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遵守戒律比遵守勸告需要更多、更清晰的徵兆。“
您有一個想法或計劃要完成,會希望天主給一個徵兆嗎?
如果遵守戒命或規律是理所當然,那麼接受勸告呢?
聖依納爵的這句智語顯然值得我們深思,
這句話為我真實的活出信仰帶來什麼啓發?
聖保祿在給格林多人的第二封信,說明新約的意義:
「這約不是在於文字,而是在於神,
因為文字叫人死,神卻叫人活。」
因此遵守戒律的態度就是光是遵守字義,
就是單單靠遵守戒律而生活,這在信仰的活化上是不夠的,
還需要其他的協助整合,才能活出圓滿的信仰。
「徵兆」展現在時代或個別的信仰中,
在大公教會,教宗會因應時代狀況發表勸諭,
勸諭比戒律更具體回應在當代如何活出信仰的內涵,
換句話說,信仰不是死守戒律的字義,
如果人單單要靠戒律活出信仰,那麼就要有更多的考量。
因為戒律那麽死硬,你要確認這真的是天主的旨意,
因此比遵守勸告需要更多、更清晰的徵兆。
Richard Rohr神父認為七到八成的基督徒是守規則的信友,
舊約的梅瑟五書就是不斷教導和提醒,
猶太人要遵守雅威的戒命,
而繼續傳承這個信仰的基督徒,
很容易因此簡化自己的信仰,認為只要遵守戒命就夠了。
保祿在迦拉達書多次強調,人成義不是由於遵行法律,
而只是因著對耶穌基督的信仰···,
因為,如果成義、得救是賴著法律,
那麼,基督就白白地死了。
主講/甘國棟 神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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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羅耀拉聖殿 Sanctuary of St. Ignatius, Loyo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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