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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政制度的运作离不开一人一票的选举,于是少数服从多数就成了一条基本原则,少数人的意愿必须服从多数人的意愿。为了整体运行正常,那怕多数优势微不足道,也当然占有统治权。这种民主制度也就不可避免的隐藏了一个绝大的危险,那就是“多数人的暴政。”
约翰·密尔的自由理念中,警告要警惕多数人的暴政。
问:“多数人的暴政”确实让许多宪政制度的拥护者伤透脑筋。
答:是的,因为这里有一个逻辑上和实践上都无法证明的问题,多数人就一定会行善事吗?更明确的事实可能会给出否定的答案,因为就广大民众的心智水平而言,指望一个深思熟虑的政治选择是不现实的。民众当下的判断首先出自个人感觉,而这个感觉在现代世界是极易受人操纵的。符合人的根本利益,或借用一个哲学术语,认识到人的“本真存在”是极其困难的。特别是高科技寡头手中的工具是如此有力,有效,一般人的认知能力根本无力反抗,相反,只会跟着走,哪怕被引向悬崖也不会觉醒。看看纳粹时代的德国和当今的美国,这个判断大致不错。对“多数人的暴政”给予最清晰论述的人是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一书上卷第七、八两章,托克维尔极为清醒地论述了这个问题。他指出:“当我看到任何一个权威被授予决定一切的权利和能力时,不管人们把这个权威称作人民还是国王,或者称作民主政府还是贵族政府,或者这个权威是在君主国行使还是在共和国行使,我都要说这是给暴政拨下了种子。”他在这里说的权威就是多数决定权。一旦这个权力成为剥夺少数人权力的专横力量,就形成多数人的暴政。这个概念在英文、法文中是同样的表述,tyranny of majority.
问 :托克维尔似乎对民主制度的运作有许多担心.
答:是的,当然,他首先承认建立民主制度是世界性的潮流,但他不相信民主制度能自动地保护人的自由 。他说:“我最担心于美国的并不在于它推行极端的民主,而在于它反对暴政的措施太少。”他100多年前的担心在当下的美国很可能会成为现实。因为制定宪法的美国先贤都是君子,他们不可能想到美国人会选一位罪犯来担任共和国总统。所以美国宪法中没有明确的条文禁止有犯罪行为的人竞选总统。于是,一个可笑的事实就是,在美国,罪犯不能当兵,不能进入公务员系统,但他可以当三军总司令和最高行政首脑。这说明大部分美国人投票时不大在意一个人的品性如何,只要他接受的信息让他相信某个候选人会给他带来直接利益。英国政治哲学家迈克尔·奥克肖特对这个问题有更深入的分析,他在《代议制民主中的大众》一文中指出:“那些虚弱、无知、胆怯、贫穷和不幸的个体,会不自觉的寻找一个能唤起困境联想的人做他们的保护者。”正如古斯塔夫·勒庞在《乌合之众》一书中所指出的,“群体并不进行推理,他对观念或是全盘接受或是完全拒绝,对他产生影响的暗示会彻底征服他的理解力,他会产生狂暴而极端的情绪,同情心会变成崇拜。一旦心生反感,也立刻会变为仇恨。”
问:这种状态下的多数当然可能对少数不顺从他们的人施加压迫。
答:有趣的是密尔对多数人的暴政的考察恰恰追随了托克维尔的足迹,以美国为观察对象。他说:“终于出现了一个民主共和国,占据了地球上面很大的一块,表现为国族群体中最有
力量的成员之一,既有着巨大的现存事实足供观察,于是这种选举制和责任制政府就成为观察和批评的对象。”他说的这个大民主共和国就是美国。密尔强调:“在今天的政治思想中,一般已把多数人的暴虐这一点列入社会所需谨防的诸种灾祸之内了。”他对这个问题的分析 是从两个方向展开,一是多数人所选出的政府可能会屈服于多数的压力对少数采取不利措施。二是社会中占多数的舆论氛围对少数的压制。先说第一个方向,在密尔看来,首先,所谓“自治政府”和“人民施用于自身的权力”这类说法是不真实的,因为运用权力的人民,也就是人民所推举出的掌权者,和权力所加的人民,也就是被统治的大众,是不一致的。这就是说,治人者和受治者不是一回事。