙蔽,被情绪冲昏了头脑,自己化身恶魔,不再将对方当作一个人来对待,把对方看为垃圾中的垃圾,将对方碎尸万段都不足以解恨。// 实际上,从堕落罪性所生发出来的仇恨并不以摧毁和杀死对方为满足,从罪人生发的仇恨是一种毁灭双方的力量。而且仇恨是一种盲目的力量,发作起来会恨任何对象,连自己都恨。所以,以恶报恶是想要以对方的方式来胜过对方。这样,哪怕你最终消灭了对方,你已经变成了对方。恶依然得胜了。去恨一个人,就是被人给拉到别人熟悉的主场,即使赢了,也是输了。只要一下场,我们就已经输了。因为这正是仇敌所盼望的。在这个意义上,律法的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命偿命的公义原则,并非是报复,而是一种限制。因为人若是照着恨意要报复的话,以眼还眼哪里够用呢?罪人报复的本性就是拉麦所说的“若杀该隐,遭报七倍。杀拉麦,必遭报七十七倍”(创四24)。所以律法的精神一方面是透过刑罚罪恶,警诫他人,拦阻更多的恶的发作。另一方面,其实也是为了拦阻受害者内心仇恨的泛滥,若是没有公义对等的要求,人的报复总是会超出界限。就因为你瞪了我一眼,我就要将你杀死。人性里面的恶,无法想象。其实看中国古代的满门抄斩,株连九族,车裂凌迟,你就可以看到上帝所颁布的旧约律法的恩典所在。所以,律法其实是双重拦阻。
4.爱仇敌vs公义
而且,爱仇敌和神的公义并不冲突。爱仇敌,不是相视一笑泯恩仇,退一步海阔天空。上帝对罪从来不会故作不知,也不会在公义上有任何妥协。爱一个人,并不意味着同意对方所有的言行,不意味着认可对方的任何作为。比如,对于父母来说,看见儿女行为不端,就要责备甚至管教,这就是爱了。反而,若是看见儿女所行不对,不加以指正和拦阻就是恨他们了。就是圣经里说的“因为主所爱的他必管教”(来十二6)。所以,爱仇敌,我们不要误解为对于仇敌所作的攻击伤害等犯罪行为无所谓,反而,正因为爱,所以,你要格外关注对方所行的,正因为爱,要对对方的错误和罪加以指出并愿意为对方悔改而付代价。
因此,爱仇敌,不意味着任由仇敌作任何罪恶和伤害的事情在自己身上,自己还欣然欢迎,这在打左脸给右脸的经文中已经分享过,基督徒不是受虐狂,面对罪恶要表达不悦、表达愤怒(爱不是不发怒,而是“不轻易发怒”(林前十三5)。主耶稣也曾向门徒发怒,向圣殿里兑换银钱的人发怒),要以话语指正对方,或反抗防卫,或事后追责。比如,主耶稣在被抓到公会时,“旁边站着的一个差役,用手掌打他说,你这样回答大祭司吗?”(约十八23),耶稣对打祂的人就说“我若说的不是,你可以指证那不是,我若说的是,你为什么打我呢?”(约十八23)。保罗也曾在腓立比从监牢被释放的时候对罗马差役说“我们是罗马人,并没有定罪,他们就在众人面前打了我们,又把我们下在监里。现在要私下撵我们出去吗?这是不行的。叫他们自己来领我们出去吧”(徒十六37)。这些指正和追责的背后不是出于自己内心的激愤,而是出于对施暴者的爱,出于对其他人的益处而说的话。主耶稣知道自己会被钉十字架,祂知道公会成员行在祂身上的罪是多么的严重和可怕,相对于钉十字架的羞辱和痛苦来说,在这里被吐唾沫被殴打从某个角度来说耶稣可以一言不发,但是当有人伸手打祂的时候,祂还是出于爱心指出了这人的罪,试图唤醒他们的良知,以此拦阻他们更少犯一些罪,从人的自我保护的角度看,这时的指出反而可能会给耶稣带来被更多恶待的风险。保罗同样如此,他当众申诉追责也不是因为被打被关押了之后觉得受了冤屈心中愤懑,要出一口气,而是为了当众表明他传福音并没有罪,他和西拉被打被关反而是罗马官员的违法,为了福音和众人的益处,保罗才这么作。
因此,耶稣所讲的爱仇敌,和上帝的公义并不违背,更不是让人在恶行上放纵,而是在讲到天国子民效法神的爱来应对世上会遇见的各样不公、敌意、逼迫、伤害等恶事。
5.为那逼迫你们的人祷告
如果说,爱仇敌已经是超乎了人类所能接受的限度了,那么为逼迫我们的人祷告,更是闻所未闻。中国古话说,获罪于天无所祷也。就是说,一个人若是得罪了上帝你还能向谁去祈求呢?但这里竟然说,当一个人恶待我,逼迫我的时候,我却要为他能得神的恩待而向神祷告。这是超乎想象的教导。我不咒诅我的仇敌已经是花费了极大的心力来克制了,我不去恨他们,不去报复他们,已经是仁义尽致了。还要我为他们在上帝面前祷告?祷告什么呢?是求神伸张正义,降灾刑罚他们吗?若是这样,还可以接受。但显然,这里的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是指为他们的福祉和益处来祷告,具体来讲就是,为他们能从罪中回转,求神饶恕赦免他们来祷告。祷告求神让他们心被打开,不但看见自己的罪,还愿意来信耶稣。所有为人的祷告,终极的目的都是让他们都能靠近神,认识神。这是一个人最大的福祉和利益所在。
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最为典型的就是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所祷告的“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作的,他们不晓得”(路二十三34)。另一个效法基督,为自己的同胞也是自己的仇敌祷告的人就是司提反,他在被打死的时候大声喊着说“主啊,不要将这罪归于他们”(徒七60)。其实保罗也是这样,他说“弟兄们,我心里所愿的,向神所求的,是要以色列人得救”(罗十1),甚至说“为我弟兄,我骨肉之亲,就是自己被咒诅,与基督分离,我也愿意”(罗九3)。其实,旧约也有不少为类似为仇敌祷告的例子,比如亚伯拉罕对罗得,约瑟对自己的哥哥,摩西对米利暗,大卫对扫罗等等。
你一旦到神面前来为自己的仇敌祷告了,这就表明你是从内心深处真的愿意自己的仇敌从神得着恩待和益处,而非是口是心非的一种策略或者手段,不是为了让神让人看见自己的道德高度,胸怀之宽广。是出于真心实意为了仇敌的益处。所以,我们说能为仇敌祷告,要比给他们水喝,给他们饭吃,给他们一些必要的生活上的帮助,这爱要更加深入,更难。
其实,若不能为仇敌祷告,就不是以爱来面对仇敌。能为仇敌祷告,才是真正爱仇敌的表达。受到了伤害,不去报复,不去仇恨,我们可能就以为这就是爱仇敌的方式了。给仇敌吃的,喝的,已经是极限了。但这跟主耶稣所说的爱仇敌还相距甚远。主所说的爱仇敌,其实是一种更为主动和深入的爱的表达。我还主动到上帝面前来为我里面愤恨的化解来祷告,为仇敌的益处来祷告。能为对方幡然悔悟,为对方能认识基督来祷告,这是出于真正在基督里的爱。
三、为何要爱仇敌?
最后,我们来思想,为何要爱仇敌呢?最主要的原因是,我们蒙了爱仇敌的爱,我们领受了爱仇敌的生命。一,我们在基督里蒙了神爱仇敌的恩典,我们这些原本作为神的仇敌的人,已经在基督里得蒙赦免,与神和好了。二,神是我们的父,我们是祂的儿女,我们应当像祂。// 若我们所恨的那个人,却是上帝所爱的,我们该怎么对待神所爱我却恨的人呢?
1.救赎之爱
我们原本都是基督的仇敌,却蒙了基督舍命的救赎之爱,我们理当将这样的爱和生命活出来。就像使徒约翰所说的“没有爱心的,就不认识神,因为神就是爱”(约壹四8)。“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差他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这就是爱了”(约壹四9)。保罗也说“为义人死,是少有的,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五7-8)。// 上帝的公义已经满足在了基督的身上。
而我们在地上的使命,就是藉着我们所遭遇的一切人和事情来学习和效法基督那爱罪人爱仇敌的舍命之爱。我们原本都是基督的仇敌,但祂却为我们舍命。因此,面对我们的仇敌,我们也当像基督对待我们那样去对待他们。
2.完全
我们在基督里已经是神的儿女,里面有永生的生命,因此,我们当效法基督,把像神儿子那样的生命活出来。像神,就是这里所说的完全。像神,其实是神造人的目标。而像神,也是一个人最大的荣耀和尊贵。对于人来说所谓的完全,就是一个被造物实现了他的被造目的,实现了创造主在他身上的旨意。神创造我们的目的就是为了让我们像祂那样,让我们追求去认识祂,效法祂,被祂的恩典和荣耀所充满。
创世记里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创一26)。起初神造人的目的就是让人越发像神,但亚当失败了。神就差派自己的独生爱子来到世界施行拯救,是要在基督里再造一个生命完全的群体,因此我们都是在基督里的新造,倚靠基督,顺服圣灵,我们就会越发像神。
所以,这里的完全并非是指一个人已经全然达到了上帝的要求和标准,已经完美了。而是一个人在追求像神儿女的过程中,在效法基督,学习顺服的过程中的尽心竭力。// 基督徒在属灵追求上可能有三种想法,第一,能得救就可以了,其他的奖赏就不追求了;第二,能参与某个服事已经对得起神了,就要这个奖赏,更多的奖赏我也不要了;第三,在生活中我还凡事都追求照神旨意行,我已经尽力了。其实,凡追求仅仅得救的,很可能得不着。因为上帝的要求是,一,行事为人与所蒙的恩相称;二,就是保罗说的“弟兄们,我不是以为自己已经得着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记背后努力面前的,向着标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稣里从上面召我来得的奖赏。所以我们中间凡是完全人,总要存这样的心。若在什么事上,存别样的心,神也必以此指示你们”(腓三13-15)。 我们的信心和爱有多有少,但每一次都是全心付出,把我们里面的爱和力量用尽了。这就是与所蒙的恩相称的完全的爱了。三,我们如此努力其实可能才近乎得救,就是彼得所说的“若是义人仅仅得救,那不虔敬和犯罪的人,将有何地可站呢?”(彼前四18)。
3.自由和得胜的心灵
从人自身的角度,惟有爱仇敌的爱才能使人的心灵真正得以自由,不被罪和伤害所压制。能有爱仇敌的心,就表明一切从仇敌来的伤害在基督里都得了医治。爱是应对背叛、憎恨、藐视、敌意、伤害的最好的武器。真正对伤害的胜过和医治一定是饶恕,而非是其他。任何其他方式都是权宜之计,比如遗忘,逃跑,报复,仇恨,等等。饶恕了,才是对伤害的胜过。也因此才是对仇敌的胜过。爱仇敌是一种得胜。
刑罚和报复就是限制和消灭身体,这并不能真正解决罪恶,最多令罪恶停止,不再增添。真正的得胜不是把仇敌的肉体给消灭了,才是胜利,而是把对方给感化投降了,赢得了灵魂,才是真正的胜利。把敌人转化为朋友,才是真正的得胜了仇敌。因此,真正对罪的解决是在基督里,十字架的爱可以令仇敌的灵魂被转化。(恨是被对方胜过之后的内在情绪,爱是胜过了自我和对方的伤害之后才能有的内在力量。而且,这样的爱会被上帝大大使用,比如司提反为杀死他的犹太同胞祷告,神垂听这个祷告,让逼迫教会最为热心的法利赛人扫罗归正为外邦人的使徒保罗)。
四、结语
惟有一个被基督十字架的爱所充满,所征服,全然爱神的人,才能对人活出像基督那样爱仇敌的爱。若是一个人不爱神,就不可能爱仇敌。就是如此奇妙,爱神,和爱仇敌,竟然是关联在一起的。因此,在人这是不能,在神凡事都能。神若帮助我们,我们就可以去经历这样的爱。
最后我再次以使徒保罗在罗马书中说的一句话来作为今天证道的结束和对基督之爱的颂赞,“为义人死,是少有的,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五7-8)。
回应诗歌:《29 咒诅祂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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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太福音 5:38-42 “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有求你的,就给他;有向你借贷的,不可推辞。”
弟兄姊妹,主日平安!
今天的证道经文是主耶稣登山宝训中的第四个实例,内容有关公义与爱、以善胜恶,目的依旧是启示何为“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即律法的真义,也是天国子民当追求并活出之义。文士与法利赛人之义所专注不过是外在的行为,而主耶稣却要求他的门徒——就是我们这些蒙主救赎之人——不仅要有外在行为的合宜,而且同时要有内在动机的纯正——唯有如此内外一致,才与天国子民的身份相称。
但这段经文也容易产生疑惑,如果都不与恶人作对,岂不是纵容罪恶,以致在别人的恶上有份吗?这与神圣洁公义的本性,与圣徒在世人面前的见证岂不是不相容吗?再说,打右脸给左脸,实在有违人性与常识,让人接受已经很不容易了,更不要说去遵行了等等。因此,在弄清楚这段经文精意的基础上,将其应用于现实生活的处境,就是今天证道的基本思路。为此,以下的证道首先再次简要回顾一下有关理解登山宝训的前提,然后探讨本段经文的精意,接下来分析主耶稣在经文中所给出的实例,最后回答实际应用中常令人迷惑的几个问题。
前提
前面几位牧者的讲道都提到,若要正确地理解并应用登山宝训,需要记住以下两个前提。一是登山宝训是对已蒙救赎、有圣灵内住之圣徒个人的要求,是天国子民在地上成圣与行义的标准。故此,不能将登山宝训用于要求不信主之人,也不能简单地扩展到所担负的公共职责(如法官)、社会组织(包括教会)、以及社会公众伦理等领域。同时,我们还应记得,这是主给我们每个人的教导,是应当用来要求自己,而不是用于要求别人的——这一点对于领受并遵行神的话语是相当重要的,因为我们常会搞错应用的对象,该对人却对己,该对己却对人,结果就是不仅造成误用,而且不能明白神的话。
与此相关的还有一点,也是老生常谈,就是登山宝训只是主耶稣教训与圣经的一部分,我们在学习与应用时还必须同时参考圣经其他的教导,如此才能把握全备的真理,从而行在神的心意中。
二是登山宝训所启示的是神完美的旨意,是基督徒成圣过程中当追求的标杆,而不应、也不能当作新律法,否则岂不是回到文士与法利赛人的老路上去,与主耶稣的目的背道而驰了吗?因行为称义是人的本能。我们总想做点什么,也总以为自己能做成点什么。即便是已重生的圣徒,也很容易犯因信得救、却靠行为成圣的错误,就像加拉太人那样。但福音的精髓却是:“ 我们若是靠圣灵得生,就当靠圣灵行事。”(加 5:25)
但不因行为称义,并不意味着不需要高标准的追求,因为这是出于新造之人的本性,是圣灵在已蒙拯救之人身上的作为。只不过实际生活中我们似乎多经历失败,以致备受打击。个中最主要的原因还是信心不足,而导致信心软弱最常见的原因是私欲多放不下世界,再有就是少经历得胜。你相信有圣灵住在我们里面吗?我们所不能的,难道圣灵也不能吗?保罗信心满满,因此也就得胜多多!
精意
主耶稣的教训乍听起来似乎违背人性与常理,不主张追求正义,而是主张逆来顺受,对恶人恶事放弃抵抗(确实有人解释这一段为不抵抗主义)。事实真是这样吗?这段经文的精意究竟何在呢?
公义是神的属性,正如诗人所说的:“因为耶和华是公义的,他喜爱公义;正直人必得见他的面。”(诗 11:7)公义之神也要求人行公义,就像他借先知弥迦所启示出来的心意:“世人哪,耶和华已指示你何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 神同行。”(弥 6:8)其中行公义居于首位!
司法公正是现实生活中行公义最重要的体现之一。圣经中有不少警戒审判官与士师的话,可见神对此的重视。“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是体现司法公正的基本原则,既是神的心意,也是人类古老的传统(汉莫拉比法典包含同样的原则)。自始祖堕落以后,罪恶就进入了世界,惩治与预防犯罪是任何社会都必须具备的职能。只是对犯罪之人怎样的惩治才算公平合理呢?
简单地说,公义就是给人所当得的,用通俗的语言表达就是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这就是说一个犯罪之人所受的惩罚应当与其所犯的罪相称,过轻或过重都是有违公义的。过轻达不到惩戒与预防的效果,有失对被害人的公正,结果就是纵容犯罪;过重则损害犯罪之人作为人的尊严与价值(所以摩西律法才严禁责打超过四十下),构成司法的滥用。唯有罪罚相当,才算公平合理,这是人类普遍接受的公义原则。
当前中国最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就是司法不公,以致整个社会因正义得不到伸张而处于非常不正常的状态,潜藏着很大的危机。教会牧者被无端关押,信徒奉献被污蔑为诈骗,都是我们亲身经历的不公。但愿在上执政掌权的对此也有清醒的认识,尽快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补救,还社会以公道。教会与圣徒不仅当为此恒切祷告,而且当在自己的行事为人中尽力追求并实行公义。
明白了公义的原则,还需要明白如何维护及实现公义。罪人的本性就是不义的,因此也就决定了无论是个人、群体还是国家在本质都不能完全达成这一目的,只能在一定程度上为神所用。显而易见,神不仅是公义的,而且唯有神才能维护及实现完全的公义。为此,神不仅一再申明他必将实行公义,按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即便那些在今世公义没有得以伸张的人与事,也要在最后审判时统统得到矫正,公义必定得以伸张;而且向人启示公义的原则,在社会设立相关的制度,以维护人世间必要的公义。正是因着神的这些护理,这个罪恶的世界才能维持必要的公道与秩序,没有因罪恶而坍塌,我们才能平安度日。
要保证司法的公正,就不能任由各人自行决定追讨与惩罚的尺度,那样的结果一定是带来更多、更大的不公义。为此,神在人间设立法官和法庭等官员与机构,代表神实行审判,伸张正义。无论是摩西所处社会不发达的时代,还是我们认为极为发达的现代,神这些护理的原则与形式都没有改变,从而保证了人类社会从古至今能维护大致的公义。
由此可见,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原则主要是给司法机关和审判官的,用以维护社会的公义。个人虽也可援引,但不宜过度强调。不仅因为个人的判断因受制于有限和情绪而难免偏差,而且因为这一原则本质上是以暴制暴,是通过对后果的畏惧发生功效的。这是司法的底线,而不是上线。天国的子民显然不应当只满足于守住底线,而应当追求更高的目标,即主耶稣在本段经文所启示出的神的旨意、律法的精意——以善胜恶!
使徒约翰说:“爱里没有惧怕;爱既完全,就把惧怕除去。因为惧怕里含着刑罚,惧怕的人在爱里未得完全。”(约一 4:8)保罗说:“爱是…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计算人的恶,…爱是永不失败。”(林前 13:5)雅各则说:“怜悯原是向审判夸胜。”(雅 2:13)公义只给人当得的,但爱却能超越公义,给人不当得的!恶并不能胜恶,真正能胜过恶的乃是善!
