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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过年来1963年,正好碰上佛祖诞辰2527年,东南亚有大量的人信奉佛教,但是吴庭艳家族信奉天主教,因此大力提倡天主教,打压佛教。在顺化,很多人挂上旗子庆祝佛诞。但是当局派了人来强制取缔,天主教的节日,倒是允许挂梵蒂冈的旗子庆祝。一来二去,矛盾越来越激化,吴庭艳政府处处打压佛教徒,资源分配也向天主教徒倾斜。矛盾很快就越闹越尖锐。当时,越南70~90%以上的人口是佛教徒。
当时在南越的外国媒体记者很多,纽约时报的记者甚至在前一天就得到了消息,说是要出大事儿。果然,一名年老的僧人缓缓走到大街中央,盘腿坐定。旁边的人往他身上泼了一桶汽油之后就点了火。这位老和尚释广德就在大庭广众之下,一动不动,自焚而死。警察也想冲上去救他,但是一群和尚围成一圈,就是不让警察进去。释广德自焚的照片被美联社传遍了全世界。很快,又有6个佛教徒在街头自焚身亡。吴庭艳家族的人顿感“压力山大”。压力来自白宫,肯尼迪要求吴庭艳跟佛教徒和解。但是吴庭艳就是不干,而且还在8月份宣布进入军事管制。
全世界媒体也都发现了,怎么南越的外交部长也剃了个大光头啊?他也是佛教徒,在出国朝圣的时候,被吴庭艳抓了,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激化了。美国驻南越的大使洛奇向白宫报告,吴庭艳犯了众怒,手下的军人想发动政变推翻他。美国决定不干涉,随便你们怎么折腾。
1963年11月,军方的杨文明发动叛乱,吴庭艳兄弟几个都被乱枪打死,被埋在美国大使馆附近的一个公墓,没有墓碑。当时北越的胡志明都吃了一惊。吴庭艳算是当时南越能力最强的人了,其他人还不如吴庭艳呢,南越当局再也找不出一个能服众的领袖了,毕定分崩离析。美国人怎么会如此轻易的抛弃一个忠诚的傀儡呢?
不过在这一时期,最臭名昭著的一项研究就是所谓的“橙剂”。这种化学物品的大桶是橙色的,因此叫“橙剂”。 美国人当时被越南的气候弄得彻底麻了爪。他们对付日本人的办法就是扔燃烧弹。要不负责轰炸的李梅将军有个日本外号就“鬼畜”呢!但是这一招在越南不好使,越南地处热带,空气潮湿。你想一把大火把林子全烧光,那是很难的。美国人急眼了,他们不惜一切代价来破坏地面的植被,破坏这些花草树木。
这是在马里兰州的一个陆军基地里研发的,领头的是陆军生化农业部门的布朗博士。DARPA给他的目标有两个,第一个是让花草树木彻底掉光叶子,大树都变得光秃秃的,游击队也就无法借助茂密的丛林藏身了。这真是一种釜底抽薪的绝户计。还有一个目标就是打击越南游击队最重要的食物木薯,用饥饿来逼迫游击队员就范。
落叶剂其实就是两种农药的混合物。是孟山都和陶氏化学生产的。这两种除草剂基本上是安全的,只要在干燥的环境下晒几天太阳,也就不再有害了。美国人想的倒是挺好的,但是后果实在是他们预料不到的。
戈德尔独自操盘整个计划。他明白,这样的化学毒剂是是日内瓦公约禁止的。但是他根本无所顾忌。这个计划的成本很高,起码要3年才能见效。没有高层的支持,他一个人哪有这么大的胆子?这事儿是美国总统肯尼迪批准的。
南越的总统吴庭艳是这个计划的支持者。他亲自划定了一块区域,让美国人做实验。当然,美国人是不会亲自动手的,是南越飞行员开着直升机在这两块地上空兜了一圈,喷洒了落叶剂。效果很不错,没多久树木就掉光了叶子,变得光秃秃的,当然大树也就不可能再存活下去了……
沃尔夫和助手两个人开始了对洗脑的研究。他们对朝鲜战争之中释放的战俘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当然,沃尔夫他们是以民间组织的形式工作的,背后支持的机构就是中情局。他们还尽可能的寻找苏联和东欧的叛逃者,问他们苏联这方面的情况。得到了不少的信息,比如苏联如何给犯人施加压力。中情局当然也会照着去做,中情局也不是善男信女。
联邦调查局也会插手此事,他们从逮捕的苏联间谍身上搜出了白色的液体,怀疑这是控制人的药,但是化验了半天也不知道是啥。美国人也开始想办法开发药物,比如说吐真剂。当然,这都是上不了台面的事情。很多档案没有解密。
DARPA在2005年和中情局再一次合作展开洗脑方面的研究。我也不知道与他们是怎么研究的。不过不能否认,正是这些研究推动了脑科学和心理学的发展。尽管当年他们的目标看起来比较邪恶……