其次,所谓“自治政府”也不是真正的每个人参与管理的政府,它总是由一些人来管制另一些人。再次,所谓“人民意志”实际上只是最多的或最活跃的一部分人的意志,亦即多数或者那些能使自己被承认为多数的人们的意志,结果人民会压迫自己中的一部分人。密尔在书中对“一部分”和“会”这两个表述都用了斜体字加以强调,就此,密尔特别强调“此种妄用权力之需加防止正不亚于任何他种”。密尔的这个分析在于提醒人们,大多数人选出的代表大多数人的政府有相当大的可能对少数人施行多数人的暴政。其实在暴政国家中,多数人的暴政是常态。我们都熟悉“广大人民群众对一小撮阶级敌人实行专政”这种意识形态,它是多数暴政的合理化。密尔的时代,共产暴政和纳粹暴政尚未出现,他分析的是民主体制下多数人暴政的可能性 。
问:看来民主制度下靠多数选票上台的政府,如果其首脑和核心成员都是纳粹的拥护者和民主的反对者,多数人的暴政就可能成为现实。
答:是的,这表明选举这个团伙上台的民众对暴政并不敏感,甚至不排除这些选民也接受暴政意识形态,所以上下结合,民主制度下的多数暴政就会成为现实。当年托克维尔担心美国反对暴政的措施太少,那时托克维尔就看到“在挤进美国政界的那一大群人中,现已很少有人具有昔日美国人曾引以为荣的,和何时何地都应当作为伟大人物的突出特点的那种豪爽性格和刚直不阿精神了。”托克维尔要是亲眼见到当下的美国政府,他恐怕要惊掉下巴。不过,托克维尔对美国体制并不绝望,因为他相信法治。他指出“美国人赋予法学家的权威和任其对政府施加的影响是美国今天防止民主偏离正轨的最坚强壁垒。”因为托克维尔看到“在法学家的心灵深处,隐藏着贵族的部分兴趣和本性,他们和贵族一样,生性喜欢按部就班,由衷热爱规范,他们也和贵族一样,对群众行为极为反感,对民治的政府心怀蔑视。”这就表明托克维尔希望法官、律师这些民主制度下的贵族会抵抗乌合之众拥戴的政府,阻止他们施行多数人的暴政。现在我们可以亲眼见证这场生死搏斗,在美国,那些勇敢的法律斗士已经挺身而出。然而鹿死谁手,殊难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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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政制度的运作离不开一人一票的选举,于是少数服从多数就成了一条基本原则,少数人的意愿必须服从多数人的意愿。为了整体运行正常,那怕多数优势微不足道,也当然占有统治权。这种民主制度也就不可避免的隐藏了一个绝大的危险,那就是“多数人的暴政。”
约翰·密尔的自由理念中,警告要警惕多数人的暴政。
问:“多数人的暴政”确实让许多宪政制度的拥护者伤透脑筋。
答:是的,因为这里有一个逻辑上和实践上都无法证明的问题,多数人就一定会行善事吗?更明确的事实可能会给出否定的答案,因为就广大民众的心智水平而言,指望一个深思熟虑的政治选择是不现实的。民众当下的判断首先出自个人感觉,而这个感觉在现代世界是极易受人操纵的。符合人的根本利益,或借用一个哲学术语,认识到人的“本真存在”是极其困难的。特别是高科技寡头手中的工具是如此有力,有效,一般人的认知能力根本无力反抗,相反,只会跟着走,哪怕被引向悬崖也不会觉醒。看看纳粹时代的德国和当今的美国,这个判断大致不错。对“多数人的暴政”给予最清晰论述的人是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一书上卷第七、八两章,托克维尔极为清醒地论述了这个问题。他指出:“当我看到任何一个权威被授予决定一切的权利和能力时,不管人们把这个权威称作人民还是国王,或者称作民主政府还是贵族政府,或者这个权威是在君主国行使还是在共和国行使,我都要说这是给暴政拨下了种子。”他在这里说的权威就是多数决定权。一旦这个权力成为剥夺少数人权力的专横力量,就形成多数人的暴政。这个概念在英文、法文中是同样的表述,tyranny of majority.
问 :托克维尔似乎对民主制度的运作有许多担心.