当今的时代个人主义大行其道,极度强调个人的权利。如果基督徒也和世人一样,而不能从世界分别为圣,还怎么称得上是盐是光呢?还怎么引人悔改归主呢?既然自己已经蒙了大恩,就理当将神的爱带给世人,甘心乐意地舍弃个人的权利,不是寻求报复,而是心存怜悯与饶恕,就像主对待我们那样,唯有如此,才能行出超过文士与法利赛人的义,有美好的见证,从而吸引人到主的面前。
综上所述,主耶稣的教训决非不要公义,而是要求圣徒以爱为本,不是与恶人针锋相对,以暴制暴,而是甘愿舍弃自己的权利,最终以善胜恶。
实例
如何将以上的精意落实到日常生活中,主耶稣提到了四个例子,都是人们非常熟悉的,古今皆如此。不知你有没有这样的体会,就是主耶稣以及圣经的教训都非常“接地气”,寓深奥于平凡之中,直接与生活接轨。四个例子在程度上有依次递进的关系,从被动承受直到主动付出。
这几个实例中所提到的无论是打右脸给左脸,还是借贷不推辞,都不能简单地按字面理解与应用,否则不仅违反人性与常理,而且可能造成更大的伤害。为此,以下将进入每一个实例,看看其精髓何在,以便用于指导我们的生活。
第一个例子是“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现实中恐怕很难见到真这么做的人,因此这里一定另有深意。多数解经书认为这里的打右脸最主要的目的之一是故意羞辱,因为要打站在对面人的右脸需要用手背或是左手,非一般人所为,除非是故意为之。当主耶稣在大祭司的院中被定犯了亵渎罪以后,圣经记载差役用“手掌打他”,就明显含有故意羞辱的意思。
圣徒既然不肯与世界为伍,就一定会遭受逼迫与羞辱,这就是走十字架道路的含义。面对逼迫与羞辱,圣徒当如何应对呢?是因惧怕而逃避吗?还是与世界妥协而卖主呢?或是息事宁人而不敢持守信仰呢?显然都不是!主耶稣所教导并要求门徒的乃是直面逼迫与羞辱,不仅不惧怕、不逃避、不反击,反而应露出左脸,甘愿忍受更大的逼迫与羞辱!因为这不仅是基督徒命中注定、必须承受之事,更是使主的名得荣耀之事,岂不应当甘心乐意地欢喜领受吗?
主耶稣自己就是我们最好的榜样,尤其是在最后受审与受难的时候。面对来自犹太人与外邦人的讥诮、诬告、毁谤、戏弄、以及羞辱的十架,主耶稣都默默地忍受,不仅没有恼怒、咒诅,反而为那些加害于自己的人求赦免,“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不晓得。”(路 23:34)主耶稣之所以能忍受羞辱,乃是因为他愿意神的旨意成就;因为他爱世人,甘愿为救罪人而舍弃自己。
我们在过去十几年的争战中,弟兄姊妹在这方面也有难忘的记忆,常常令我感慨与感动。对于那些逼迫教会的人,基本不存什么敌意,愿意为他们祷告。我想教会能在如此大的压力下坚持如此之久,弟兄姊妹依旧生活如常,有平安与喜乐,一定与愿意遵行主的教训有极大的关系。
第二个例子是“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面对逼迫与羞辱,圣徒不仅应当承受眼前的损失,而且也要甘心乐意地承受更大范围的损失。“悲惨世界”中有一个情节令我印象深刻,冉阿让偷了教堂的银器,当他被抓到并带回教堂时,神父却表示那是自己送给他的,从而不仅救冉阿让免于惩罚,而且也促其悔改。如果仅仅损失里衣还不不足以显明基督徒的爱,不足以以善胜恶,还必须付上外衣的代价,那我们就遵行主的教导,把外衣也毫无保留地舍出去。
同样是在这场争战中,弟兄姊妹不仅承受了被搅扰、被限制自由、被拘留的代价,而且有的弟兄姊妹还要承受来自工作单位多方面的压力,甚至被降职降薪,被边缘化。我相信弟兄姊妹的这些付出并不徒然,神都纪念,将来在天上必有神所预备的赏赐。
第三个例子是“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显然这个例子已经超越了被动承受的范围,进到甘心付出的境界了。主耶稣的时代,犹太地为罗马帝国所占据并统治,罗马士兵有权随时强征犹太人为其服务,搬运物质或服其他劳役。显然没人愿意被如此对待,但又迫于无奈,只好一肚子不情愿地劳作。主耶稣教导门徒不当这样,既然要做也当做,就心甘情愿地去做。同时也不必局限于所分派给自己的份额,而是心甘情愿地付出更多。你怎么知道这背后没有更深的含义与荣耀呢?古利奈人西门被勉强背主的十字架,真是何等荣耀的事啊!这机会在整个人类历史中绝无仅有。西门也一定由此而归主,因为他的两个儿子亚历山大和鲁孚后来都成为教会的领袖。祝福何其大啊!
前年教会在广源的房东因租房给教会而受罚,教会主动承担了其中的一部分。我们当然不认同有关部门的处罚决定,因为那本就是不公义的。但教会做出这样的决定,是基于道义与见证的缘故,既然房东愿意给我们“一杯水喝”,我们也就愿意表明对房东的赞赏与支持,愿意与房东一同承受不公的对待。对教会来说,这样的损失同样是为信仰的缘故,是为主争战的代价。
第四个例子是“有求你的,就给他;有向你借贷的,不可推辞”。这已经超出了公义的范畴,完全是出于爱与怜悯了。天国的子民,仅仅愿意承受加给自己的仍不够,还要主动施予。圣经一向教导圣徒,尤其是富有的圣徒当慷慨乐施,帮助那些有需要的人。圣法兰西斯能断然抛弃世上的富贵,一心追随主的脚踪,恰与圣经中的那个因舍不得许多财富而忧愁离去的少年官形成鲜明的对比。你放不下的,无论是什么,都是专心跟随主的阻碍,因为那是你的偶像——这就是神要亚伯拉罕献以撒的核心所在。
前几年争战中每当有弟兄姊妹被拘留的时候,总有许多人出力、出钱、出衣物,以致教会不得不劝告弟兄姊妹一次不要存太多,给别人的爱心留机会。这些美好的见证不知大家是否还记得?对我来说,那都是弟兄姊妹彼此相爱活生生的见证,正如歌中所唱的:“一处受伤全身疼痛,肢体本是这样。”也许现在岁月平淡了,记忆也开始模糊了,但愿我们慷慨乐施、彼此相爱的见证不被岁月磨灭,反而与日俱增。
解惑
若要正确理解并应用今天的证道经文,还需要回答与之相关的几个问题。
一是基督徒是否可以为自己寻求公义?答案是可以。主耶稣就曾指责打自己的差役说:“我若说的不是,你可以指证那不是;我若说的是,你为什么打我呢?”(约 18:23)保罗也曾因犹太地官员的不公义而上诉于凯撒。由此可知,基督徒若遭遇不公,是可以为自己寻求公义的。
但圣经的原则是不可自己伸冤,而是要交托给主。实际生活中,遭遇不公时可以投诉、报警、提起诉讼,或是采取其他合理合法的方式,因为这都是神所设立主持公道的途径。但利用网络曝光则要慎重,因为现在的网络环境既复杂又混乱,后果也往往难以预料。
在寻求公义时有几点要提醒弟兄姊妹。“可以”并非必须,放弃追讨也是选项之一,要根据事情的大小以及个人的信心、能力、后果、环境等因素而定;寻求公义时要尽可能保持客观冷静,以免陷自己于不义。个人的感受常与客观事实不符,因此不要被情绪控制,一味地意气用事;圣经警戒圣徒之间的一般纠纷要尽可能在教会内解决,而不是诉诸世俗法庭。不要怕吃亏,更何况是对教会的弟兄姊妹呢?还有一点不要忘记,诉诸世俗的渠道,并不一定就能得到公义的结果,有时反而可能加剧不公。故此,基督徒所关注的重点不应只是结果,而是公义的彰显。
对于社会的不公不义,基督徒有责任主持公道与正义,抵挡罪恶,正如一些教会与个人所做的那样。只是各人从主所领受的不同,既不要强加于人,也不要论断别人,反而要彼此接纳。肩负主持公义责任的基督徒公职人员,就更责无旁贷了。
二是被伤害时是否可以躲避或自卫?答案同样是可以。大卫面对扫罗的伤害选择了躲避,同时选择了不亲手加害扫罗。保罗面对大马士革与以弗所的危险也都选择了躲避。躲避伤害,出于人的本能,基督徒不必以此为耻。另外,面对伤害若不躲避,其结果可能是带来更大的伤害,以致罪恶扩大。
至于正当防卫,本就为世人认为是理所应当,基督徒同样可以使用,这也是制止罪恶的有效途径之一。只可惜在当下的中国社会正当防卫被严重扭曲,结果是长了恶人的威风,却灭了好人的志气。
进一步说,见义勇为更是值得赞赏的,这同样是制止罪恶,主持公道的重要途径。只可惜见义勇为的遭遇同样令人遗憾。因着司法的不公,本当提倡的善举却难得一见了。
三是是否谁索取都应当满足?答案是不可以。若是真这样,这世界很快就会出现一大批一无所有的“圣徒”,而其周边则聚集了一群游手好闲的不劳而获之徒。这显然有违圣经的教训,因为“若有人不肯做工,就不可吃饭。”(帖后 3:10)
圣经施舍的原则是:“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罗 13:7)给予的对象应当是那些真有困难、需要帮助的人,就像那些没有生活来源、家庭苦难、一时陷入困境的人员,无论是否弟兄姊妹,都应当给予帮助。至于那些不当得的,包括职业乞讨人,基本生活并无困难,好吃懒做之人,或是你不清楚的就要慎重。
帮助人也要根据自身的情况,量力而行。既不要吝啬,也不要盲目充大,看自己合乎中道。帮助也不是越多越好,总要以是否有益于被帮助者为度。总之,能把神的祝福传递给他人,无论如何都是一件美事,只是传递同样需要智慧。
最后,我们以“彼得前书”的一段经文结束今天的证道。这段经文完美地呈现了主耶稣基督给我们留下的榜样——他怎样教导我们,也就怎样身体力行——惟愿我们都能效法主,活出荣神益人的见证!
彼得前书 2:21-25 因基督也为你们受过苦,给你们留下榜样,叫你们跟随他的脚踪行。他并没有犯罪,口里也没有诡诈。他被骂不还口,受害不说威吓的话,只将自己交托那按公义审判人的主。他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使我们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义上活。因他受的鞭伤,你们便得了医治。你们从前好像迷路的羊,如今却归到你们灵魂的牧人监督了。
阿们!
在主里纪念所有为主的名与不公不义争战的兄弟教会、牧者和弟兄姊妹们!
求主保守、祝福他自己的守望教会!
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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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太5:33~37节
太5:33 “你们又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背誓,所起的誓总要向主谨守。’34 只是我告诉你们,什么誓都不可起。不可指着天起誓,因为天是 神的座位;35 不可指着地起誓,因为地是他的脚凳;也不可指着耶路撒冷起誓,因为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城;36 又不可指着你的头起誓,因为你不能使一根头发变黑变白了。37 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
弟兄姊妹:主日平安!
今天我们要来思想的经文是太5:33~37节,关于起誓的教导。
「祷告」
一、所起的誓总要向主谨守
太5:33节说“不可背誓,所起的誓总要向主谨守。”这一节并不是引用旧约的某一节经文,而是圣经教导的总结。我们看这一条不能把它看成好像法利赛人主张的“吃饭之前要洗手”这一类规定。那些规定被主耶稣定性为“古人的遗传”,是偏离了神的心意。但“不可背誓”不是这类的规定,我们应当看它好像“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一样,不是古人的遗传,而是上帝不变的心意,是人类始终应当遵循的原则。因为民30:1、2节说【“耶和华所吩咐的乃是这样:人若向耶和华许愿或起誓,要约束自己,就不可食言,必要按口中所出的一切话行。”】申23:21节也说【你向耶和华你的 神许愿,偿还不可迟延;因为耶和华你的 神必定向你追讨。】
二、真的不能起誓吗?
所以,谨守誓言是神的心意,而且起誓在旧约里也是一种常见的行为。例如:亚伯拉罕让他的老仆人起誓不为以撒娶迦南的女子为妻(创24章)。雅各让约瑟起誓不将他葬在埃及(创47章)。约书亚让以色列会众起誓禁止重建耶利哥(书6章)。大卫也曾起誓善待约拿单的后代(撒上20章)。
由此可见,无论是起誓还是信守誓言,都是人类社会正常且合理的行为。那么,主耶稣为什么说“只是我告诉你们,什么誓都不可起”呢?
1、新约起誓的例子
是不是起誓只在旧约时代可行,因为主的吩咐,所以在新约时代起誓就被废除了呢?其实在新约中我们仍然能够看到起誓的例子,例如:林后1:23节保罗说【我呼吁 神给我的心作见证,我没有往哥林多去是为要宽容你们。】还有加1:20节也是保罗的话,他说【我写给你们的不是谎话,这是我在 神面前说的。】这两处经文的表达方式其实就是起誓。而马太福音26章记载主耶稣在公会受审,起初他什么都不回答,直到【大祭司对他说:“我指着永生 神叫你起誓告诉我们,你是 神的儿子基督不是?”耶稣对他说:“你说的是。然而,我告诉你们,后来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太26:63-64)】这里主的回答其实相当于是一种誓言。
2、起誓至今仍然是通行的做法
所以在主耶稣和保罗的时代起誓仍然存在,而且我们再考察后来的各个时代,包括直到今日,我们很容易会发现起誓始终都是社会普遍存在且被认为合理的行为。例如:证人在法庭作证前要宣誓,担任公职要宣誓,《威斯敏斯特信条》有一章专门论到宣誓和许愿,肯定说“合乎律法的宣誓是崇拜的一部分”。而我们今天在婚礼上所听到的,也是每每都会感动我们的话:“无论贫穷还是富贵,顺境还是逆境,健康或是疾病,都不能使我离开你,我愿意永远爱你,陪伴你,绝不离开你。”其实这也是标准的起誓。我们谁会认为这样做不符合圣经和神的心意呢?
所以,综合以上提到的经文和现实,我们可以确定的说“什么誓都不可起”不是一条新律法,主的意思并非禁止起誓,甚至我们不能认为起誓是不属灵的。
三、不可起誓的精义
那么,“不可起誓”的精义是什么呢?
1、不可妄称神的名
我们前面讲的“论发怒”和“论奸淫”都是对应了十诫的教导,而这一段关于起誓的教导其实也对应了十诫,就是十诫第三条“不可妄称耶和华你 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出20:7)”
圣经说【人都是指着比自己大的起誓(来6:16)】,因为唯有比自己大的才能约束人,才有能力审判不履行誓言的罪。而至高至大的是谁呢?就是神。所以唯有在神面前所起的誓才真正具有神圣性和约束力。那么从这个意义上讲,虽然无神论的国家和社会也有宣誓这回事,但无论是在宪法面前宣誓,还是以人民的名义宣誓,其实都只是徒有其表。因为宪法是人定的,人可以修改,也要靠人自己施行;而人民比官员更神圣吗?真能鉴察和审判官员吗?所以,什么才是真正的起誓呢?真正的起誓一定是和神有关的,所以人对起誓的态度也一定关乎上帝的名誉。因此,不当的起誓必然羞辱神的名,亏损神的荣耀。
那么,什么是不当的起誓?
a、虚假的起誓
圣经说【不可指着我的名起假誓,亵渎你 神的名。我是耶和华。(利19:12)】虚假的起誓就是指有些人虽然起誓但其实从一开始就没打算遵守,例如:政治家为了迷惑对手假意起誓,商人为了赚钱赌咒发誓。起假誓的人其实只看重现实的利益,甚至到了敢以神的名义说谎的程度。可以说这样的人是对上帝毫无敬畏,说他们起假誓是亵渎上帝,毫不为过。
b、诡诈的起誓
诡诈的起誓比起假誓好一点,并不是一开始就是在说谎,而是给肉体留地步,但结果同样糟糕的,既自欺又羞辱神。主耶稣在太23章责备文士和法利赛人就是针对这个问题说的——【“你们这瞎眼领路的有祸了!你们说:‘凡指着殿起誓的,这算不得什么;只是凡指着殿中金子起誓的,他就该谨守。’你们这无知瞎眼的人哪,什么是大的?是金子呢?还是叫金子成圣的殿呢?你们又说:‘凡指着坛起誓的,这算不得什么;只是凡指着坛上礼物起誓的,他就该谨守。’你们这瞎眼的人哪,什么是大的?是礼物呢?还是叫礼物成圣的坛呢?所以,人指着坛起誓,就是指着坛和坛上一切所有的起誓;人指着殿起誓,就是指着殿和那住在殿里的起誓;人指着天起誓,就是指着 神的宝座和那坐在上面的起誓。(太23:16-22)】
在主耶稣的时代这一类教导很流行,拉比们把起誓分成很多的形式,具有不同的效力。就好像上面说的指着殿和坛起誓就效力低,不遵守也算不得什么。但是主在我们今天讲的这段经文里,其实特别解释了这个问题。他说“天是 神的座位”、“地是他的脚凳”、“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城”,这是分别引用赛66:1【耶和华如此说:天是我的座位;地是我的脚凳。你们要为我造何等的殿宇?哪里是我安息的地方呢?】和诗48:2【锡安山大君王的城,在北面居高华美,为全地所喜悦。】主又说“你不能使一根头发变黑变白了。”
主说这些是什么意思呢?主的意思其实很简单,就是天、地、耶路撒冷,以及我们的生命等等一切的一切都和神有关系;起誓并没有效力高低的区别;无论指着什么起誓,其实最终仍然是和神的名有关,也因此所有誓言都不能等闲视之。
主说“不可起誓”的原因之一就在于此,如果一个人又想藉着起誓表达郑重但又给软弱留余地,企图在形式上钻空子,那么这样的起誓既对他自己无益又羞辱主的名,这样的誓就不如不起。
c、不严肃的起誓
不严肃的起誓是指随便指着主的名说话,就好像有人把“我向上帝保证”当成口头语。无论我们心里是否有恶意,只要你随便称呼神的名,那都是轻浮不严肃的表现。如果基督徒在日常闲聊,甚至做游戏时也用神的名作保,可以肯定没有属灵人会认为这是一种敬虔的表现,而只会为这样的随便感到尴尬和羞愧。而上帝也决不会喜悦人如此不智慧不严肃的提到他的名。
d、不合理的起誓
指因为无知或者骄傲所起的誓,以致使自己或者他人承担无法承受的重担。例如:撒母耳记上14章记载以色列人和非利士人争战,【扫罗叫百姓起誓说,凡不等到晚上向敌人报完了仇吃什么的,必受咒诅。(撒上14:24)】这就是不合理的起誓。结果导致百姓极其困惫,不仅影响战果,甚至迫使人犯下更严重的罪,就是肉还带着血就迫不及待的吃了。百姓虽然犯罪,但主要的责任其实在扫罗使人不合理的起誓。
此外,彼得也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当主耶稣预言自己被捕时门徒都要跌倒,【彼得说:“众人虽然为你的缘故跌倒,我却永不跌倒。”(太26:33)】又说【“我就是同你下监,同你受死,也是甘心!”(路22:33)】彼得的话虽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起誓,但也差不多。尤其他的态度其实很有代表性,很多时候我们也是像彼得一样并不真了解自己,容易高估自己,并不真能对自己说的话负责。主说:“你不能使一根头发变黑变白了”其实也是提醒我们谦卑,不要高估自己,如果是像彼得那样不自量力的起誓,结果也难免羞辱神了。
e、急躁的起誓
急躁的起誓是指因为一时冲动而不慎重的起誓,无论是因为被愤怒冲昏头脑,还是因为得意忘形,都可能导致急躁的起誓。刚才我们提到扫罗在和非利士人打仗时使以色列人不合理的起誓,而接下来他又犯了另一个错误,就是当他得不到上帝的回应时就愤怒的说【“你们百姓中的长老都上这里来,查明今日是谁犯了罪。我指着救以色列永生的耶和华起誓,就是我儿子约拿单犯了罪,他也必死。”(撒上 14:38-39)】扫罗的话虽然说的很属灵,但他这事做的根本上很不属灵,显然上帝并不认为约拿单做错了事,而且百姓也都不支持扫罗刑罚约拿单,最后扫罗自己后悔也好,不真诚也好,总之他也没有兑现自己的誓言。这就是急躁的起誓,也是扫罗灵性不佳的证明。
f、违背律法的起誓
刚才我们提到了不合理的起誓。不合理的起誓错误在于难以兑现,以致得罪神。而违背律法的起誓错误在于起誓的内容本身违背律法,如果真照所起的誓行反而得罪神,甚至是大大的犯罪了。例如:士师记11章记载以色列的士师耶弗他为了打败敌人【就向耶和华许愿,说:“你若将亚扪人交在我手中,我从亚扪人那里平平安安回来的时候,无论什么人,先从我家门出来迎接我,就必归你,我也必将他献上为燔祭。”(士11:30-31)】【不料,耶弗他回米斯巴到了自己的家,他女儿拿着鼓跳舞出来迎接他,是他独生的,此外无儿无女。(士11:34)】这就是违背律法的起誓。虽然耶弗他是士师,他也被上帝使用,但他如此的起誓就显出士师时代真是一个愚昧、混乱、各人任意而行的时代。那么最后耶弗他履行了他的誓言吗?圣经说【她便和同伴去了,在山上为她终为处女哀哭。两月已满,她回到父亲那里,父亲就照所许的愿向她行了。(士11:38-39)】教会历史上一直都把这一节解释为耶弗他确实将他的女儿献为了燔祭,但这种守信用却是大大得罪神了,因为这样的起誓从根本上是违背律法的,守这样的誓反而是犯罪了。
所以亲爱的弟兄姊妹,从以上分享的这六种不当的起誓看,合宜的起誓容易不容易呢?其实不容易,人若没有足够的灵性很容易因为起誓没有荣耀神,反而妄称了神的名,亏缺神的荣耀了。所以,主说不可起誓,因为不起誓不算犯罪,乱起誓,起错誓反而得罪神了。
2、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
不可起誓的另一方面精义在于指引神的儿女应当如何建立自己的形象和信誉。基督徒不是靠起誓增加自己的可信度,而是靠着诚实,靠着凡事实实在在的态度和作为,使人们渐渐肯定我们,欣赏我们。什么是诚实和实在,就是“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例如:面对一项工作,你有把握完成,就说有把握,人家让你做你就尽心尽力的做,不必为了得到机会就赌咒发誓的保证;如果你没有把握,就诚实的说没有把握,或者说只有几成的把握,也不必为了面子夸口。这样人家可能一时小瞧你,但久而久之大家就会发现你不是随便说话的人,你虽然不是全能的,但却是靠谱儿的,是可信赖的。又或者有人请你帮忙,你如果方便就心甘情愿的接受,如果不方便,就明确的拒绝,而不要装作热情,那就是虚伪了,或者编造借口,那就是说谎了。主说“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雅各说“免得你们落在审判之下。(雅5:12)”就是这个意思。
最后,我要举一个实际的例子提醒大家。就是生活中有人常常用保证的方式解决问题。例如:丈夫有不良的嗜好,妻子就逼着丈夫写保证书;或者孩子有网瘾,家长就逼孩子保证不打游戏。这样的做法其实是无益的。如果人凭着保证就能做到,那么他们的问题就根本不会存在。幡然醒悟、痛改前非的事不是没有,但改变的动力绝不会来自被逼着写了保证书。被逼着写了保证的人多半不会因为做了保证就有能力改变,而是会更加隐蔽的保持他的坏习惯。而逼人保证的人要么一直被蒙蔽,要么发现了就大大的羞辱对方定对方的罪。这对人有什么益处呢?如果说有不良的嗜好责任在自己,而我们逼别人违心的保证,最后又必然的失信,那责任在谁呢?所以我们基督徒不仅自己要诚实,我们也要促进他人诚实,我们若不将难担的担子放在别人身上,也使他人避免得罪神就是有大智慧了!
