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集邀請到李振源,人本基金會「人權暨教育政策專門委員」來談談讓人崩潰的Trouble Two。
振源兒子2歲多時,過年去長輩家,突然動手打了才初次見面的親威家小孩。
這對從不打小孩的振源來說,很是驚訝!(❗❗會打人的小孩不一定是從被打的經驗學來的?)
事後詢問,他是因為想要看人打電動被擋住,所以動手。
難道,小孩打人是因為自己也遇到了trouble?(🤔trouble, too)
大人覺得小孩故意打人,是不對的行為。📌然而,小孩的確故意,但他的故意是在於「排除障礙」,而非「傷害對方」,這二種意圖截然不同!如果大人不予以區分,不僅對小孩不公平,對爸媽想要教導小孩也是一種阻礙。
爸媽在管教時,也會出現一些邏輯問題。
例如,當小孩咬人,爸媽常說:「你被人家咬會不會痛?你不喜歡被咬,所以也不要去咬別人。」
如果小孩是出於防衛或攻擊,應該就是要對方感到痛,企圖用同理心期待小孩改變行為,除了邏輯出問題,更忽略了孩子所處的「自我中心」階段。
振源不斷提出安慰--「爸媽不要太沮喪」,這除了方法,更需要心法,趕緊進來聽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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