答:是的,当然,他首先承认建立民主制度是世界性的潮流,但他不相信民主制度能自动地保护人的自由 。他说:“我最担心于美国的并不在于它推行极端的民主,而在于它反对暴政的措施太少。”他100多年前的担心在当下的美国很可能会成为现实。因为制定宪法的美国先贤都是君子,他们不可能想到美国人会选一位罪犯来担任共和国总统。所以美国宪法中没有明确的条文禁止有犯罪行为的人竞选总统。于是,一个可笑的事实就是,在美国,罪犯不能当兵,不能进入公务员系统,但他可以当三军总司令和最高行政首脑。这说明大部分美国人投票时不大在意一个人的品性如何,只要他接受的信息让他相信某个候选人会给他带来直接利益。英国政治哲学家迈克尔·奥克肖特对这个问题有更深入的分析,他在《代议制民主中的大众》一文中指出:“那些虚弱、无知、胆怯、贫穷和不幸的个体,会不自觉的寻找一个能唤起困境联想的人做他们的保护者。”正如古斯塔夫·勒庞在《乌合之众》一书中所指出的,“群体并不进行推理,他对观念或是全盘接受或是完全拒绝,对他产生影响的暗示会彻底征服他的理解力,他会产生狂暴而极端的情绪,同情心会变成崇拜。一旦心生反感,也立刻会变为仇恨。”
问:这种状态下的多数当然可能对少数不顺从他们的人施加压迫。
答:有趣的是密尔对多数人的暴政的考察恰恰追随了托克维尔的足迹,以美国为观察对象。他说:“终于出现了一个民主共和国,占据了地球上面很大的一块,表现为国族群体中最有
力量的成员之一,既有着巨大的现存事实足供观察,于是这种选举制和责任制政府就成为观察和批评的对象。”他说的这个大民主共和国就是美国。密尔强调:“在今天的政治思想中,一般已把多数人的暴虐这一点列入社会所需谨防的诸种灾祸之内了。”他对这个问题的分析 是从两个方向展开,一是多数人所选出的政府可能会屈服于多数的压力对少数采取不利措施。二是社会中占多数的舆论氛围对少数的压制。先说第一个方向,在密尔看来,首先,所谓“自治政府”和“人民施用于自身的权力”这类说法是不真实的,因为运用权力的人民,也就是人民所推举出的掌权者,和权力所加的人民,也就是被统治的大众,是不一致的。这就是说,治人者和受治者不是一回事。其次,所谓“自治政府”也不是真正的每个人参与管理的政府,它总是由一些人来管制另一些人。再次,所谓“人民意志”实际上只是最多的或最活跃的一部分人的意志,亦即多数或者那些能使自己被承认为多数的人们的意志,结果人民会压迫自己中的一部分人。密尔在书中对“一部分”和“会”这两个表述都用了斜体字加以强调,就此,密尔特别强调“此种妄用权力之需加防止正不亚于任何他种”。密尔的这个分析在于提醒人们,大多数人选出的代表大多数人的政府有相当大的可能对少数人施行多数人的暴政。其实在暴政国家中,多数人的暴政是常态。我们都熟悉“广大人民群众对一小撮阶级敌人实行专政”这种意识形态,它是多数暴政的合理化。密尔的时代,共产暴政和纳粹暴政尚未出现,他分析的是民主体制下多数人暴政的可能性 。
问:看来民主制度下靠多数选票上台的政府,如果其首脑和核心成员都是纳粹的拥护者和民主的反对者,多数人的暴政就可能成为现实。
答:是的,这表明选举这个团伙上台的民众对暴政并不敏感,甚至不排除这些选民也接受暴政意识形态,所以上下结合,民主制度下的多数暴政就会成为现实。当年托克维尔担心美国反对暴政的措施太少,那时托克维尔就看到“在挤进美国政界的那一大群人中,现已很少有人具有昔日美国人曾引以为荣的,和何时何地都应当作为伟大人物的突出特点的那种豪爽性格和刚直不阿精神了。”托克维尔要是亲眼见到当下的美国政府,他恐怕要惊掉下巴。不过,托克维尔对美国体制并不绝望,因为他相信法治。他指出“美国人赋予法学家的权威和任其对政府施加的影响是美国今天防止民主偏离正轨的最坚强壁垒。”因为托克维尔看到“在法学家的心灵深处,隐藏着贵族的部分兴趣和本性,他们和贵族一样,生性喜欢按部就班,由衷热爱规范,他们也和贵族一样,对群众行为极为反感,对民治的政府心怀蔑视。”这就表明托克维尔希望法官、律师这些民主制度下的贵族会抵抗乌合之众拥戴的政府,阻止他们施行多数人的暴政。现在我们可以亲眼见证这场生死搏斗,在美国,那些勇敢的法律斗士已经挺身而出。然而鹿死谁手,殊难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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