「祷告」
The post 只要诚实——2024年8月11日主日讲章/袁灵牧师 appeared first on 基督教北京守望教会.
经文:【太5:31】 又有话说,人若休妻,就当给她休书。【太5:32】 只是我告诉你们,凡休妻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叫她作淫妇了。人若娶这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
【太19:3】 有法利赛人来试探耶稣说,人无论什么缘故,都可以休妻吗?【太19:4】 耶稣回答说,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太19:5】 并且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经你们没有念过吗?【太19:6】 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太19:7】 法利赛人说,这样,摩西为什么吩咐给妻子休书,就可以休她呢?【太19:8】 耶稣说,摩西因为你们的心硬,所以许你们休妻。但起初并不是这样。【太19:9】 我告诉你们,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
今天分享的这两经文是主耶稣对旧约律法中论到离婚条例的真正属灵解读,(到后面十九章主耶稣又一次论到同样的内容)。主耶稣对婚姻和离婚的解读,不但对于当时的犹太人来说有很大的冲击力,对于今天我们所处的时代同样让人吃惊。因为耶稣说,一旦进入婚姻,离婚的原因只能有一个,就是有一方犯奸淫了,另一方才可以选择离婚。除此之外,无论两人在婚姻中感情如何,生活如何,彼此怎样相待,都不能离婚。可能人们会说,真是这样的话,还不如不结婚呢?
我们会从三个方面来分享,一,婚姻的挑战。二,婚约解除的条件。三,其他相关情景。
一、婚姻的挑战
婚姻是上帝所设立的人与人之间一种非常特殊的关系,婚姻关系的特殊性在于其对于立约双方极高的委身和忠诚的要求。// 这也是亚当和夏娃被造之后,人类世界出现的第一种人际关系。可以说,此后的人际关系,亲子、兄弟,都是以婚姻关系为基础的。
1.神所设立的
首先,我们要特别强调婚姻关系是上帝所设立的。神亲自设立的,这是我们今天来认识思想和经营婚姻关系的根基。神所设立的,就意味着婚姻关系不是一个从人类世界逐渐产生的关系。既然婚姻关系不是在人类历史的发展过程中逐步产生出来的,不是人类根据自身需要发明创造出来的,那么,我们对婚姻关系内涵和要求的认识,就不是依照人类历史的发展过程来进行的,也不是人可以根据自己所处的社会环境自行解读的。婚姻的意义和要求,应当是根据神的话语来认识,照着神在圣经中的启示来解读,(神不但赋予给婚姻属灵意义,而且还给每一个人预备了配偶)。我们是在圣经真理的基础上来看今天人世间的婚姻的。不是反过来,我们先看实际的社会状况,然后根据实际反过来来解读婚姻。// 我们若是先看实际生活状况,或者看世界的文化和传统,以此作为解读圣经话语的基础和前提,那么圣经可能在我们心里就不是神的话语了,而是一个承载我们人类各种思想的载体和容器了。如中国文化所说的,不是六经注我,而是我注六经。面对圣经,我们首先把自己放在圣经的真理之下,我们承认上帝话语的权柄和地位要比我们的想法更高。基督徒顺服和敬虔生命的基本表现,就是把上帝的话语看为是我们生命中的最高权柄和依据。我们不是用世界来解释圣经,而是用圣经来解读世界。不管我们面对的时代是什么样的,我们先看圣经是怎么说的。这就是我们在这个世界上生活的原则和智慧。而且,我们若是把圣经的话放在第一位,我们就会和世界产生张力。我们会用不同于世界的方式来应对很多事情。世人可能会觉得惊奇,会不理解,会反对,甚至会恨恶。基督徒的分别为圣,就意味着在世界里的与众不同。与众不同可能会面对付代价,但这正是基督徒在世上为上帝作见证的机会。
2.盟约关系
然后,婚姻关系的属灵内涵是一个盟约关系。盟约关系的特点就是立约双方所投入的是自己,两人一旦在上帝面前宣誓与对方进入婚姻,结为夫妻,那么将来无论是贫穷还是富足,健康还是疾病,顺境还是逆境,都不可分开。这个誓言其实涵盖了生活中的所有境遇和婚姻生活的一切情景。不但宣告了自己对对方的忠诚和责任,更是宣告了自己对上帝旨意的明了和顺服,对方是上帝为你所预备的配偶,你愿意照着上帝的命令来对待对方。
这是婚姻的基本挑战所在,只要进入,就不能脱离。你不是投入一些金钱和别人开了一个公司,在不盈利的情况下可以撤回,可以关门。盟约的要求是以身体和生命投入进来,一次投入,持续终生。婚礼上对誓言的几分钟的宣读,意味着你要持续一生地去爱对方。你承诺,你的身体,你的生活,你的财产,你的社会关系权利义务等等,都和另一个人紧密联合在一起了。这种联合关系紧密到一个程度,是你自己不能靠正常方式和正常力量给解开的,不是你说句话,心里作个决定就可以的。可以说,这种联合只能被强力破坏才能解开。
所以,在后面十九章中门徒听见耶稣论婚姻之后,心有余悸地说“人和妻子既是这样,倒不如不娶”(太十九10)。盟约关系的婚姻对双方忠诚和委身的要求就是如此之高,因此正常人的反应是,如果这样,在没有考虑清楚的情况下,还是不结婚为好。门徒的反应是正常的,我们也应当如此来看待婚姻。如果没有白头偕老,从一而终的心志,没有愿意恒久为对方付出和忍耐的打算,还是先不要进入婚姻为好。
当然,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婚姻是上帝所设立的美好关系,因为太美好,所以才要求很高。但同时,祝福和恩典也很多。上帝既然为大部分人都预备了婚姻,也就为这些婚姻预备了够用的恩典。只要人来倚靠和顺服基督,祂所赐的恩典足够应对婚姻的挑战和难处。
3.自我
你不进入婚姻,你永远不知道你的婚姻是什么样子的。你不能预知了才决定是否要进来,但盟约关系却要求你,只要你进入到了婚姻中,将来不管是什么样的,你都不能退出。因此从某个角度来说,婚姻的确具有冒险的成分,就是你所经历的往往不是你所以为的,婚姻中有很多意外,你在婚姻中一定会经历很多你从来就没有想到过的事情。你可能会发现对方有你很陌生的,你不熟悉的一面。其实,更多的是,你会发现你自己身上你所不知晓的一面。事实上,我们都没有我们自以为的那样敬虔,那样智慧,那样的谦卑,总之,我们的真实远比我们所以为的差劲。在婚姻中,或者你会为看见自己真实的一面而吃惊,或者你因越发差劲而不自知,反而会越发觉得对方很差。
因此,婚姻最大的挑战从来不是对方,而是自己。如果我们是为了自己进入婚姻,那么婚姻中就会经历很多自我破碎的痛苦。我们在婚姻中会经历很多痛苦,甚至觉得痛不欲生,常常觉得我若是离开眼前这个人,我的痛苦就结束了。实际上,我们的痛苦,并不是对方所带来的,而是在亲密关系中容易藉着对方激发和放大我们里面的自我。我们里面的负面情绪和感受又反过来扭曲了我们的认知和对对方的看法,这是一个负面加强循环,越看对方越觉得不顺眼,自己就越发痛苦。婚姻的痛苦是带给人在地上最深的痛苦之一。但圣经却说,即使痛苦,也不能从婚姻中逃离。但我们总以为,逃离就能解决问题。人对婚姻的逃离有两个层次,一是逃离眼前这个人,这种逃离不是对婚姻失望,而是对婚姻中的这个人失望了。因此,很多人想离婚,不是要逃离婚姻,而是想换一个人。人们以为我只要换一个人,我就幸福了。我的痛苦都在于这个人。这个人对婚姻并不失望,还抱有希望。二,逃离婚姻本身,这时候的逃离不是针对谁,而是针对婚姻关系。我对人性已经失望了,认为换谁都一样。// 后者更接近解决痛苦,因为这人快要对自己失望了。前者只对别人失望。其实,门徒对耶稣说,如果婚姻是这样还不如不娶,就反应出他们内在对婚姻的认识,如果我在婚姻中没有得着幸福和满足,我为何要结婚呢?更具体地说,如果我们在婚姻中没有从对方身上得着我想要的,我为什么要跟这个人绑定在一起呢?所有婚姻中的痛苦机制就是,我没有从对方身上得着我想要的,反而对方带给我的都是我不喜欢不想要的。这种双重落差,就构成了我们心灵的痛苦。可见,痛苦的来源不是外在的,而是内在的。痛苦来源于把自己在婚姻中的感受放在了最高位置,把自己对婚姻的期望,对对方的期望,高举到了一个超过上帝的地位。没有比婚姻更能显出一个人的自我和自私的场景了。我们对于婚姻更多的是为自己考虑,而非是为了上帝和配偶。
实际上,在婚姻中经历痛苦中的人,应当思想的是,既然互相折磨,为何上帝不允许分开,还让我们在一起呢?因为痛苦可以让人认识到真实的自我,并降卑自己。经营婚姻其实并不复杂,复杂的是人性里面的诡诈。婚姻也不那么艰难,艰难的是自我。如果我们是为了对方而进入婚姻,那么在婚姻中自我被更新的过程就会更容易忍耐一些,并更容易看见婚姻中的美好。应对自我的方式就是保罗说的“只要存心谦卑,各人看别人比自己强”(腓二3),这句话对于所有已经在婚姻中的人来说,要先用在婚姻中,用在配偶的身上,而不是先用在其他人身上。所以经营婚姻的秘诀就是常常为对方着想,看对方比自己重要,凡事让对方优先于自己。
因为婚姻的设定就不是让你先从对方身上获取什么满足,而是上帝在千万人中为你选定了一个人,让你来以百般的忍耐和爱心来服事这个人。让你首先把对基督的爱,用在配偶的身上,藉此来训练我们对基督之爱的追求和倚靠。这就是保罗在以弗所书中说的婚姻的奥秘,指着基督和教会说的(弗五32)。至于上帝为我们所预备的这个人是什么样的,在婚姻生活中的表现如何,这个都是第二位要考虑的。第一位的就是你必须把配偶看为是上帝放在你生命中的,这是神给的。你对神所预备的配偶就应当是不离不弃的爱,百般忍耐的爱,竭力付出的爱。对方如何,只是你决定以什么样的爱来对待对方,只是影响你爱的策略,而非是影响你爱的决定。所有想要从婚姻中逃跑的人,都是在反抗上帝在你身上的旨意,也是对当初进入婚姻时的承诺的背叛。
从自我出发,就是哀叹。从基督出发,就是迎难而上。婚姻从某个角度来说,不是人自己选的,是上帝给的。上帝给大部分人都预备了配偶,进入婚姻是上帝的呼召和命令。上帝给少数人预备了单身的恩赐,不进入婚姻也是呼召和命令。无论哪一种,都是出于神。因此,无论是否进入婚姻,都是在地上照着神的安排生活,完成神给你在今生的任务和使命,而非是去强要自我所认定、自己觉得更适合的生活。没有配偶,生命依然可以很美好和美满。没有基督,任何婚姻都不能带给你生命的满足。// 所以,面对婚姻的挑战,目标不是去改变对方,而是调整自己。先更新自己对于婚姻的看法,思想上帝在婚姻中所定的旨意。然后,求神帮助我们,让我们照着神的方式来面对对方,经营婚姻。
二、婚约解除的条件
既然婚姻作为盟约关系要求如此之高,为何现实生活中我们看到离婚的事情如此之多呢?其实不仅是今天,过去离婚的事情也很多,(数量上过去那个时代犹太社会中的离婚案件和今天相比还是很少的)。
1.休书?
