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為自己有益,並且有益於近人。“
什麼是我行為的準則和標竿?
在說話或行動前,
我是否能夠在意識及潛意識中連結上天主、自己和他人?
在彌撒感恩祭開始時,主禮通常會用第一式懺悔禮的告白,
自然而然就引導人進入制式的良心省察回應説,
「我向全能的天主和各位教友,承認我在思、言、行為上的過失⋯⋯」,
一方面這是事實,
可是另一方面自己可能還沒有想起什麼過失,這段禮儀已經結束了。
所以要正確懂得這句話同樣要小心、注意,如同昨天的智語一樣,
否則又會造成一切只要看天主就好,但卻失去了自己。
這句智語婉轉要表達的是:
說話、行事前先要自問是否中悅天主、對自己有益,
並足以為他人表率。
聖保祿在格林多前書第八章的說法是,
如果我吃肉讓我的弟兄跌倒,那我就不吃。
對聖依納爵來說,表率很重要,
但不是為做給別人看,讓別人覺得我不錯,而是說那個人太軟弱了,
因為我如果這樣做,會造成他跌倒,就是害了他,
所以第九章聖保祿說:「為一切人要成為一切」,
這是引導我回到神操原則與基礎所講的「平心」、彈性及調整。
讓自己回到平衡後,我就不需要讓一切人都喜歡我,
這才是真正內心的自由,在平衡中行事,
但是我也要小心避免「自我主義」,
這才是讓別人跌倒的重要原因。
對自己不利也不會有益於近人。
主講/甘國棟 神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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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凝視窗外浮現遐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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