就像主耶稣在这里提到律法对于离婚的条例,或者说犹太传统对于离婚的解释,“又有话说,人若休妻,就当给她休书”。这里说的休妻就等同于今日的离婚,因为在当时犹太人的社会中只有丈夫可以提出离婚,作为妻子没有主动权。今日社会无论哪一方都可以作为离婚的主诉方。从耶稣所说的话,我们就知道,当时犹太社会对于婚姻的理解,似乎跟我们上面所说的盟约的婚姻要求很不相同。犹太人的教导竟然是人可以休妻,而且好像没有什么限制,只要给休书就可以了。// 对于犹太人来说,他们的拉比传统对于离婚有两种看法,一种被称为希列学派的宽松解释,将摩西律法中所说的只要给休书就可以离婚,解释为无论什么理由,只要男方正式提出离婚的诉求,并走正式手续那么就可以解除婚约,(在当时正式的离婚手续就是给休书)。这个解释类似于今天普遍各国法律层面对于婚姻的处理方式,夫妻双方中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解除婚约的要求,若是另一方同意离婚,双方就可以采取协议离婚的方式。若是另一方不同意离婚,主动提出离婚者可以向世俗法庭起诉,要求通过法律手段强制解除婚约。犹太人另一种被称为煞买学派的是比较严格的解释,认为婚约是不能随意解除的,需要有特殊限定的理由才可以,这理由就是只有犯奸淫才可以提出离婚。这耶稣这里提到的应当是指着希列学派的宽松解释说的。
无论以色列传统是怎么解释律法中关于离婚的条例的,我们先看一下旧约相关的经文,“人若娶妻以后,见她有什么不合理的事,不喜悦她,就可以写休书交在她手中,打发她离开夫家。妇人离开夫家以后,可以去嫁别人。后夫若恨恶她,写休书交在她手中,打发她离开夫家,或是娶她为妻的后夫死了,打发她去的前夫不可在妇人玷污之后再娶她为妻,因为这是耶和华所憎恶的。不可使耶和华你神所赐为业之地被玷污了”(申二十四1-4)。实际上,我们仔细读申命记二十四章的经文,就可以看到三件事情,第一,这里关于离婚的律法条例不是在告诉以色列人可以随便离婚,可以随便再嫁娶,更多的是在描述以色列人中的一种现象,或者说一种面对罪人现实的补救方式。不是上帝允许他们只要不高兴想离婚就可以离婚,而是上帝要求不能随意口头上说离婚,就离婚了。婚约解除是一件严肃和重大的事情,特别是在当时社会环境下,要求强势的一方必须给书面的正式婚约解除文书。这样,什么原因离婚的也很清楚。休书不管写什么理由,其实都是对男方背叛婚姻的定罪,也表明此女子不是因为犯奸淫的缘故被休的,也不是自己逃跑出来的,是因为她被自己的丈夫给抛弃了。若没有休书,对于女方来说,就有太多风险,人们可能就会猜测是因为这人有奸淫,而男方很仁义不想打死她,放了她一条生路?这样,从某个层面上,给休书就保护了女子的安全和名誉。所以,摩西律法要求离婚必须写休书,其实是对出于强势一方的限制,是对出于弱势一方的保护。第二,若是这个女子被休了,她可以去嫁别人,这是因为在当时女子的婚姻并不由自己做主,若是她的父亲要求她再嫁,她只能听从。照着新约主耶稣所说的,若在丈夫再次娶妻之前,这个女子嫁人了,这就是犯奸淫了。但她犯奸淫的行为非自愿,而是被迫。她固然有罪,但是更多的罪在写休书这一方。第三,特别说明若是这被休的妇人已经再嫁人了,那么就没有跟前夫复合的机会了。
所以,在后面有法利赛人来试探耶稣说“人无论什么缘故都可以休妻吗?”(太十九3),主耶稣的回答是“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太十九6)。法利赛人又紧接着追问“这样,摩西为什么吩咐给妻子休书,就可以休她呢?”(太十九7)。主耶稣的回答是“摩西因为你们的心硬,所以许你们休妻。但起初并不是这样”(太十九8)。主耶稣的解释就显明了,摩西从来就没有吩咐以色列人,你只要对自己的妻子不满意,任何理由都可以休了她。摩西不是在鼓励以色列人这样作,律法条例是在说,不能离婚,但你若是一定要离,你就不能随便把人赶出家门就算解除婚约了,你需要给一个正式的休书。次序上是,你一定要离婚,摩西说那你必须给休书;而非是,你只要给休书,你就可以离婚。希列学派的以色列人对这条律法的解释其实是非常荒谬的,他们的解读就是,我只要愿意给休书,我就拥有了随意离婚的权利。神设立婚姻的盟约意义从来就没有变化过。所以,神只是容忍,不是同意,更非鼓励。这只是针对人心硬到一定要犯罪后的补救措施,绝不是给了一个让人可以离婚的依据。就像一个人本来跟别人约好了早上九点在某个地方见面,八点半了还不起床,想要不去了,这时候同屋的人就说,你要是决定就是不去了,你也打电话给人家说一声呀,你不过去了,也别让人白跑一趟,或者别让人在哪等你,浪费人家的时间不好。想违约人就不能恍然大悟地说,还能这样处理呀,原本我还有点不好意思呢,那我以后就可以随意了,守不守约不重要,反正打个电话就可以解约。打电话的建议,不是鼓励你可以失约,而是当你执意作错事的时候,为了降低对对方的损失和伤害。// 人考虑问题不能把无奈之下的补救措施当成是思维的起点和原则,而应当以真正神对婚姻的旨意来作为思想问题的依据。其实,后来有先知说的很清楚“耶和华以色列的神说,休妻的事,和以强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恶的。所以当谨守你们的心,不可行诡诈。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玛二16)。任何提出要解除婚姻盟约的理由都是不讨神喜悦的,无论这个理由在当事人看来是多么的具有说服力,多么的有道理。
主耶稣告诉犹太人,关于离婚的律法条例的精神不是只要写休书就可以离婚,而是一种限定,你若是执意要离婚,就必须写休书。你写了休书,也不表示你的离婚就是合法的。休书可以说,既是对被休妇人的保护,也是对休妻者的定罪。显然,耶稣对律法的解释,并非是和当初神所赐给摩西的律法条例相冲突的,而是将律法条例背后更基本更重要的属灵原则给显明了出来。
2.奸淫
但主耶稣随后就给了一个可以合法休妻的理由“只是我告诉你们,凡休妻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叫她作淫妇了”。// 摩西律法关于离婚的条例之所以没有提到奸淫,是因为在当时的旧约时代,若有人犯奸淫,不是以判定离婚的方式将婚约给解除了,而是以犯罪一方被打死而结束了这段婚姻。“若遇见人与有丈夫的妇人行淫,就要将奸夫淫妇一并治死。这样,就把那恶从以色列中除掉”(申二十二22)。因此,若是奸淫的缘故根本就不需要写休书,犯奸淫的一方更没有再婚的机会,这人已经被打死了。主耶稣在这里提到了奸淫可以作为离婚理由,是因为在当时的以色列以及外邦世界,犯奸淫并不总是会被石头打死,因此就有了离婚的可能性。
主耶稣在此给出了新约圣经中唯一可以主动提出离婚的合法理由。一方犯了奸淫罪,另一方可以提出解除婚约。因为奸淫罪已经将这盟约关系给玷污了,这盟约关系已经被破坏了。// 当然,我们说,是可以选择解除婚约,而非是必然解除婚约。若是有一方犯奸淫罪,但另一方愿意饶恕、挽回和接纳,在犯罪一方认罪悔改,彻底断绝之前的罪的情况下,双方可以重新恢复盟约的婚姻关系。但若无辜方不能接受这种背叛,不愿意重建婚姻关系,无辜方是可以选择解除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的,是合法的,而且离婚后无辜方也可以再婚。(盟约的婚姻关系在另一方犯奸淫罪的那一刻已经被玷污和破坏了,但是属灵意义的盟约关系的被破坏,并不影响法律意义上婚姻关系对双方的约束力,在法律意义的婚姻关系解除之前,法律责任的约束对双方依然有效)。
而且,耶稣在此还提出了更进一步的解释,或者说限制,“人若娶这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就是说,非奸淫罪所导致的婚姻关系的解除,并不能解除盟约的婚姻约束。这个被休的妇人在盟约意义上依然还是前夫的妻子,若在前夫没有再婚之前,被休的妻子若再婚就是与盟约关系之外的人有了身体的性关系,这就是犯奸淫了。虽然这里说人若娶这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其实这个约束并不只是对被休的妻子,更是对提出休书的丈夫。(如果这个被休的妻子并无什么过错,也不想离婚,只是丈夫执意写了休书,这个妻子是被迫离婚的,这个妻子是一个受害者。若耶稣的解释对这个受害者尚且有约束,对于主动离婚者更是有约束了)。使徒保罗在论到婚姻的时候也提到过类似的教导“至于那已经嫁娶的,我吩咐他们,其实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说,妻子不可离开丈夫。若是离开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林前七10-11)。保罗说的,离开了,不可再嫁,就和主耶稣所说的,人若娶这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是一样的原则。// 当然,这并非是说,她的再次婚姻就是非法的,而是说,她是以非法的方式进入到了新的婚姻中,她以犯奸淫的方式解脱了前面的盟约关系。但这不是她愿意如此,而是因为她的丈夫休了她,让她如此。因此,将来在上帝面前审判的时候,休她的人,将要承受更大的审判。同样,如果有人说,看来为了能脱离现有的婚姻,我必须犯奸淫罪才可以,或者让对方犯奸淫也可以。这是极其阴暗和诡诈的想法。其实奸淫罪不是给了无辜方一个合法解除婚约的理由,奸淫罪是一种对婚姻的撕裂、背叛、破坏和玷污。是和旧约写休书一样的恶劣,都是犯罪方主动对婚姻的背叛和对对方的离弃。被伤害的一方若无力选择重新接纳,是在无奈地和悲伤当中选择了解除,不是他/她主动寻找到了一个离婚理由。
我们就看到,主耶稣对摩西律法的这个解释,其实是把婚姻关系区分为两个层次,一,盟约的属灵层次;二,法律和社会的责任层面。对于当时的以色列人来说,他们写休书,就是解除了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但是休书却解除不了盟约意义上的婚姻关系。哪怕在法律上二人已经不是夫妻了,但是若非是犯奸淫的缘故,属灵的盟约关系依然对双方都构成约束,离婚的二人都不能自由地与其他人再次进入婚姻关系。
这里我们可能需要考虑世俗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和属灵意义上的盟约的婚姻关系之间是什么关系呢?首先,我们前面说过,婚姻关系是上帝所设立的,虽然人类犯罪堕落了,但是对于世上的所有人来说,神所设立婚姻关系的属灵意义和要求还都成立,并不区分基督徒还是非基督徒。就是说,哪怕不认识基督的人,不明白婚姻这么高的要求的人,甚至不承认婚姻是盟约关系的人,只要结婚,婚姻对他们的要求就是盟约式的,(比如,认为结婚就是搭伙过日子,或者把婚姻看为某种获取利益的手段,不管一个人心里是怎么看待婚姻的,只要这人是照着当下的社会习俗与另一个人进入婚姻关系了,这个婚姻关系对双方的约束力就是盟约的要求,不可背叛,一生一世)。
第二,上帝设立的世俗政府,也在保护婚姻关系上被神使用,这是神在这个堕落世界给人类的恩典和保护。所以,世俗法律当中凡是不违背圣经原则的条例,不信主的人要遵守,基督徒出于良心和见证的缘故也都要尊重并遵守。因此,法律意义上婚姻关系的成立,和盟约意义上婚姻关系的成立是统一的。比如,对于当前中国,当两个人在民政局取得结婚证的那一刻,不但是在一个社会公众平台上注册登记为夫妻关系了,这也是一个向着全社会所有人的一种宣告,宣告这一刻二人结为夫妻,进入婚姻关系当中了。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在那一刻就扮演了代表全社会来见证这二人婚姻关系的角色。// 民政部门的结婚登记手续,就如同是过去的订婚仪式一样,这一刻起无论两个人是否向其他亲友宣告他们的婚姻关系,无论他们是否住在一起,他们事实上已经在婚姻关系当中了,无论是盟约层面的约束,还是法律层面的约束,都已经生效。当然,过去从订婚到正式的婚礼之间一般还有几个月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在缔结了婚约之后,要留出筹办婚礼的一段时间。但是,在正式的婚礼之前,他们的婚约关系已经成立。这就是我们在分享马太福音一章论到约瑟和马利亚的关系的时候所说的,约瑟和马利亚已经订婚,但是尚未迎娶,但他们的婚姻关系已经成立了。
但是,在解除盟约的婚姻关系上,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解除却不能像结婚登记时一样。领结婚证时,法律和属灵双重意义的婚姻关系都同时成立。但是,领离婚证时,却只能解除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不能解除盟约意义上的婚姻关系。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更多是对神所设立的婚姻关系的一种认可和保护,以公权力来保护婚姻中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因此结婚证可以说,只是一个标志,一个可见的证据。结婚证并非是婚姻关系的本质,不是结婚证赋予了婚姻关系以盟约的内涵,而是两个人在公众面前愿意进入婚姻的宣告使得盟约的婚姻关系得以成立,因此依然是彼此进入婚姻关系的誓言(或者礼仪)赋予了婚姻关系的盟约内涵。而一旦进入到了盟约关系中,照着耶稣所说的,除非奸淫的缘故,谁也不能将这盟约关系给解除了。离婚证也不能。离婚证所解除的是当时代法律所界定的婚姻关系中的责任和权利。// 那么,婚礼的意义是什么呢?婚礼是一个庆典,一个更为隆重的宣告,一个见证。如果在婚礼之前,没有民间传统的订婚仪式或者没有在婚礼之前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么婚礼就起到了三合一的功用,婚礼上宣誓的那一刻,(或者社会习俗婚礼上结为夫妻的那个环节),两个人就向公众宣告了他们在属灵意义上的婚姻关系,以及社会意义上的婚姻关系,以及他们宣告他们对婚姻的理解和委身,和邀请亲友的欢庆仪式,就都同时进行了。
3.死亡
圣经所给出的解除婚姻的条件,除了奸淫罪之外,还有死亡。奸淫罪是人以得罪上帝,得罪配偶的方式主动玷污和破坏盟约,以致可以解除。死亡是一种自然的方式,因为婚姻不是永约,只在今生有效。有一方离开了世界,婚约就自然解除了。还活着的一方就不受原来婚约的约束,可以再婚。所以,保罗在哥林多前书论到再婚的时候说“丈夫活着的时候,妻子是被约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随意再嫁。只是要嫁这在主里面的人”(林前七39)。这一点保罗在罗马书论到律法和人的关系的时候也说过“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还活着,就被律法约束。丈夫若死了,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所以丈夫活着,她若归于别人,便叫淫妇。丈夫若死了,她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虽然归于别人,也不是淫妇”(罗七2-3)。
三、其他相关情景
实际生活中,我们在面对婚姻的时候,情况要复杂的多。
1.家庭暴力
最常见的就是,如果出现家庭暴力可以离婚吗?如果不能离婚,难道就任由对方欺凌,甚至被对方打死吗?圣经确实并没有把家庭暴力和离婚关联在一起,但同样不支持在家暴中任由对方欺凌。我们对家暴的处理方式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建议:// 家暴也分不同程度,偶尔吵架中轻微推搡一下,和经常性地殴打,甚至到严重伤害,显然不是一个等级的。我们下面所说基本上指不那么严重的家暴,严重的若是已经到了刑事程度,则由法律相应处理。
第一,零容忍。如果是轻微家暴,比如对方动手打了你一下,也没有打伤,就是动手推了你,推倒了,或者把一个东西砸到你身上,没有造成伤害。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可能双方就会进入到冷战中,过了几天二人都当作没有发生过这事,就过去了。被打的一方,可以从心里原谅对方,但是处理方式却不能如此简单。一旦动手,这事就不能简单地靠时间消散过去。夫妻之间动手,跟你在街上和一个陌生人因为偶发事件的动手打斗是不同的;一,因为这是亲密关系,互相呵护是最基本的,现在竟然动手攻击自己的配偶,这事对亲密关系的破坏是非常严重的。二,这事虽然发生在家庭中,不是公共场所,但却不是家庭私事,而是公共事件。但因为发生在家庭中,因此更具有隐蔽性,不容易被人知道,施暴方在发现对方忍气吞声,并且无人知晓,没有后果的情况下,人性中的恶很可能会被放大。在有了一次动手之后,施暴方会越发放纵自己的情绪,任由自己的情绪以攻击对方的方式发作,第一次没有处理好,后面很容易就成为一种模式。而且,施暴方在身体攻击的同时,往往还会伴随言语上的欺凌,会告诉对方,我打你的确不对,但是这都是被你逼出来的,你若是不说某句话,你如果不惹我,我也不会被激怒而动手打你,施暴方会以各种理由把施暴的原因推到被施暴者的头上,而在婚姻这种特殊的关系中,被欺压者也会被这种身体和语言的双重压力所扭曲,可能就真的认为自己被打的原因主要在自己身上,至少夫妻两人都是受害者,自己负有同等责任。因此,只要动手的事情一发生,就要郑重对待,要求对方必须为动手道歉,承认错误,并告知对方在必要的时候会求助于家庭之外的力量,比如教会牧者或者双方都信任熟悉的成熟的肢体,或者其他社会力量。如果是更严重一些的家暴,对方的攻击行为对你造成了伤势,那么第一次就立刻进行对外求助。
第二,求助和公开。第一次就有伤势,或者家暴发生了不止一次,不需要经常性的发生,家暴第二次就须求助于家庭之外的人和机构,要将此事报告给教会。我们要再次说明家庭暴力并不属于家庭私事,无论发生在哪里,家庭暴力都属于公共事件,要有其他力量参与进来。
第三,分居。如果发现施暴一方不能认错道歉,行为上改变;或者认错了,却还是动手。这时就要考虑分居。一方面为了避免自己继续被伤害,另一方面也为了表明对暴力的不妥协。
2.离弃
另一种在婚姻中的可能面对的情况,就是一方不履行婚姻中的基本责任和义务,比如抚养孩童和养家。或者,另一方干脆就经常不回家,甚至干脆就消失不见。这种情况依然不构成必然离婚的要素。但是若是一个人失踪多年之后,在法律层面被宣告死亡了,那么婚姻中的另一方就从婚姻关系中得以自由了。
四、结语
其实,人对婚姻的忠诚,首先是人对上帝的忠诚,是对曾在上帝面前发过誓言的忠诚。而人要离婚也是在上帝面前撕毁对神对人的承诺。这其实不止是对配偶的背叛,更是对上帝的背叛。基督徒在面对这个世代的时候,能在婚姻中持守住忠诚,就是在对抗这个世代的潮流,就是在见证自己在婚姻中对基督的忠诚了。
最后我以希伯来书的一节经文来作为今天证道的结束和我们共同的勉励,“婚姻,人人都当尊重,床也不可污秽。因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审判”(来十三4)。
回应诗歌:《292 主我邀请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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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太福音 5:27-30 “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丢在地狱里;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下入地狱。”
弟兄姊妹,主日平安!
从上主日的证道经文起,主耶稣基督开始以实例——来自十诫或摩西律法——启示出何为“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即律法的真义,也是天国子民当追求并活出之义。文士与法利赛人关注的仅仅是外在的行为,但“登山宝训”所要求的却是内外一致——不仅限于外在的行为,而且包括导致这些行为的内在动机。人所能看见并评判的主要是外在的行为,内在的动机却不一定能识透。但神却不受此限制,因为他鉴察人心。故此,只有内心的纯洁与行为的正当相一致,才能在神面前算为完全。圣经多次强调,每个人将来都要在神面前交账,而且“审判要从 神的家起首”(彼前 4:17)。基督徒作为神家里的人、天国的子民,理当明白主的心意,追求活出内外一致的律法真义。
由此还可以看出,“登山宝训”的目的之一,就是为显明神崇高的标准与要求,从而既显出人的不义或者自以为义,又显明人不可能靠行为称义,因为世上没有那个人能靠自己满足这么高的要求,唯有凭信心披戴主耶稣基督之义——这正是福音的真谛:“因为 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于信,以致于信。如经上所记:‘义人必因信得生。’”(罗 5:17)。
与上一段经文类似,今天的证道经文同样由两部分组成,前2节借解说十诫的第七诫,启示出“不可奸淫的真义”;后2节教导如何追求达致这样的义,那是非抱定“壮士断腕的决心”不可的。
以下就按这两个标题展开分享。
不可奸淫的真义
要明白不可奸淫的真义,就要从何为奸淫说起。就通常的理解而言,奸淫就是指一切不正当的性关系与性行为,不论时间长短、程度强弱,因为这些性关系和性行为都是与神的创造相违背的,都是犯罪。
神造人的时候同时创造了性,因为“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创 2:18)由此可知,性本身是神所赐的、美好的,是人当享受的神的祝福。性别是人最基本的身份,两性结合是人的天性,人类繁衍离不开性。只是神在创造性的同时也限定了性关系与性行为的形式与范围,即只有在婚姻中的性才是正当的、纯洁的,除此以外就谓之奸淫。
婚姻最基本的特征是一男一女、一夫一妻、一生一世。犯罪堕落之前,婚姻是美好的,性关系与性行为是纯洁的。可惜堕落之后,罪玷污了一切,包括性与婚姻。于是在婚姻之外的各种奸淫之罪大行其道,不仅从上古一直延续到今天,而且现代似乎更为惨烈。如圣经明令禁止同性婚姻,称之为“逆性的情欲”,今天却在一些国家不仅已公开化、合法化,而且容不得质疑,比当年的所多玛有过之而无不及;卖淫嫖娼、婚外情等犯罪大行其道,以致许多人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明面上似乎看不出来,但重婚以及婚外情并没有断绝;随意离婚与再婚,世人以为再平常不过,但却被主耶稣定为犯奸淫!(下礼拜证道经文:只是我告诉你们:凡休妻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叫她作淫妇了。人若娶这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淫乱之风如此“盛行”,不能不令人惊叹世风的败坏与日下,也提醒教会所面临挑战的严峻!亲爱的弟兄姊妹,我们就生活在这样的世界中,容不得半点懈怠啊!
但主耶稣的启示却不仅仅局限于外在行为之奸淫——这不过是文士与法利赛人所以为的义,而是扩展至内在动机的纯洁,唯有如此,才能体现有关奸淫律法完全的精义,才是天国之民当追求的义。
何为动淫念呢?是不是看了异性几眼就是犯奸淫了呢?简单地说,当你主动地、或是有意识地以异性满足自己眼目的情欲时,就是动淫念了。欣赏一下异性之美,赞叹神创造的奇妙,或是无意识中接触了不好的东西,只要能适可而止,都不简单归入此列。
神造人本为正直,“当时夫妻二人赤身露体并不羞耻”(创 2:25),那时的始祖并无非分之想。但随着罪进入世界,人不仅外面开始犯奸淫之罪,而且心里开始生出淫秽、色情等不正当的情欲。而那些外在不圣洁的行为,正源自于内在这些不圣洁的邪情私欲,因为“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雅 1:15)。有谁能否认自己没有恶念(包括看见妇女就动淫念在内)呢?只不过我们常常自欺,以为没有付诸行动的就不算罪,反正别人也看不出来。但“登山宝训”却警告我们这在神眼中都是罪,因为神鉴查人的心肠肺腑,“连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来 4:12)。千万不要自欺,以为想想没什么大不了,或是以为能把握住自己,这是自己陷自己于试探中,对堕落后的人性存在幻想,是相当愚昧与危险的。真正的智慧乃是:“你要保守你心,胜过保守一切,因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发出。”(箴言 4:23)圣徒就应当抵挡各样私欲的诱惑,立志做清心的人!我们常说圣徒的一生是属灵争战的一生,这就是其中的战场之一。
现实中这类“动淫念”的试探与危险比比皆是,稍不留意就可能落入其中。比如精神出轨或性幻想同样是犯奸淫。尽管没有付诸行动,但对自己、婚姻和家庭同样会造成伤害,也构成对被出轨之人或幻想对象的不敬或亵渎;再比如随着现代科技的进步、网络与手机的普及,虚拟世界成为极大的诱惑。色情图片、影视、网站甚至虚拟性爱等非常容易获得,极具诱惑性,对青少年的危害尤其大。这类虚拟色情介于一般意义上的犯奸淫与动淫念之间,既不限于单纯的思想,但也与真实的行为有别,是现代科技带来的挑战之一。尽管形式有所不同,但却毫无争议地属于奸淫的范畴。如果动淫念就已经是犯奸淫之罪,虚拟色情就更不用说了。如何在当下的处境中(这是神量给我们这一代人的)得胜,秘诀与历代圣徒所使用的并无二致,同样是靠着圣灵治死肉体的恶行,同样是仰望主耶稣基督的怜悯,同样是不叫我们遇见试探,救我们脱离一切的凶恶——只不过具体应用形式与重点有所不同而已。主既应许我们恩典够用,就愿我们存着信心、带着盼望,勇敢面对挑战,靠主得胜!
强调动淫念就是犯奸淫,并不是说淫念与淫行的危害程度是一样的。就奸淫而言,想比做危害性小多了,客观后果也轻多了。但我们一定要认识到一点,那就是在神那里,大罪小罪都是罪,都要承受死亡的代价。神是完全圣洁而公义的,万不以有罪为无罪,必要审判一切罪恶。我们常常以为罪只是量的问题,但罪在本质上却属于“质”的范畴,不仅是大与小,更是有与无。连这世上的智慧人都知道:“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圣徒岂不更当在此警醒吗?基督徒生命的更新,首先就要体现为这些与日常生活相关、最基础观念的更新。文士与法利赛人因只注重外在行为而流于肤浅,登山宝训正是要纠正这些错误观念。对罪若没有正确的认识,就不可能对人性与自己有真正的认识,也就不能认识耶稣基督,更不能接受他为你的救主与生命之主。
圣经视奸淫为重罪,十诫专为此设立一诫。其他罪都在身子以外,奸淫却是玷污自己的身子。而对于基督徒而言,这身体却是圣灵的殿、基督的肢体。因此,奸淫具有直接的属灵危害性,是我们要时刻警醒而逃避的;奸淫对婚姻与家庭的破坏是灾难性的,尤其是对孩子的伤害,我们都看见过、感叹过。婚姻是最基础的盟约,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基础一旦遭到破坏,其上所建造的一切岂有能幸免的呢?圣经称偶像崇拜为属灵的淫乱,可见奸淫在神眼中有多可恶。今天的世人看离婚为平常,以其作为解决婚姻家庭问题的方便手段,但却不知可能由此落入淫乱之罪,难道不是因小失大吗?人对今生至暂至轻的苦楚总是难以忍耐,但却对地域永火的刑罚不以为意,也是人的罪性使然吧!求主保守我们,努力追求圣洁的生活,凡事遵行神的旨意!
壮士断腕的决心
基督徒生活在充满试探与诱惑的世界中,若想由内到外都不犯奸淫罪——其实对所有的罪都一样——就非抱定壮士断腕的决心与勇气不可!如果不打算付代价,或者幻想能“以小博大”,不愿意付足够的代价,就一定不能胜过罪,反为罪所辖制。
主耶稣基督在这里明显是使用比喻,而不是真的要你断手挖眼。罪出于败坏的人性,岂是外科手术可以解决的呢?即便你砍掉一只手,就不能用另一只犯罪了吗?记得有个电影中一个赌徒失去了两只手,但残臂绑上两只勺子依旧能掷骰子,罪性难移啊!若是凭行为称义能行得通,主耶稣基督就不用上十字架了。因此,主在这里的用意明显是告诫我们要不惜代价避免犯罪,犹如壮士断腕!
将此比喻的真意应用于日常成圣的过程,我想提以下几点与弟兄姊妹共勉。一是不落入试探,这是主祷文的教导,也是人生的真智慧。不遇见一件事最好的办法,就是那件事根本就没发生。因此。避免犯罪最好的方法,就是不遇见试探。人性软弱,根本经不起试探,千万不要抱幻想,不然是要吃大亏的!比如,独处的时候一点要警醒、慎重,即我们常说的“慎独”。一个人独处的时候,外在的约束减弱,就容易落入试探而犯罪。独处若再加上无所事事,就像大卫王那样,是最容易跌倒的时候;再比如男女交往要有度,要与自己的身份相称。只要不是夫妻,即便是热恋期间的男女朋友,也要多加小心,以免把持不住,其他人之间就更不用说了。交往的场所也要尽可能避免那些比较私密的地方,不给撒旦留地步等等;还有就是避免进入色情场所(包括那些性质暧昧的场所)、网站等,也要远避那些容易激发人不正当情欲的地方和人物。不要高估自己的定力,不要好奇心太重,更不要抱着所谓长“见识”的心态,这都是非常危险的;最后还要提醒大家一点,就是在远避试探的同时,也不要使自己成为别人的试探。我们容易在被试探这一面惊醒,却不容易在试探人这一面同样警醒。彼得尚且能成为撒旦试探主的工具,我们有什么理由不更小心呢?基督徒应当在穿衣打扮、言行举止、人际交往等各个方面都追求合乎圣徒的体统,都能荣神益人。
尽管不落入试探的代价最小,但有时同样需壮士断腕的勇气。保罗说:“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远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林前 8:13)看起来似乎不是什么大事,但真要做到却并不轻松啊!生活中有意识地操练自己,养育中有意识地训练孩子,都是非常必要的,并能在关键时刻显出功效。
二是一旦落入试探,就要尽快认罪悔改,求主拯救,这同样是主祷文的教导。谁都难免有失败跌到的时候,这时就更需要壮士断腕的决绝。断腕固然痛苦,但比起继续留在罪中以致最后不得不面对地狱之火,就容易忍受得多了。圣经一向的原则是舍今生而保永生,你以为如何呢?认罪悔改,都是越早越容易,时间长了、习惯了,不仅不容易回头,甚至会慢慢开始享受罪中之乐。逃离奸淫如此,克服不良嗜好如此,对付一切罪皆如此。
认罪悔改、脱离罪恶,一定要求主拯救,凭信心得胜。圣经应许说:“因我们的大祭司并非不能体恤我们的软弱,他也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只是他没有犯罪。所以我们只管坦然无惧的来到施恩的宝座前,为要得怜恤,蒙恩惠,作随时的帮助。”(来 4:15-16)只要我们肯回头,肯求主拯救,就没有不得救的道理!我们的问题常常在于信心不足,不愿吃苦付代价,不愿意改变自己,于是就不肯走神所开的路。求主怜悯我们!
认罪悔改脱离罪恶,也常常需要借助于看得见的外力,这也是主施行拯救的途径之一。我们常因骄傲或面子而不愿或不肯求助于人,尤其是与奸淫有关的这一类犯罪,以致错过了时机,不得不面对更糟糕的局面。个人的信心与能力毕竟有限,灵性状况也起伏不定,有时不足以应付当下,非借外力的帮助不能得胜。这时弟兄姊妹的代祷、陪伴、警戒与鼓励等就非常必要了。主耶稣基督在客西马尼园尚且要求门徒与自己一起警醒祷告,我们岂不更当如此吗?
除了以上消极的防范,更要积极地建造生命,常存信望爱,保持与神的亲密关系,从而能稳行在高处。这是抵挡并胜过一切罪恶的根本所在,也是享受在地如天生命的美好见证。一个人与主越近,生命就越丰满,就越不容易落入试探与诱惑。反之,就容易为试探所胜,犯罪跌倒。当然,每个人与主的交往都有自己的特色,但日常的读经、祷告、聚会等常规性活动,一定是其中不可缺少的部分。这些看似平常的事情贵在持之以恒,三日打鱼两日晒网是难有长久益处的。
我们教会的主体是家庭,故此,建造荣耀属神的家就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坚固的婚姻,是抵御淫乱的可靠堡垒;稳定的家庭,是孩童成长的最佳环境。这其中妻子的作用非同一般,因为箴言坦言:“智慧妇人建立家室,愚妄妇人亲手拆毁。”(箴 14:1)照着圣经摆正自己的位置,理顺各种关系,颇能显出做妻子的灵性与智慧。在这些以外,更要追求生命的更新,常为丈夫、子女守望祷告。惟愿每一位妻子都能成为这样智慧的妇人,不仅有益于自己的家,而且有益于神的家——教会。
在此也提醒年轻的弟兄姊妹,尤其是单身的弟兄姊妹,要树立合乎圣经的、纯洁的恋爱观,而不是随从世俗的潮流。不要以圣徒、天国子民的身份为耻,不要怕世人的讥讽嘲笑,不要怕不合群,凡事总要追求讨神喜悦。该婚前享受的,尽管享受;不该享受的,就留到婚后。与人交往,包括在恋爱中,总要彼此真诚相待。爱既是“不求自己的益处”,凡事就不当只顾自己,也要多为他人考虑。还有一点,恋爱婚姻固然重要,但只不过是人生的一部分,而且还不是最重要的那一部分——与天父及主耶稣基督的关系才是最重要的!求主保守、看顾年轻的弟兄姊妹,从一开始就能追求过圣洁的生活。求主施恩,使单身的弟兄姊妹能早日进入神所预备的婚姻。
结束之前,我们简单地回顾圣经中的两个例子,一个是正面的壮士断腕,一个是负面的得过且过。前一个是希西家王。当百姓如拜偶像一样崇拜摩西在旷野所造的铜蛇时,希西家果断地将其打碎毁坏,不为其是摩西所造、曾被神用于医治百姓以及年代久远所累,从而杜绝了一切的后患;后一个则是大卫王。面对长子暗嫩强奸自己的妹妹他玛的犯罪,竟放任自流、得过且过,不肯壮士断腕,结果导致了押沙龙的叛乱,从而给自己与国家都带来了灾难。一生敬虔的大卫王在此事上竟糊涂如此,不免令人唏嘘!
最后,我们以使徒保罗写给哥林多教会的一段话结束今天的证道——这段经文揭示出有关奸淫之罪的严重危害,警告圣徒务要保守自己的圣洁,凡事都要荣耀神:
哥林多前书 6:12-20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我都可行,但无论哪一件,我总不受它的辖制。食物是为肚腹,肚腹是为食物;但 神要叫这两样都废坏。身子不是为淫乱,乃是为主;主也是为身子。并且 神已经叫主复活,也要用自己的能力叫我们复活。岂不知你们的身子是基督的肢体吗?我可以将基督的肢体作为娼妓的肢体吗?断乎不可!岂不知与娼妓联合的,便是与她成为一体吗?因为主说:“二人要成为一体。”但与主联合的,便是与主成为一灵。你们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无论什么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吗?这圣灵是从 神而来,住在你们里头的;并且你们不是自己的人,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 神。
阿们!
在主里纪念所有为主的名遭受逼迫的兄弟教会、牧者和弟兄姊妹们!
求主保守、祝福他自己的守望教会!
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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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太5:21~26节
5:21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杀人’;又说:‘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22 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有古卷在凡字下加:无缘无故地)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是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判;凡骂弟兄是魔利的,难免地狱的火。23 所以,你在祭坛上献礼物的时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怀怨,24 就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后来献礼物。25 你同告你的对头还在路上,就赶紧与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给审判官,审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监里了。26 我实在告诉你,若有一文钱没有还清,你断不能从那里出来。”
弟兄姊妹:主日平安!
今天我们要来思想的经文是太5:21~26节。圣经给这一段取的小标题是“论发怒”,但峰牧建议讲道题目取“不可杀人”。因为这一段是主耶稣对十诫“不可杀人”这一条的诠释,而且突出发怒原来是象杀人一样被神看为严重。所以把这一段的题目定为“不可杀人”我也觉得非常合适。
「祷告」
一、概述
上周峰牧分享的经文是【“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太5:17节)】而“成全”的含义之一就是“将律法的真正意义呈现出来”。
而从我们今天分享的21节开始,直到48节,包含六个部分:就是“论发怒”、“论奸淫”、“论休妻”、“论起誓”、“论报复”和“论爱仇敌”。这六部分都是以“你们听见有话说……只是我告诉你们……”的格式开头。而这一系列各种不同的例子,就是用来说明律法在一些具体问题上的精义到底是什么。最后这一大段以48节【所以,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总括神的心意并向我们发出呼召。
二、不可杀人的精义
那么,就十诫的“不可杀人”这一条,它的精义是什么呢?或者说神完全的心意是什么呢?
1、律法包括对心态和微小行为的要求
主耶稣在此使用对比来告诉我们,犹太人对杀人的理解是只有实际上夺去一个人的生命才是杀人,也就是触犯了刑法的杀人罪才算杀人。这也是我们在传福音时发现的一种普遍误解,就是很多人难以接受自己是个罪人,因为一般人也都像犹太人一样认为只有很严重的,触发了法律、要判刑的罪才算罪。但是主耶稣却说“凡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是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判;凡骂弟兄是魔利的,难免地狱的火”。
这节经文包括两个一般人没想到的指标,一是人的情绪和心态,二是一些很轻微的行为,例如这里举的例子——骂人“拉加”和“魔利”。“拉加”和“魔利”都是亚兰语,是当时巴勒斯坦地区的通用语、普通话。“拉加”的意思是“废物”,“魔利”的意思是“笨蛋”,其实都不是多么恶毒严重的骂人话,甚至好多司机遇到堵车或者什么突发情况随口骂出来的话都比这个难听。但令人想不到的是,原来我们日常生活中,人人随时都可能出现的生气、抱怨、吐槽、随口说出来的脏话,甚至对方都没听到我们骂他的话……在上帝那里都是不被放过的,都是被定为罪的,都是要接受审判的。22节说“凡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这里的“审判”不是人间的审判,而是指被上帝审判。
22节还有一段括号里的话“有古卷在凡字下加:无缘无故地”,我们不要以为这句话可以给我们开脱,好像我们的怒气可以是合理的。其实这句话可以忽略不计,因为第一它不是确定的圣经原文,所以才加了括号,意味着存疑。另外,其实我们生气都不是无缘无故的。家长生气因为孩子不努力学习,孩子生气因为父母要求太高;老板生气因为员工不给力,员工生气因为老板不给钱;司机生气因为行人不看车,行人生气因为司机不让行。你说谁生气是没有理由的呢?但哪个理由在神面前是站得住脚的呢?
所以,我们不要对自己生气的理由那么自信。如果说有一种合理的生气,那就是义怒,是为了神的荣耀受亏损、神的名被亵渎而发怒。就好像主耶稣赶出在圣殿里做买卖的人,掀翻他们的桌子。但即使你以为自己是发义怒也要小心,因为主耶稣并没有总是如此发怒,摩西因为百姓的悖逆发怒仍然被上帝责备,因为他的怒气里仍然难免掺杂神不喜悦的因素。
2、小问题却有大后果
而上帝对发怒和骂人,哪怕是背后的嘀咕、小小的吐槽又会如何审判呢?22节说【凡骂弟兄是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判;凡骂弟兄是魔利的,难免地狱的火。】这里说的公会的审判是象征在上帝面前的审判,就好像25节说【你同告你的对头还在路上,就赶紧与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给审判官,审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监里了。】25节的审判官显然是象征上帝,所以这里的公会审判指向终极审判也是合理的。
而“地狱的火”原意是指耶路撒冷城外焚烧垃圾的叫做“欣嫰子谷”的地方那里常年不灭的火,但犹太人常用这个词指向永远的灭亡,也就是那真正的硫磺火湖。所以,“公会的审判”和“地狱的火”都用了引申的含义,并且是明显平行的经文。“拉加”和“魔利”平行,同样指在人看来似乎是微不足道的小错;而“公会的审判”和“地狱的火”平行,都是指在上帝面前的审判。而审判的结果竟然是下地狱,是灭亡。还有什么后果比这个更严重吗?一般人怎能想到我们所有人都常常会犯的小错,生气也好,抱怨也好,骂人也好竟是如此严重的罪行呢!但上帝的标准就是如此崇高,我们以为微不足道的事,以为人之常情的事,其实都得罪了神,亏缺了神的荣耀,羞辱了他的名。这就是圣经说【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 神的荣耀(罗3:23)】。
3、人人都是罪人吗?
为什么人们难以接受自己是罪人呢?关键就在于我们以什么为标准来衡量。以世界的法律为标准就会有很多人以为自己是好人,因为他从来没犯过法。但罗翔说“法律其实是底线”,没有违法根本不应该值得骄傲。又或者我们评价自己是根据和别人的比较,因为我比有些人强多了所以就感觉自己很善良。但这样比较出来的所谓的好人和坏人其实不过是五十步和百步的区别,甚至极端的说是五步和五万步的差别。那逃跑五步的似乎有资格嘲笑逃跑五万步的,但就本质而言他们岂不都是逃兵吗?岂不都不合格吗?圣经说“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原因就在于此。因为按着神的标准,人人都不达标。
4、神是如此圣洁,他的标准如此崇高
这就是神的标准,原来如此崇高。在神看来不仅实际杀人是犯罪,心里小小的怨恨,暗暗说的脏话都是犯罪,都使人不配进天国,只配地狱的火。原来上帝要求的不仅是行为,还包括动机和心态。不仅实际杀人是违背十诫第六条,心里恨人也是犯了不可杀人这一条。所以使徒约翰说【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杀人的(约一3:15)】按照这个对心态的要求,我们不仅应当奉献,还应当奉献的甘心乐意,否则即使奉献也有瑕疵。原来上帝也不仅审判流人血的罪,就是那些小小的不屑表情,轻微的傲慢态度,甚至没说出口的抱怨上帝也要审判,而且后果足以使人与神隔绝。
而且上帝不是要求人满足一两条律法,而是要求人完全遵守。所以26节说【我实在告诉你,若有一文钱没有还清,你断不能从那里出来。”】雅各也说【因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原来那说“不可奸淫”的,也说“不可杀人”;你就是不奸淫,却杀人,仍是成了犯律法的。(雅2:10-11)】
所以亲爱的弟兄姊妹,这就是律法的要求,从里到外,从大到小,毫无瑕疵才算满足。那么,主对律法的诠释有什么意义呢?是要我们遵行吗?
三、应用
1、使人知罪、谦卑
首先我们必须明确,无论是登山宝训,还是这里对律法的诠释,都不是颁布法利赛式的律法,重点不是要人去遵行以致得救。如果是这样,那它在本质上和犹太人对律法的误解、误用就没有不同了。而且律法的精义并不是主耶稣来讲了才有了新的意思,而是律法原本就是这个意思,是犹太人一直误解了它。主耶稣不是发明了新的律法,而是把律法本来的意思显明出来,这就是主说:“我来不是要废掉律法,乃是要成全”的意义之一。
那律法本来的意义是什么呢?从属世的角度讲律法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罪恶,有律法总比无法无天好,虽然行不完全,但哪怕行出一点点也好过彻底的败坏。而从属灵的角度讲,律法最大的价值在于使人谦卑,而不是使人骄傲,是使人意识到自己无能,而不是使人觉得有理由自义。正如保罗所说【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罗3:20)】
那么,律法使人谦卑的目的又是什么呢?就是预备人心以致走上真正的得救道路,就是藉着信心接受基督的拯救,而不是靠自己的行为赚取功德。正如加3:22~24节说【但圣经把众人都圈在罪里,使所应许的福因信耶稣基督,归给那信的人。但这因信得救的理,还未来以先,我们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将来的真道显明出来。这样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
所以当还没有信主的人听了主耶稣对律法的诠释,他应当思想“这真是我可以达到的吗?”、“我现在一切的努力,甚至极其刻苦己身就能够达到这样的标准吗?”、“颁布如此律法的神是何等崇高圣洁啊!”如果一个不信的人能如此的思考,那这一段经文对他来说最大的功效就达到了。当我们有机会给不信的人讲律法的精义时,我们应当祈求圣灵使听的人诚实面对神的标准他和自己真实的景况,如果他能承认律法的崇高和自己的无能,那他的心就预备好进一步面对耶稣是谁的信息了。
2、律法对信徒的意义
而对我们基督徒来说,每当我们面对主对律法的诠释,我们首先应当感恩,应当深深感叹若不是神的恩典,若不是基督的代赎,我们岂能逃避审判?岂能称呼神为天父?岂能活在如今的平安!喜乐!自由释放的状态中呢?我们真是诗篇所说【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诗篇 32:1)】
其次,面对律法我们也应当感到压力。但这压力不是来自遭受审判,被神厌弃的恐惧。不要错误的以为基督徒若不完全仍然可能下地狱,我们必须肯定【凡骂弟兄是魔利的,难免地狱的火】不是指着我们说的,因为【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罗6:14)】
基督徒感到压力是因为圣灵的提醒和感动,提醒我们成圣以及荣耀神的责任。而我们成圣的动力不是出于恐惧,而是被爱激励,是因为羡慕神的美好而追求。主说【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太5:48)】为什么要完全?难道是因为不完全就要受罚吗?不是的!追求完全是因为神的儿女真羡慕神的完全,真渴望神的美好,这才是神儿女愿意顺服神,愿意追求敬虔,愿意向着标杆一生不懈奔跑的动力与动机。如果神的良善和美好对我们来说是死的,不能在我们心里激起任何波澜,不能成为我们的动力,那至少说明我们和神的关系已经很远了,神对我们来说已经不再真实了,我们的生命如果是这样,我们就要警惕了。
最后,我想提醒大家,追求生命成长的机会和功课并不难得。日常生活中的一言一行,每个心理的变化,每次应激的反应都是我们可以操练自己的机会和功课。求主帮助我们在一切言语、表情、动作以及背后的心态上都显出天父的性情,天父的完全。阿们!
「祷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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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太5:17】 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太5:18】 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太5:19】 所以无论何人废掉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训人这样作,他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但无论何人遵行这诫命,又教训人遵行,他在天国要称为大的。【太5:20】 我告诉你们,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
今天这段经文主耶稣论到了如何看待律法和律法的义,更是提到了祂和律法的关系,(或者说福音和律法的关系)。在论到天国子民样式的八福之后,论到律法和天国子民的关系,是合宜和需要的,因为此刻的听众从肉体上都是有着旧约律法传统的以色列人。一方面,可以避免让犹太人以为耶稣在摩西律法之外又颁布了一套新律法,另一方面这四节经文也是整个五章后续论到律法精义解释的一个概论。// 实际上,耶稣对律法的解读,令犹太人惊奇不已,超乎犹太人一直以来对律法的认知。
我们今天会从三个方面来分享,一,律法的意义。二,律法和基督的关系。三,律法和圣徒的关系。
一、律法的意义
律法一词有多种含义,一,指十诫,二,指五经中包括十诫在内的所有规条律例典章。三,指整部旧约。主耶稣在这里用律法和先知就是指整部旧约。单独律法一词通常指五经中的十诫或者加上献祭节期洁净礼仪条例,以及社会和生活层面的诸多规条,(分别称为道德律、礼仪律和民事律)。// 而文士和法利赛人在说到律法的时候,除了旧约圣经之外,可能还包括历代研究旧约的文士拉比的口传律法解释。五经基本上都是一些律法原则,比如守安息日,只是说什么工都不可做,具体就没有多说。文士们就更具体地界定了在安息日怎样才是作工,比如走路不超过四百五十米,就不算违背了安息日,等等。
1.律法因何而有?
上帝赐律法给以色列人的主要目的是为要藉着以色列人预备救主,赐福万国。藉着律法首先在肉体上让这个民族分别为圣,向世人显出见证来,让世人都知道人的本相和上帝拯救的心意。道德律让人看见自己的罪,礼仪律藉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繁琐的献祭礼仪,告诉以色列人两件事,一,不洁的人是不能到上帝面前来的,“非圣洁没有人能见主”(来十二14)。若想要朝见神,必须先处理人的罪的问题。二,神为人预备了将来真正得以洁净和完全的救恩。献祭礼仪主要是教导和预表。同时,对上帝的见证和忠诚并不只限于在献祭的时刻,在日常生活中也需要照着神的旨意来行事,这就是神所赐给以色列人的民事律。所以新约希伯来书说“律法既是将来美事的影儿,不是本物的真像,总不能借着每年常献一样的祭物,叫那近前来的人得以完全。若不然,献祭的事岂不早已止住了吗?因为礼拜的人,良心既被洁净,就不再觉得有罪了。但这些祭物是叫人每年想起罪来。因为公牛和山羊的血,断不能除罪。所以基督到世上来的时候,就说,神啊祭物和礼物是你不愿意的,你曾给我预备了身体。燔祭和赎罪祭是你不喜欢的。那时我说,神啊,我来了为要照你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经卷上已经记载了。以上说,祭物和礼物,燔祭和赎罪祭,是你不愿意的,也是你不喜欢的,(这都是按着律法献的)。后又说我来了为要照你的旨意行。可见他是除去在先的,为要立定在后的。我们凭这旨意,靠耶稣基督只一次献上他的身体,就得以成圣。凡祭司天天站着事奉神,屡次献上一样的祭物。这祭物永不能除罪”(来十1-11)。保罗也说过“这样说来,律法是为什么有的呢?原是为过犯添上的,等候那蒙应许的子孙来到。并且是借天使经中保之手设立的。但中保本不是为一面作的。神却是一位。这样,律法是与神的应许反对吗?断乎不是。若曾传一个能叫人得生的律法,义就诚然本乎律法了。但圣经把众人都圈在罪里,使所应许的福因信耶稣基督,归给那信的人。但这因信得救的理,还未来以先,我们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将来的真道显明出来。这样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但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来到,我们从此就不在师傅的手下了”(加三19-25)。// 实际上,从人类被造之初,上帝就赐下了律法,就是给亚当在伊甸园里的命令不可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所表达的就是,遵守神的律法就是活着,违背律法就是死。同时十诫所表达的道德律也已经刻在了亚当的良心当中。就是保罗说的“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罗二14-15)。以色列人的特殊之处在于神赐下了成文律法给他们。人软弱的良心因着人的犯罪和堕落容易被扭曲、蒙蔽和麻木。所以,人需要刻在石板上清晰的令人无可推诿的律法条文。所以,在摩西的时代神赐下十诫和礼仪律和民事律作为救恩的应许、预表和训练。
2.律法的作用
律法对于人有六个主要作用:一,律法显明神的圣洁、公义。“ 耶和华你的神乃是烈火,是忌邪的神”(申四24)。律法让人知道神的性情,神所要的义是什么样的。二,律法显明人的罪,就像保罗说的“因为律法不是为义人设立的,乃是为不法和不服的,不虔诚和犯罪的,不圣洁和恋世俗的,弑父母和杀人的,行淫和亲男色的,抢人口和说谎话的,并起假誓的,或是为别样敌正道的事设立的”(提前一9-10)。律法粉碎了人的自以为是和自以为义,让人面对自己的罪无可推诿。三,。律法显明人的无能,上帝律法的要求极高,从心灵到行为无人可以达到。人在犯罪之后,无法靠着自己来遵行律法,“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罗三20)。四,律法预表和预备救主,就是上面说的“但圣经把众人都圈在罪里,使所应许的福因信耶稣基督,归给那信的人。但这因信得救的理,还未来以先,我们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将来的真道显明出来。这样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加三22-24)。特别是礼仪律更是指向了神为罪人所预备的真正可以赎罪的羔羊。五,律法也可以作为人行为的指导,律法显明了上帝的公义圣洁,因此人无论是否认识基督,律法都可以作为人在地上行事为人的基本规范和指导,告诉人何谓善何谓恶。这也是地上法律的基础。六,律法在一定程度上有拦阻人犯罪的功用。因为律法是对人罪的显明和审判,因此律法可以借助人对后果的惧怕让人不敢犯罪,只是这种拦阻很有限。
3.律法的有限和误用
虽然律法有上述这么多的效用,但是律法在使人得救,令人遵从方面却是软弱的。就是说,律法本身并没有让人可以遵守的力量。律法更多是显明人的罪,却不能赋予人愿意遵从的能力。律法就像是一面镜子,可以让人看见自己罪人的真像,可以让人看见自己的面容,却无法改变人的面容。就是保罗说的“我所作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愿意的,我并不作。我所恨恶的,我倒去作。若我所作的,是我所不愿意的,我就应承律法是善的。既是这样,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作的。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罗七15-18)。
但以色列人却把律法看为是人得救的门路,看成是上帝给人开出来的可以靠着得救的途径和标准。而且,他们也自以为自己有能力遵从律法。实际上,他们是把上帝的律法标准给降低和篡改了。他们自己订立了一套似是而非的标准。反过来,对上帝说,这就是你给我们的要求,现在我们已经照着你的话都做到了,到了你该报答我们,按功行赏的时候了,把欠我们的永生还给我们。所以,主耶稣批评法利赛人说“你们为什么因着你们的遗传犯神的诫命呢?神说,当孝敬父母。又说,咒骂父母的,必治死他。你们倒说,无论何人对父母说,我所当奉给你的,已经作了供献。他就可以不孝敬父母。这就是你们借着遗传,废了神的诫命”(太十五3-6),“你们离弃神的诫命,拘守人的遗传”(可七8)。“你们并没有他的道存在心里。因为他所差来的,你们不信。你们查考圣经,因你们以为内中有永生。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然而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约五38-40)。// 这就是堕落之后人性的可怕,又愚昧无知,又狂妄自大。
二、基督的成全
虽然律法是软弱的,但“律法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罗七12)。不是律法有什么问题,而是人自身出了问题,“我们原晓得律法是属乎灵的,但我是属乎肉体的,是已经卖给罪了”(罗七14)。因此,上帝赐下律法的目的本就不是让人靠自己来遵守,靠律法来得救的。犹太人把律法看为是他们民族的荣耀这本没有错,但是上帝赐律法给他们的最终目标却不是律法,而是基督。他们被律法的帕子蒙在脸上,却看不到更大的荣光。他们之所以看不见基督的荣光,是因为他们的心没有归向神,“但他们的心几时归向主,帕子就几时除去了”(林后三16)。所以,主耶稣说“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基督来不是要对付律法,而是要对付败坏的人性,让人心降服在基督的爱里,律法就能得以成全了。
1.成全
成全的基本含义就是应验,“耶稣对他们说,这就是我从前与你们同在之时,所告诉你们的话,说,摩西的律法,先知的书,和诗篇上所记的,凡指着我的话,都必须应验”(路二十四44)。“你们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因为他书上有指着我写的话”(约五46)。整卷旧约就是在预言和预备基督的降临,旧约一切关于基督的预言都应验在了拿撒勒人耶稣的身上,所以主耶稣曾对那些质疑祂的犹太人说“即或不信,也当因我所作的事信我”(约十四11),“你们纵然不信我,也当信这些事”(约十38)。当施洗约翰被下在监里对耶稣弥赛亚的身份有疑惑的时候,耶稣对他的门徒说“你们去把所看见所听见的事告诉约翰。就是瞎子看见,瘸子行走,长大麻疯的洁净,聋子听见,死人复活,穷人有福音传给他们”(路七22)。
成全的第二个含义就是揭示,将律法真正的意义给呈现出来。就是希伯来说所说的“神既在古时借着众先知,多次多方的晓谕列祖,就在这末世,借着他儿子晓谕我们,又早已立他为承受万有的,也曾借着他创造诸世界。他是神荣耀所发的光辉,是神本体的真像,常用他权能的命令托住万有,他洗净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边”(来一1-3),耶稣就是上帝启示的顶峰,神的儿子亲自来到世界,亲自向众人说话,施行拯救。这也是主耶稣在新约福音书中常说“你们听见有话说…只是我告诉你们”,或“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人只能说经上记着说,耶稣却可以说我告诉你们。虽然后面主耶稣再次重复说“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但是对于法利赛人来说,耶稣对律法的解释和他们的理解是如此的不同,耶稣的很多作为似乎也打破了律法的规条,比如安息日治病和罪人一同坐席等。可能法利赛人一开始还把耶稣看为是一个有些特立独行的同类人,都推崇律法和教导律法,但是他们很快就发现,耶稣所说所行颠覆了他们对律法的认知。// 耶稣对律法的解读和实践,和法利赛人对律法的解读和实践截然不同;动了法利赛人在犹太社会生存的根本。这样,法利赛人面对耶稣就必须作选择,要么他们承认自己错了,耶稣是对的,这样他们就都需要来悔改跟随耶稣;要么他们坚持自己没错,耶稣错了,这样他们就要来打死耶稣。
成全的第三个含义就是完全,成就,做成。一,祂自己完全符合律法要求,是圣洁无暇的,完全蒙神喜悦的。二,基督还做成了律法做不到的事情,就是让律法的义成就在神的子民的身上。律法提供不了可以让人遵从的能力,基督可以。就像保罗所说的那样“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罗八3-4)。// 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恩典有三重,一,祂承担了我们违背律法、犯罪的咒诅和后果。因此拯救我们脱离了罪和死的权势和牢笼。属于基督的人,就没有了因为违背律法而被扔到硫磺火湖里面的恐惧了。二,祂胜过律法和死亡,使得我们可以不被罪所辖制,可以得胜罪和死亡。三,祂还赐给我们更多属天的恩典,就是祂说的“我去原是为你们预备地方去。我若去为你们预备了地方,就必再来接你们到我那里去,我在哪里,叫你们也在哪里”(约十四2-3)。
成全的第四个含义就是超越。在基督里所成就的救恩不只是恢复亚当起初失落的荣光和生命,而是超越。在基督里上帝所给的,比在亚当里上帝所给的,要更多更好更超越。基督所成就的救恩是坚固永不动摇的。如祂所说“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到我这里来的,我总不丢弃他。…差我来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赐给我的,叫我一个也不失落,在末日却叫他复活”(约六37,39)。“凡靠着他进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为他是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来七25)。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救恩的功效,不但完全赦免和洗净了我们在信耶稣受洗前的一切罪,而且也把我们在认识基督成为基督徒之后犯罪的后果也给承担了。就是说,基督十字架的拯救功效是一次永远,是对罪的后果的完全的承担和胜过。我们在信主之后,我们就已经被从罪和死的权势下挪到了基督的权能之下,我们已经是出死入生了。我们重生得救之后,并不会因为偶然被过犯所胜,不小心违背了律法,不小心得罪了神,从而救恩还会失去。// 当然,若有人觉得已经有了永远稳固的天国子民的身份,得救之后再也不会失落救恩,因此就满怀恶心地利用这一点来故意犯罪,放纵自己的私欲,我们要说,这样的人根本就还没有认识基督,还没有真拥有属天国度子民的身份。他是自以为自己信了,看似他是在欺哄和利用神,实际上他是在自欺。因为真认识基督的人,一定会以犯罪为耻,会恨恶罪,会为自己犯罪忧伤痛悔,会在偶尔被过犯所胜之后向神认罪悔改,寻求赦免饶恕和洁净,就像使徒约翰所说的“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壹一8-9)。一个自称信主之后还故意犯罪的人其后果比不信耶稣的人犯罪的后果还要严重,“因为我们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来十26),这样的人就是希伯来说前面所说那种人“论到那些已经蒙了光照,尝过天恩的滋味,又于圣灵有分,并尝过神善道的滋味,觉悟来世权能的人,若是离弃道理,就不能叫他们从新懊悔了。因为他们把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明明地羞辱他”(来六4-6)。同样,一个自称是信耶稣的人,若是犯罪之后不认罪,也同样显出他本就不认识耶稣。所以,真正重生得救的基督徒,救恩的确不会失落,他对于基督命令的遵从,也不是主要基于若是行的不好神就把救恩给收回去的恐惧。而是出于对基督的感恩和对基督的爱。所以,惟有一个人得着了基督的义,这人的生命才是稳固的,才是平静安稳的。律法的义若是靠着个人行为,就是不稳固的。这就是基督的义对律法的超越。
2.废除
基督对律法的成全,并非是对律法的否定和反对。基督从来不反对律法,也从来没有说基督徒就不用遵从律法了。的确在基督之后,礼仪律中的献祭、节期、洁净条例都不再需要遵从了,因为已经成就在基督身上了。但基督本质上不是一个革命者,打碎了一切旧约规条建立起一个完全不同的新体系。若说是革命,基督不是革了律法的命,而是革了罪人的命。耶稣把律法的一切要求和律法的一切目标,都担在了自己身上。然后对神所拣选的人说,来归于我,跟从我,我就让这律法的义成就在你们身上。同时对法利赛人和文士说,你们的作法哪是在遵从律法,你们是在破坏和践踏律法,你们靠自己永远都不可能得着律法上的义。
基督看自己是律法的延续和成就。上帝的救恩历史本就是连续的,不是断裂的,不是毫无关联的一个一个独立的事件,而是彼此一体的。今日和过去其实在上帝面前是一个整体,我们不可能脱离过去和历史,完全独立存在于当下。我们同样不是突然成为了一个什么样的人,上帝是在历史的过程中来工作的。从宏观到个体,莫不如此。旧约和新约也不是完全割裂的,旧约和新约有一个一脉相承的主线在其中,就是基督。律法和先知就是指向基督的,以色列人的历史就是为着预备救主的降生而有的。在基督降生之前,神藉着律法和先知教导以色列人,让人看到人的罪如此可怕,人如此软弱,人只能仰望上帝的拯救。就像保罗所说的“这样说来,律法是为什么有的呢?原是为过犯添上的,等候那蒙应许的子孙来到”(加三19),“及至时候满足,神就差遣他的儿子,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加四4)。
所以,当耶稣说“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这一句话可以说是整个新旧约之间的关系解读。是新约基督徒如何看待律法的核心经文,甚至这是今日基督徒是否真正理解律法和福音的关键所在。这也是新约基督徒如何活出律法所要求的义的切入点,在基督里得以成全。后面主耶稣又说“所以无论何人废掉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训人这样作,他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但无论何人遵行这诫命,又教训人遵行,他在天国要称为大的”,依然是延续前面祂对律法的观点,只不过延续到了跟随祂的门徒身上。祂是服在律法之下,律法的义成就在了祂身上。那么,在祂里面,归于祂,跟随祂的人该当如何来看待律法呢?是因为自己的主已经成就了律法,跟随祂的人就不用再遵从律法了吗?虽然保罗曾说“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罗六14),还说“但你们若被圣灵引导,就不在律法之下”(加五18);但是保罗的话不是说律法对基督徒就没有约束力了,我们行事为人不再受律法规范的管理了,我们可以任意而行了。一个人只要敢说圣灵感动了我,让我去撒谎,我就可以去撒谎吗?当然不是。保罗说我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的时候,前后的经文需要一起读,“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这却怎么样呢?我们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吗?断乎不可”(罗六14-15)。加拉太书中保罗也说“其实,我在神面前,不是没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林前九21)。或者,更加准确地说,在基督里,被圣灵引导,才能让律法的义成就在基督徒身上。所以保罗说“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着义”(罗十4)。// 一个不将自己的信心和行为结合在一起的基督徒,是一个纸上谈兵,叶公好龙式的基督徒,一个将信心和行为分离的基督徒还不明白基督和律法的关系。
3.旧约律法于今日
因此我们今日通常是把十诫看为具有超越时代和族群的永恒效力。十诫作为道德律是普世的,对于当时的以色列人适用,对于今日的基督徒也适用,对于全人类都适用。而礼仪律和民事律的精义是十诫的扩展应用,具有时代性和人群的特定性。礼仪律,包括献祭、节期、洁净等各种礼仪规条,主要是预表基督,当基督来到之后,礼仪律一切的预表和应许都成就并终结在了耶稣的身上,因此,礼仪律的诸多规条本身就已经停止了,因为真体已经来到,影儿自然就不需要了。逾越节、五旬节、住棚节等等节期对于新约基督徒也无需遵从,饮食条例中的洁净不洁净也不用再遵从,除了不可吃血的规条作为基督徒良心和信仰情感的保护不吃之外,都不必对今日基督徒形成约束。民事律主要是爱邻舍,具体的规条是有历史性和民族性的,里面有些规条今日可能已经没有应用的场景了,因为生活形态发生了改变,但是这些规条背后的律法精义依然可以应用于今日的生活场景中。
这样,旧约律法条例中的三个部分,道德律普世适用,不可废除,(安息日的条例已经重新应验在了基督里,因此基督徒的“安息日”就从周六改为了主日)。礼仪律预表基督,已经废除了。民事律可以不照字面规条,背后的属灵精义依然没有被废除。
三、天国子民的义
最后主耶稣在这里提到了两种义的比较,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与天国子民的义。
1.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
首先,主耶稣也承认文士和法利赛人靠自己,以惧怕或者骄傲或其他动机作为推动力对律法在行为上的遵从,也可以称为是一种义。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人类的道德。不管这个人出于什么内在动机和想法,这人想要遵从律法,想要诚实守信,想要给予其他人一些帮助,这总比犯罪伤害其他人要好的多。比如,赈灾、慈善,我们不必因为人背后的动机(为了名声或者什么其他目的),而抹杀这个行为对他人的益处。
但人做事是有内在动机和心灵动力的,而神格外看重一个人的内在,“因为耶和华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华是看内心”(撒上十六7),上帝不但要行为,更要内心。神要的更多,更完全。上帝不要差不多就行了,不要残次品,不要有瑕疵的祭物。纯净和有掺杂不是程度的区别,是质的不同。对人来说,在为自己努力的时候,若还能顺便遵从一下律法,跟神换来一些好处,何乐而不为呢?掺杂了杂质的义,就像同时爱神和爱玛门一样,不会让人会更加靠近神,而是会越来越远离神。清心的人,才能得见神。
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就是罪人的自义,是人凭着自己对律法的解读和自己里面自我的驱动力对律法的遵从。他们研读律法,遵守律法,都不是为了上帝,而是为了自己。然后却对神说,你说的我都遵从了。但神说,这样的义不能进天国。所以,主耶稣说“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将薄荷,茴香,芹菜,献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义,怜悯,信实,反倒不行了。这更重的是你们当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太二十三23)。主耶稣没有说薄荷茴香芹菜献上十分之一不好,而是说,更重要的他们反而丢弃了。// 天国子民的义是薄荷茴香芹菜都要献,公义怜悯信实也更要追求。
2.天国子民的义
天国子民要求的是更高的义,是上帝所界定的义,而非是人所自我界定的义。所以基督来不是要废掉律法,而是废掉律法主义,废掉人靠自己行律法的义,废掉了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废掉了自义。基督是要建造另一种义,就是祂所成就的义,就是真正的律法的义。“可见他是除去在先的,为要立定在后的”(来十9)。从旧约到新约,上帝所要的义,从来不是单纯的行为,而是内心和行为的统一。这也是罪人为何不能行出律法的义的原因。因为律法的义要求内外一致,内心完全为神的荣耀,并且是出于对神的爱;外在,要有智慧地做的恰到好处,神也喜悦,人也得益处。罪人天然就恨神,怎么可能会爱神呢?罪人天然就是自我中心,怎么会完全为了上帝的荣耀来做事呢?不要说我们作为亚当堕落的后裔,本性已经被罪所玷污不能行出律法的义来;哪怕是堕落前的亚当,想要靠着自己遵从神的命令,其结果也是失败。所以,人若是不认识耶稣,不重生得救,心灵没有被改换一新,就不能行出律法的义来。// 所以,人想要活出律法的义,要解决三个问题,第一,我们犯罪的后果得先解决了。第二,我们里面的本性须被彻底更新了。三,我们需要神随时的指引和帮助,才能行事有智慧。这三点基督已经解决了。
3.律法的义如何才能成就在基督徒身上呢?
既然上帝已经做成了一切,那么基督徒该如何才能行出律法的义呢?(其实,更准确地说,基督徒该如何让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身上呢?)基督徒可能常有一种困惑,我信主之后似乎里面并没有发生什么变化呀,我还是容易发怒,还会嫉妒,还是在饮食或者网络等很多方面没有节制,圣经所说的话在我身上有很多都没有应验啊,最多是我知道了什么是不应该作的,什么是该作的,但我还是没有力量来做到啊。圣经的很多教训对我来说依然只是道理,而不是带着生命和力量的神的话语。我该怎么看我的生命状况呢?
症结可能在于,我们虽然已经重生得救,但是我们看律法和文士法利赛人没有什么区别,我们依然觉得这是上帝让我们凭着自己去行出来的规条,得救靠基督,成圣靠自己。这样基督徒会落入到了两种可能的境地,能行出来的时候,就骄傲,轻视身边所有软弱的基督徒;行不出来的时候,就对圣经厌烦和绝望,对上帝不满,觉得上帝是在难为人,就像那个有一千两银子的仆人在面对基督的时候所说的“主啊,我知道你是忍心的人,没有种的地方要收割,没有散的地方要聚敛”(太二十五24)。// 基督徒面对律法的义可能还有一个误区,就是只要我表面上、行为上不违背律法就是敬虔了。实际上,不违背律法,不去作律法所禁止的事情,只是一个圣徒敬虔生活的起点和基础。或者说,这是一个属天国度子民最基本的生命见证,是一个基督徒在地上生活的底线。基督徒的敬虔,其实是在律法的界限内向上去努力追求认识、跟随和效法基督。所以,敬虔不是消极的,不是整天小心翼翼唯恐自己做错了什么,违反了律法;敬虔是积极的,是主动寻求神的带领并尽心竭力去作基督所喜悦的事情。敬虔的精义不是不做什么,而是努力去作什么。就像一个足球运动员,一个优秀的球员从来不是不违规,而是积极拼抢,跑位,打门。教练的训练意图也从来不是训练球员怎么能不犯规。一个满场消极散步的运动员不能比赛结束之后对人说,我是场上最佳球员,因为我一次犯规都没有。我们需要知道规则,但目标是进球;我们需要知道律法,但目标是基督。主动做事的时候,基督徒也要随时留意自己做事的动机和内在动力,是为了基督,是出于对基督的爱而作吗?我们可能在奔跑中就失去了起初所立定的标杆-基督。我们要时刻矫正我们的方向和目标。
让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身上的关键是基督。我们需要思想,律法的精义是什么呢?就是爱,爱神爱人。就是主耶稣所说的“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太二十二37-40)。如果我们越过基督的爱,直接去看基督在生活等方面的教训,我们想要行出来。这是次序的颠倒,是重蹈文士和法利赛人的覆辙。没有被基督的爱所感动和充满,基督的命令很难真正在我们的生命中行出来;没有基督的爱在我们心里我们也不会从心里渴慕遵行祂的话,也不会以遵行神的话语为生命的满足和喜乐。律法的义在圣徒身上的成就,目标不是行为,而是内在。所以,关键在于你信基督爱你吗?然后,你爱基督吗?你经过基督的爱,你因为爱基督而冒过什么险吗?
爱就是把对方放在你生命的最高等级,排序第一。你所爱的,就是你最看重的,最喜欢的。你愿意为爱付出一切。其实,付出自己就可以了。人不能胜过罪,是因为人不能舍己,不能胜过自己。人不能胜过自己,因为人最爱的不是神。罪的本质是自我中心,自我为王。自我!圣经告诉我们胜过罪的方式,不是把罪的残留完全从我们里面除去,不是把身体给拿走,也不是把环境给改换了,而是把我们的自己给解决了。解决了我,就解决了罪。如何解决我呢?就是基督十字架,一方面十字架是对我们的老我、旧人、肉体的审判,这些是神所不喜悦的,与神为敌的,是已经被宣判要治死的,是应当弃绝的。我们需要接受神对我们的审判。我们应当看罪和自我为神的仇敌,也看为是我们的仇敌。我们的敌人正是我们自己。对于得救的基督徒来说,我们里面有了这样对自己的认识和弃绝的心志,我们才有可能行出律法上的义。就像约伯说的那样“我从前风闻有你,现在亲眼看见你。因此我厌恶自己,在尘土和炉灰中懊悔”(伯四十二5-6)。另一方面,十字架是上帝对我们长阔高深之爱的显明。神是爱你的,你信吗?父对你的爱是舍子之爱,基督对你是舍命之爱,圣灵对你是不离不弃之爱。神对你的爱是坚定永不止息的爱。神的爱是无比真实的,十字架就是明证。但这需要信心的眼睛才能看见。 // 当人不信神是爱我的时候,人就会不听从神的话。就像伊甸园里的亚当当初堕落一样,上帝说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能吃,吃的日子必死。亚当说,你为何这样限制我呢?我觉得你不让吃,是对我不好的。我就想试试,看看我吃了能怎样呢?我觉得这个果子看起来挺好看的,不像是吃了会死的样子啊;我觉得这个果子是能吃的,而且还有人告诉我吃了这个果子我就可以比现在更好,比你把我造成现在的样子更上一层楼,会更有智慧,我觉得这人说的挺有道理的,我想试试。我想听从我内心的声音,自己的生命自己做主一次,自己的人生道路自行选择一次,我想试试不听你的话会怎样,我要看看是否真的会死。圣经说“已有的事,后必再有。已行的事,后必再行。日光之下并无新事”(传一9)。
因此,胜过罪(自我),让律法的义成就在圣徒身上的方式只有一个就是基督,有两个方向,第一,弃绝与基督为敌的自我,(我不坚持我里面的想法)。第二,被基督的爱所充满,(我愿意听从神的意思)。律法是指出人的问题和要求,你不够爱神,你应当爱神。福音却是告诉你你的亏欠神已经解决了,并告诉你神是爱你的,那就是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显出的舍命的爱。人里面有了基督的爱,律法的义自然就会成就在人身上。像雅歌书所说的,以爱为旗在我以上。被基督的爱推动,就能明白神的旨意,并全力以赴地去行。爱才是真正能令心灵折服的力量。因此,使徒约翰说“我们遵守神的诫命,这就是爱他了。并且他的诫命不是难守的”(约壹五3)。不难,是因为爱。没有爱,千难万难。行为不是目标,基督才是。我们为何要每天读经祷告灵修呢?为何在生活中要操练对自我的突破和信心的突破呢?为何有时需要为基督纵身一跃呢?“原来基督的爱激励我们”(林后五14),我们为要得着和经历更多基督的爱。// 不亲近基督,不被基督十字架的爱所感动和充满,基督徒想要活出基督那样的生命是很难的。
四、结语
今天的经文主要论到了基督和律法的关系,基督来不是废掉了律法,而是成全了律法。因此,惟有倚靠祂律法的义才能成就在我们的生命中。不是靠着自己,建立文士和法利赛人那样的自义,而是靠着基督,舍弃自我。这其中的关键就是基督的爱。最后我以使徒保罗的一句话来作为今天证道的结束和我们共同的勉励,“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加二20)。
回应诗歌:《36人惟以信得称为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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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太福音 5:13-16 你们是世上的盐。盐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咸呢?以后无用,不过丢在外面,被人践踏了。你们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隐藏的。人点灯,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灯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
弟兄姊妹,主日平安!
今天的证道经文是弟兄姊妹最喜欢的金句之一,许多人不仅能背诵,而且常引之自勉或互勉。作为蒙恩成为天国子民的基督的门徒,我们在地上存活的年日里怎样才算活出“登山宝训”所启示的天国之义,从而在世人面前有美好的见证呢?怎样才能真实地享受到“八福”呢?主耶稣基督用了一个非常形象的比喻来教导我们:“你们是世上的盐,你们是世上的光”——这正是一个基督徒应活出的属天生命的见证。
为此,有关今天经文的证道包括三部分,分别以“盐与光”、“从世界分别为圣”以及“山上之城”为题。起首部分侧重于解经,结尾部分专注于守望教会的异象,中间部分则探讨圣徒与世界的关系——都是与是盐发光密切相关的。
盐与光
有时熟悉的经文反而不一定下功夫研读,理解其要义,这一段可能就是其中之一。我们日常用得最多的是“做光做盐”,但主的教训却是“是盐是光”,这有什么区别没有呢?
“做”,强调的是人的努力、追求以及因此产生的效果等等,着眼的是外在的行动。因此,只要尽心尽力,就可以说是做得好;另外,做的效果并不完全取决于人的努力,受环境因素的影响很大;并且做有时是可以伪装的,即使心里不乐意、有想法,但外面依旧可以做得不错。
但“是”,强调的则是本性、身份或是固有使命等等,着眼的是内在的品质。内在的本性是决定性的,必定产生出与之相称的外在表现,就如圣经所说的那样:“无花果树能生橄榄吗?葡萄树能结无花果吗?”(雅 3:12)主既说我们是盐是光,就意味着这是基督徒的本性与特质,是重生时神在新生命中已经为我们做成的,是每个基督徒都已经拥有的。故此,基督徒就必定能活出这样的生命与生活见证,甚至不必去刻意地努力(程度当然会因人而异)。因为努力只与量而非质有关,本质是必定会自然地流露出来的,不可能长久掩饰或伪装。
使徒保罗宣告说:“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林后 5:17)我们之所以是盐是光,原因正在于此!尽管在今生不能完全摆脱肉体的缠累,但圣经却应许说:“你们若顺从肉体活着,必要死;若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必要活着。”(罗 8:13)现实生活中我们也许太关注自己及自己的软弱了,忽略了凭信心仰望神,因此常以为很难经历得胜,很难有盐与光的见证。但我们里面既已有新生命,又有圣灵保惠师的随时帮助,得胜是完全有保证的啊!保罗既然能“靠着那加给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腓 4:13),我们为什么不能?一个没有得胜信念的人,是很难实际得胜的;一个很少经历得胜的人,同样很难实际得胜。但愿今天的经文能更新并激励我们,知道自己已经是什么样的人,瓦器里有怎样的宝贝,从而定睛于主耶稣,顺着圣灵而行,从而能不断经历得胜,多多活出并享受盐与光的生命。
主耶稣曾称自己是“世上的光”(约 9:5),如今他竟也同样地称呼我们这些做门徒的人!我们常自以为不堪,但主却是何等地抬举我们啊!这既是我们的荣耀,又赋予我们使命——我们有责任活出这样美好的见证,以免主的名受亏损,主的荣光被遮蔽。
盐主要是用来调味的,是各家各户厨房与餐座的必备物品。因此,如果盐失了味,也就毫无用处了。你可能会说,NaCl性质稳定,怎么会不起作用了呢?古人的盐与现代的不一样,杂质很多,一旦受潮或遇其他情况,真正的盐份就会流失,剩下的杂质徒有其表,没有咸味了,只能丢弃。主明显是用这个比喻警戒门徒,既然是世上的盐,就该一直保持盐的味道,起盐的作用,不然要你何用呢?这个比喻怕是很容易心领神会,因为我们常常觉得自己就像那失了味的盐,对周边没什么影响,不能为主所用。求主怜悯并复兴我们,让我们看见是因何失了味,从而能重新复兴起来,充满基督的味道。
光的作用有两个,一是显明自己,二是照亮别人。主耶稣的比喻中,山上之城对应的是前一个,灯台上的灯对应的是后一个。两个比喻的重点都聚焦于不能隐藏,而是要显明在人前。山上之城本就建在高处,从很远的地方就能看到,不应当被隐藏,也根本藏不住。点灯的目的就是为照明,如果点了灯却又将其遮盖起来,不是很奇怪吗?教会与基督徒就好像世上的光,不仅不能隐藏,而且应当照亮这个黑暗的世界,这不就是神在拯救我们之后依旧留我们在世上的目的吗?如果连自己的基督徒身份都不敢公开承认,岂不就如同斗底下的灯一样发不出光来了吗?这么说当然不是要你不分场合地广而告之,但起码在被人问及你的宗教信仰时,在教会受冲击时,在处理党员身份时,在填写调查表时,或是其他需要表明基督徒身份时,你的城应当不是隐藏的,你的灯应当是点着发光的。
这里所提及的好行为,一定是天父与主耶稣基督看为好的,是符合圣经的,而不是世人或自己看为好的,因为后者可能恰恰是与神的心意背道而驰,就如世人以十字架为愚拙、为羞耻,但那却是基督徒的荣耀。因此,盐与光的好行为可能赢得世人的称赞,也可能招致世人的憎恨——这都不要紧,只要为主悦纳就足够了!不用担心自己做不到或做不好,只要照着我们信心的程度,以及主所量给我们的界限尽力就是了:“因为人若有愿做的心,必蒙悦纳,乃是照他所有的,并不是照他所无的。”(林后 8:12)
基督徒是盐发光的目的是为荣耀神,而不是企图凭行为称义,更不是自我炫耀或博得世人的称赞。因此,当我们真发挥出盐与光的功效时,如果得了称赞,切忌不要窃取神的荣耀,自鸣得意,就好像是凭自己做成了这一切似的。当年的希律王就是这样,因不归荣耀于神而被虫咬身亡(见徒12章)。如果受了世人的嘲讽与反对,也无需灰心丧气,因为那正是神得荣耀的证明,就像保罗不以福音为耻,无论得时不得时都忠心尽力一样。
解释经文的目的,是为要能用于指导现实的生活。为此,以下我们将进入一个重要的应用话题,就是从世界分别为圣。
从世界分别为圣
基督教信仰是入世的,正如主所教导的那样:“我不求你叫他们离开世界,只求你保守他们脱离那恶者。”(约 17:15)基督徒如何既能生活在世界,同时又能从世界分别为圣,不被世界同化,正是“是盐是光”的具体应用。
因为神是圣洁的,故此神的子民必须圣洁。但从古至今,与世界混同、世俗化都是教会与圣徒所面对的最严峻挑战与威胁,教会的挑战总是内部大于外部!这个世界的诱惑力实在强大,以致魔鬼试探主的时候都不忘使用这一招。以色列人始终不肯与他们中间以及四围的外邦人隔绝,反而总想与列国一样;即使付出了被掳巴比伦的惨重代价,但回归之人依旧不肯记取教训,以致以斯拉和尼希米不得不采取强制离婚的严厉措施;教会历史同样不乏失败的见证,刚建立不久的哥林多教会就已开始显出苗头,到了老底嘉教会已发展为不冷不热了。
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升、科技的发展以及各种世俗思潮的冲击,今天教会面对的挑战可谓有过之而无不及。更糟糕的是,许多教会与基督徒竟然浑浑噩噩,不仅没有意识到危险,反而满心欢喜地拥抱世界,还美其名曰有智慧,或是灵巧像蛇。请认真地反省一下,作为基督徒,我们所追求的与世人有区别吗?我们的三观更符合圣经还是更接近世界?世人为达目的不惜说谎、欺骗、不守承诺,我们就愿意为此付代价吗?世人彼此相恨相杀,我们就彼此相亲相爱了吗?如果我们在这些日常的所作所为上与世人没多大区别,岂不就是主所说的那失了味的盐、斗底下的灯吗?不能从世界分别为圣,教会与基督徒就一定逃不脱被世界同化的命运,从而切底丧失盐与光的作用,终将被主挪去灯台。不要以为一个人或一个教会势单力薄,不足以对抗世界,我们的责任不过是点亮主放在我们里面的那盏灯并保持发光,就如同五饼二鱼放在主的手中,主所能成就的肯定超过我们的所求所想!趁着还有今日服侍主、服侍教会与世人的机会,愿我们的盐大有味道,灯彻夜长明。
从世界分别为圣、是盐发光的具体体现之一就是不在别人的罪上有份,就如保罗告诫提摩太的那样:“给人行按手的礼,不可急促;不要在别人的罪上有份,要保守自己清洁。”(提前 5:22)有意参与的自不必多说,那是公然犯罪,与圣徒的身份毫不相容。就是不得已而为之,同样是犯罪,不合圣徒的体统,这是没什么可开脱与争论的。
你一定会说这很难,现实中几乎办不到。尤其是在体制内的,这无异于自毁前程、自我放逐。但圣经有关但以理的记载,却激励我们靠主必能得胜。但以理与他的三个朋友以被掳之人的身份,生活在异教的环境中,在体制内为高官,但却既能持守信仰、不被同化,同时又能尽职尽责、没有过失,实在值得我们好好思想并效法。但以理他们得胜的秘诀在哪里?第一就是立志忠于神,并愿意为此付被投进火窑或狮子坑的代价;第二是在自己的职责上尽心尽力,叫人查不出任何错误过失;第三是有从神而来的智慧,既可以提出可行的替代方案,又可以为王排忧解难。我们如今所有的并不比但以理少,所处的环境也不比但以理更恶劣,关键在于是否有信心与勇气像但以理那样去生活。不愿意或没有准备好付代价,就难免成为信心的破口,软肋之处就站立不住;工作中不尽心尽力、敷衍应付,就授人以柄,结果就是难以抵挡魔鬼撒旦的攻击;缺乏属天的智慧,又不肯下功夫祈求与操练,就没有解决问题与应付困难的能力,结果就是失败而非得胜。
由此看来,是盐发光不仅需要信心、勇气、忠心与智慧,而且需要不断操练——既包括上面所提消极的不参与,也包括积极的活出基督。尼希米是这方面的榜样。他的情况与但以理类似,但圣经记载他更为积极主动。尼希米主动要求回耶路撒冷重建城墙,蒙王允准;精心筹划并带领百姓奋勇做工,五十多天就建造完成;面对撒玛利亚人的威胁,一面斩钉截铁地予以拒绝,一面做好迎战的充分准备,不战而屈人之兵;又推动属灵的复兴,不仅重建了圣城,而且重建了圣民。
我们应当效法尼希米,先把城墙建牢,包括信心的坚固、生命的更新、以及在当尽本分上的美好见证等。然后我们需要主动出击,而不只是被动地等着世界找我们的麻烦。这其中最重要就是传扬福音,引人归主——这本就是盐的味道、光的功用。在日常的生活中,传福音不仅需要言语的传讲,同样需要生活的见证,这是一枚硬币的两面,缺一不可。没有好的见证,无论说的多么动听,都很难令人信服。基督徒应当言行一致,我们所传的就是我们所信,同时也是我们努力追求要活出来的。眼下看似恶劣的外在环境,也许正隐藏着主的美意,既炼净教会,又预备人心。只要我们像保罗一样持定心志:“务要传道,无论得时不得时总要专心”(提后 4:2),相信必定会有丰富的收获。
山上之城
分享今天的证道经文,就不能不提到守望教会的异象,因为“山上之城”的表述正源自于此。
守望教会“山上之城”异象的确立,经历了一个过程。在文革严酷的环境中,基督徒能够持守信仰不否认主,已属难能可贵了,本应为山上之城的有形教会暂时不见了踪影。上世纪80年代开始,随着文革的结束,改革开放的实施,中国家庭教会首先经历了在农村的大复兴。90年代前后,城市新兴教会也开始复兴,守望教会即为其中之一。此时的城市新兴教会仍处于地下或半地下的状态(不仅是受制于外在环境,也受限于当时教会的自我认知),位于社会的边缘,与山上之城的喻像相离较远。随着教会的发展,突破内在与外在的限制,不再隐藏而主动显明自己,进入社会公共领域,在山上立城,既是圣经的要求,又符合教会成长的内在逻辑——这是促使教会走向整体与公开的时代背景。
守望教会起初的增长模式可形象地称为“团契倍增”,一个团契类似一个小教会或聚会点;随着人数的增多,一个团契就拆分为两个,教会规模随之不断扩大,守望教会最多的时候达到了12个团契。由于团契内部结构类似但相对独立,导致工人与服侍等多方面的重复,使教会在规模、服侍、以及整体性等多方面的成长受到限制。解决的途径之一就是把教会由多个分散的团契整合为统一、整体的教会。形象地说,就是把一个个相对分散的小村落,整合成一座大城——这是促使教会走向整体与公开的内在因素。
团契时代以租用居民楼作为聚会场所,不仅受到人数的限制,而且容易影响周围的住户,甚至给有关部门提供逼迫教会的借口(如扰民)。随着教会的成长,教会需要更大、更方便的聚会场所。显然,只有公共领域的写字楼才能提供这样的场所。居民楼有点像斗,而写字楼更像灯台,灯该放在哪里是显而易见的——这是促使教会走向整体与公开的外在因素。
2005年,上一版《宗教事务条例》开始实施,宣称教会可以依法登记。守望教会经过祷告认为这是教会实现公开化、整体化“山上之城”异象的有力契机——这是促使教会走向整体与公开的“催化剂”。
在守望教会实现公开化、整体化异象的过程中,已经完成或正在经历的这些事件是标志性的里程碑。
一是通过并施行了教会信约、章程和纪律三大基础文件。信约是教会的信仰告白,宣告守望教会所持守的是大公教会正统的、福音派的信仰立场,可形象地比喻为“属灵的山上之城”;章程确定了教会的成员(会友)、组织架构与运转模式,可形象地比喻为“民事或社会的山上之城”;纪律是为惩戒犯罪,从而保守教会及成员的圣洁,是盐发光,可形象地比喻为“见证的山上之城”。
二是完成了教会的整合。2008年复活节,教会第一次实现了由团契整合后的第一次整体敬拜。从那时至今,虽经历了十多年的风风雨雨,教会始终持守着公开化与整体化的异象,没有改变,也没有放弃。这就是为什么教会直到如今一直坚持户外敬拜(尽管聚会的具体形式已有所改变),而依旧不肯分散、线上及退回居民楼聚会的原因之一。
三是尝试进行教会登记,但遭拒绝。教会按要求向民政部门提出社团登记申请,被转到宗教部门审批。宗教部门以当地已存在三自教会为由拒绝了申请。虽经行政复议,但未有进展,登记进程被迫搁置。
四是启动了建堂并持续至今。08年整体聚会后不久,教会即受到有关部门的冲击与打压,教会与房东均承受不小的压力。面对租房的困境(现在比当时更为艰难),教会下决心启动建堂,以便拥有属于自己的教堂。经过多方筹备,教会于09年初启动建堂,并于当年底签约大恒科技大厦二层。由于有关部门的阻挠,教会至今仍不能进入已付款的会堂,弟兄姊妹需要为此切切祷告。
五是被迫户外敬拜至今。09年10月,华杰房东因有关部门的压力而退租,教会意识到继续租用会堂难以摆脱同样的命运,而建堂此时尚未成功。经过祷告,教会被迫决定暂时户外敬拜,等待建堂成功。09年11月1日与8日,守望教会开始第一次户外敬拜。10年在老故事餐吧聚会了一年,11年4月房东再次因压力退租,教会被迫再一次开始户外敬拜直到今日。教会同工们一直在寻求主的心意,但到目前为止尚没有在这条异象之路上新的领受。故此,我们只有顺服,继续忍耐等候,相信主的时间不错误。
经历过这许多年的异象之路,教会将山上之城异象的属灵实质清晰地概括为:“独尊耶稣基督为主,独尊耶和华为圣”——这不仅是当代,也是历世历代教会和基督徒与世界相处、是盐发光的核心所在!三自教会的失败就在此,对抗世俗化的关键同样在此。认清了这一属灵实质,就比较容易理解守望教会正在进行的这场属灵争战及其意义,就有信心、耐心、勇气与力量继续打哪美好的仗——这是我真实的感受与经历!
尽管这条异象之路经历过不少的艰难,但收获也颇为丰盛。在我看来,以下几点最为突出。首先是教会实现了前所未有的突破,以社团的身份进入了社会公共领域,如同在山上建了一座不能隐藏的城;随之而来的是让人更容易找到教会,因为灯台上有点着发光的灯。尽管目前环境恶劣,但依旧有人主动联系教会,加入教会;在此过程中,教会内弟兄姊妹的教会观大为增强,更愿意委身教会。直到今天的整个争战过程中,守望教会始终以整体教会的姿态参与争战,就是证明;同样是在这个过程中,教会外之人对教会的了解与认识也更为深入。尽管争战的环境听起来似乎并不相宜,但守望教会却借此向有关部门、社会大众、以及兄弟教会,就自己的信仰立场、生命见证、组织运作等作了比较清晰有力的见证;还有就是教会与弟兄姊妹的忍耐力都大为增强,有谁能事先预计到我们可以坚持十几年而依旧站立呢?但在那位“从婴孩和吃奶的口中建立了能力”(诗 8:2)的神,岂有难成的事吗?“独行奇事的耶和华以色列的 神是应当称颂的!他荣耀的名也当称颂,直到永远。愿他的荣耀充满全地!阿们!阿们!”(诗 72:18-19)
目前这条异象之路尚未走完,既然我们需要继续持守,就需要弟兄姊妹付出更多的祷告与忍耐。求主早日为我们开出路!
最后,我们以使徒彼得的一段话结束今天的证道——有意思的是,这段经文同样是13至16节——我们若能尊主为圣、热心为善,就可以在世界发挥出盐与光的作用了:
彼得前书 3:13-16 你们若是热心行善,有谁害你们呢?你们就是为义受苦,也是有福的。不要怕人的威吓,也不要惊慌,只要心里尊主基督为圣。有人问你们心中盼望的缘由,就要常作准备,以温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存着无亏的良心,叫你们在何事上被毁谤,就在何事上可以叫那诬赖你们在基督里有好品行的人自觉羞愧。
阿们!
在主里纪念所有为主的名遭受逼迫的兄弟教会、牧者和弟兄姊妹们!
求主保守、祝福他自己的守望教会!
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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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约6:68、69节
约6:68 西门·彼得回答说:“主啊,你有永生之道,我们还归从谁呢?69 我们已经信了,又知道你是 神的圣者。”
弟兄姊妹:主日平安!
今天我们要来思想的是关于福音的主题。我所选择的经文是约6:68、69节——彼得的信仰宣言:“你有永生之道,我们还归从谁呢?我们已经信了,又知道你是 神的圣者。”
「祷告」
一、永生的意义
很多人认为宗教信仰都差不多,一是教人行善,二是给人超越今生的盼望。这样的总结其实挺准确的,宗教信仰确实都包括这两方面:一是今生如何走正路讨神喜悦,二是盼望将来超越死亡进入永生。但是就具体问题而言:神的形象是怎样的?善恶的标准是什么?人是靠自己的善行得救,还是靠上帝的恩典被上帝拯救?以及人的盼望是成仙成佛还是复活?是进入极乐世界还是进入新天新地?对这些问题,不同宗教就有不同的主张和意见了。而我们基督信仰的盼望是:神的儿女将复活并带着复活的、荣耀的身体进入新天新地,在那里与神同在直到永永远远,这就是永生。
具体而言,永生意味着:
1、进入没有劳苦的安息之所
人生的一大愁苦就是身心俱疲,不得安息。今天流行的词汇“内卷”、“996”其实不是玩笑和夸张,而是普遍的现实。不用说每天冒着酷暑严寒从事体力劳动的工人,就是衣着光鲜的办公室白领,不也常常加班,压力山大吗?
而且不仅是成年人有压力,就是孩子也无法逃避。我们看看现在孩子的生活多么忙碌,心理问题多么严重,就知道人生的劳苦多么大,即使是小孩子也不能幸免,反而他们因为弱小而被迫承担更多。
人生的劳苦也不仅仅是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才有,论到卷,韩国和日本这些发达国家可能并不比中国的情况好多少。而我们羡慕的西方也并非人间天堂。有一部电影叫《乡下人的悲歌》,是根据真人真事改编的。从这部电影和它背后的真实故事我们就可以了解到全球化对美国成千上万的普通个人和家庭冲击有多大,以及为什么那么多人疯狂的支持川普。
所以美国也好,或者我们以为理想的高福利国家也好,谁能绝对成功的永远解决劳苦的问题呢?哪个国家都不能!所以世人的状况就是不断奔向那个生活更容易一点的地方。但是世上并没有一个地方是永远的安息之所,所以人们就只好不断的奔波,不断的奔波……
那么,哪里才有永恒的安息呢?主说:【“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太11:28)”】在基督里的安息一方面是指因着对基督的信心,就胜过一切忧虑和恐惧,以致今世就可以在心灵里享受自由和平安;而另一方面,在基督里的安息也是指藉着基督,将来我们必要进入那个再也没有劳苦,再也不用为了生存而奔波的永恒的安息之所。永生的意义之一就是进入永恒的安息。
2、进入没有疾病和死亡的地方
其次,永生也意味着再没有疾病和死亡,以及一切身心灵的痛苦。世人都以长寿为有福,但其实长寿根本不能满足人们对生命的渴望。所以秦始皇派人寻找长生之术,历史上还有很多皇帝迷信仙丹,梦想长生不老,即使是普通人也多半会选择倾其所有挽救生命,这都说明人是何等渴望健康、渴望活着。
最近我在网上看到一段歌星席琳迪翁被疾病折磨的视频,我也经常会看到过去印象中年轻漂亮的明星们如今已经面目全非,这些都令我唏嘘,感叹生命的流逝。我们也都经历过亲人离世的痛苦。面对这些疾病、老去和死亡的事谁能无动于衷呢?谁能说我不怕死呢?即使有人这么说,也不过是因为无奈而非真的不在乎。
而福音就是关于胜过疾病和死亡,解决一切痛苦的好消息。而福音所应许的拯救不是精神永垂不朽,而是身体复活;不是我们永远被后人记念,而是我们要进入一个真实的新天新地。在那里【他(神)要与人同住,他们要作他的子民。 神要亲自与他们同在,作他们的 神。 神要擦去他们一切的眼泪;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号、疼痛,因为以前的事都过去了。”(启21:3-4)】
所以,永生不仅是永恒的安息,不仅是永远不再有劳苦,也是永远不再有疾病、永远不再有死亡、不再有疼痛、悲哀和分离等等一切的痛苦。
3、进入没有罪和一切的不义的地方
第三,今生除了劳苦、疾病和死亡,还有一样让我们痛苦、绝望,就是这个世界满了罪恶。我们每天通过新闻不难知道这个世界的真相,前几年徐州铁链女的新闻,还有这几年缅北电信诈骗的新闻,令我们触目惊心。但我们知道更可怕的是什么吗?更可怕的是这些罪恶并非孤立和个别的,而是形成了产业,很多犯罪都是常态化、专业化的,参与犯罪的和受害者的数量甚至不是成千上万,而是成百万,成千万。我们这些做父母的尤其感到这个世界的可怕,因为我们的孩子越来越容易接触各种各样的诱惑,各种罪恶的侵袭越来越防不胜防。所以,没有人对人生的期望单单是吃喝不愁,所有人还深深渴望安全,渴望生活在没有暴力、腐败、毒品等等罪恶的地方。
而这个没有罪恶的地方在哪里呢?虽然所有国家的宪法都写的很漂亮,虽然美国总统说人有免于恐惧的自由,但是今天谁敢在夜晚随便走在美国街头呢?虽然中国也宣称自由和法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但是我们聚会自由吗?我们买的房子到现在还不能拿到钥匙,有哪个法院会公正的审理这件事吗?所以,就算人们可以不生病,可以长生不老,但我们会愿意永远生活在这样一个充满罪恶的世界吗?
所以,我们基督徒渴望的永生不只是长生不老,还必须绝对公义和光明,那里必要有公义的日头照耀,以致没有一点黑暗和邪恶可以存在。这才是我们所盼望的永生,也唯有这样的永生才值得向往、值得信仰。
二、彼得的认信
那么,这样的永生人类要如何才能得着呢?彼得在此的认信就是答案:“你有永生之道……你是神的圣者。”所以这个问题的答案就是主耶稣,他有引导人进入永生的方法,或者更准确的说“他就是进入永生的道路。”因为他是“神的圣者”。
圣者这个词在圣经中最多的用法是指神自己,耶和华是“以色列的圣者”;其次,也可以指天使和先知。例如:申33:2节说【耶和华从西奈而来,从西珥向他们显现,从巴兰山发出光辉,从万万圣者中来临。】这里的“万万圣者”就是指天使。而诗106:16节说【他们又在营中嫉妒摩西和耶和华的圣者亚伦。】这里的圣者显然指先知。
除此以外,“圣者”还有一个特殊的意义,就是指向弥赛亚,指向神的儿子。例如:诗16:10节说【因为你必不将我的灵魂撇在阴间,也不叫你的圣者见朽坏。】路1:35节【天使回答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 神的儿子。】彼得在此称耶稣为神的圣者就是这个意思,不是指一般的先知,而是指基督。这就好像马太福音16章中主耶稣问门徒怎么看自己,【他们说:“有人说是施洗的约翰;有人说是以利亚;又有人说是耶利米或是先知里的一位。”耶稣说:“你们说我是谁?”西门彼得回答说:“你是基督,是永生 神的儿子。”耶稣对他说:“西门巴约拿,你是有福的!因为这不是属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
其次,彼得的认信不仅是指向耶稣,而且是单单指向耶稣。他不是说信耶稣是得救的方法之一,而是说信耶稣是唯一得救的方法。“我们还归从谁呢?”是有排他的意思,是唯独的意思。这不是我曲解彼得的意思,因为徒4:12节彼得面对犹太公会也是这么说,而且说的更清楚【除他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徒4:12)】这也不是彼得误解了真理,因为主耶稣自己也宣告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了。(约14:6)】
所以福音的核心就是关于主耶稣基督,永生虽好,但是若不藉着耶稣基督就没有人能得着。得救不在于人的善行,而单单在于他对基督的态度:信还是不信;以及他与基督的关系:拒绝还是跟随。
三、我们的盼望在天上
第三,我们应当谨记:永生的盼望是要在复活之后,在新天新地中才能完全的实现。所以,我们在今生仍然难免受苦并不是上帝失信,而是上帝原本就是如此安排,今生不过是桥梁,彼岸才是真正的归宿。其实,圣经从未隐瞒真相和误导我们,希伯来书不是早就告诉我们:我们是客旅,是寄居的;我们心中向往的那荣美的家乡不是在地上,而是在天上。所以,基督徒看待今生不应留恋,不应恐惧,更不应模糊对天上的盼望。
彼得的认信虽然无比纯正,但他听说主耶稣要上十字架仍然极力阻拦,雅各和约翰的最大理想也仍然是在地上复兴大卫王朝,他们可以成为地上王国的重臣。所以我们对今世留恋或有执念也不奇怪,这实在是人之常情。
那么为什么我们的眼光容易停留在地上,而不容易仰望天上呢?一方面,因为地上并非一无是处。虽然世界满了罪恶,但是上帝仍然掌管和有恩典。所以,我们仍然能在今世经历一些美好,例如:物质的满足,精神的享受,以及友情、亲情、爱情……。
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其实世上一切的美好不过是天上美好的部分反映,如果地上的美好尚且让我们陶醉,那么天上的美好又会有多么的大呢?而且地上的美好也只是天上美好不完美、不完全的反映,如果我们觉得美国不错就把他当成天堂,如果我们觉得某个牧师不错就把他看成耶稣(其实人普遍有这样的倾向),那我们岂不早晚会失望,会被破碎,甚至心灵陷入极大的黑暗吗?因为这地上的任何国度都不可能真和天国媲美,这世上的任何人也不可能与基督相提并论。所以今生虽然有美好,但只是水中的月亮,既不是真正的月亮,其美好也一定远不如天上的月亮。所以亲爱的弟兄姊妹,我们若有智慧,就当盼望真正的“登月”,而不是水中捞月。
其次,我们留恋今生也因为我们缺乏对天国的美好的想象。有句笑话说:“贫穷限制了我们的想象力。”50年代流行这样的话:“共产主义就是楼上楼下、电灯电话”或者“共产主义就是天天吃土豆炖牛肉”。我们现在觉得这些比喻多么可笑,但有限的人就是如此贫乏。而如果我们对天国的想象也是如此无法脱离肉体的局限,那我们自然对天国的向往就很有限,尤其我们地上的生活如果还比较富足的话,我们就更难以向往天国了。
所以亲爱的弟兄姊妹,我们如何才能胜过对今世的留恋和对离世的恐惧呢?消极的说,我们应当敢于直面这个世界的罪恶与黑暗,我们只有对这个世界足够失望,足够死心,我们才舍得离开。而积极的说,我们应当常常仰望天空,常常默想天国和永恒,而且不是凭着人的想象力,而是寻求圣灵的开启。相信我们若能像保罗经历被提到三层天,在灵里常常看到属天的美好,那我们也就能像保罗一样说,而且是真诚的说:“(我)情愿离世与基督同在,因为这是好得无比的。(腓1:23)”
四、你们也要去吗?
最后,让我们来反省我们现在和神的关系以及我们的信心。今天我们分享的这两节经文的背景是很多人离开耶稣,不再与他同行。为什么呢?可能是因为他的话甚难,谁能听呢?也可能是因为很多人跟随耶稣是为了吃饼得饱,或者像犹大指望耶稣复兴大卫王朝自己好建功立业。总之,很多人越来越发现耶稣和自己以为的、期望的神不一样,而他们并不愿意放下自己的理想和主张来听从耶稣的意思,所以他们就渐渐离开了。
我有时看看自己的身边也会感慨,因为一些曾经和我一起受洗,一起来教会,甚至一起服侍过的人已经远离神了。信主越久不一定信心越强,反而可能显出我们信仰的根基并不稳固。咱们教会多数的弟兄姊妹都是老信徒,我们是否也对上帝有失望呢?我们是否有时怀疑上帝的慈爱和能力呢?求主帮助我们,使我们真知道他,并且照明我们心中的眼睛,使我们真知道他的恩召有何等指望。但愿我们在被圣灵问到“你还要跟随我吗”时,我们能像彼得如此回应:“主啊,你有永生之道,我们还归从谁呢?”阿们!
「祷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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