到1975年,激光器放上了海军的试验台。1978年,第一次实现了击毁来袭导弹。只不过导弹很慢,也很小。只有战术意义。到1980年,美国人研发出了大功率的氟化氢化学激光器。能够以70兆瓦的功率连续输出70秒,是当时美国最强大的连续光激光器。可以装到地上,也可以装到飞机上。他们把这种大型激光器安装到了C135运输机的肚子里。C135运输机的民用型号就是大名鼎鼎的客机波音707,也曾经是美国总统的座机空军一号。
氟化氢激光器发出的是一种红外激光,波长2.7~2.9微米,大气对这个波段的吸收率还是很高的。但是把氢替换成氘,发出的波长就变成了3.8微米,大气吸收率就降下来了。氟化氢激光器的结构类似于火箭发动机,用乙烯在三氟化氮之中燃烧,产生出游离的氟离子,再喷入氢或者氘和氦的混合气体。氟就会和氢或者氘产生化学反应。这个化学反应是非常剧烈的,在光学谐振腔之中会发射出超强的激光。
这台激光器在80年代完成了几次打靶试验,他们在对一颗老化的卫星做照射实验的时候,激光器的内部发生了损坏。美国对这种激光器还不算太满意,他们的目标是打击上升段的洲际导弹。那就需要把激光器装在飞机上,飞到苏联的附近,当洲际导弹飞起来的时候,用超强激光把导弹击毁在自己家里,这是最好的方法。而且飞机自身还要躲在苏联防空圈之外,激光炮的射程必须足够远才行。这就需要一架大型飞机,一开始,美国人从印度航空手里收购了一架旧的波音747-200型飞机,在这架飞机上做了几十次测试。后来又换成了一架生产线上刚下来的崭新的波音747-400型飞机,这架飞机总算够大了。飞机越大,能够提供的能量就越多。
美国和加拿大联合设立了北美防空司令部。在北极沿岸设立了一大群雷达站,死盯着从北极地区飞过来的可疑物。他们在格陵兰岛设立了一个雷达站,代号叫“J”。这个雷达站距离北极只有1500公里,一年里有9个月是冬天,被冰雪覆盖。在这9个月里面,有4个月是极夜,太阳根本就不露面,月亮偶尔从地平线上冒出来。
就在这个千里冰封的苦寒之地,美国人在这里建立了现代化的大型雷达站。可以看到3000英里之外的目标。电力就来自海里的那艘军舰,这艘船提供的电力足够1.5万普通家庭使用的。这艘船的燃油发电机散发出了很大的热量,哪怕天寒地冻,船周围的海水也是不会结冰的。
这个基地有200多人,他们90%的时间很无聊,10%的时间很恐惧。他们生怕看到苏联发动核打击,一旦核打击来临,也就意味着他们在美国的家人很可能就要遭殃了。就在1960年10月5号,J雷达站进入了全天候执勤模式的第三天,下午3:15,雷达报警器亮起了红灯……
克里斯托菲洛斯做了一个大胆的设想,假如在大气层上方爆炸一大堆氢弹。会在大气层的上方制造出无数的高能粒子。这些粒子都是带电的。在地球的磁场之中,他它们可以形成一朵云,笼罩在头上。当苏联的核导弹打向美国,穿过这层高能粒子云的时候,电子元件就会被损坏坏,甚至可能烧毁核弹。这就等于是在自己的头顶张开了一张核保护伞,可以防御住了苏联的导弹袭击。现在的关键问题就是能不能在头顶上形成一朵持续的,面积够大的高能粒子云。
1958年的7月14号,一大群科学家来到了美国国家战争学院。他们是来这里做一项高级研究,代号137号工程。是高级研究计划局的头号项目。他们的目标就是要找到没有受到重视的国家安全问题。包括潜艇战,气球战,生物武器,化学品探测以及激光武器。最有意思的话题就是那一朵高能粒子云,它被称为克里斯托菲洛斯效应。
领头的科学家就是我们的老熟人约翰·惠勒,基普·索恩和费曼的老师,手下还有两位未来的诺贝尔奖得主尤金·维格纳和瓦尔·菲奇。这个团队有5个来自普林斯顿大学,4个来自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3个来自伊利诺伊大学,斯坦福、芝加哥、加州理工各1位。还有4名科学家来自洛斯阿拉莫斯、利弗莫尔、橡树岭和桑迪亚核物理实验室。另外两名科学家来自国防工业部门,一个人来自通用,一个来自杜邦化学品公司。可以说是产学研都齐了。这都是牛人之中的牛人啊!……
R7火箭原本是为了洲际导弹开发的一种火箭。北约组织给予的代号叫“SS-6警棍”。这种火箭长得比较短粗,有四颗巨大的助推器,因此外形长得还是挺难看的。起码不像我们印象里的火箭那样修长挺拔。长34米,直径3米。看上去还算是比较细的,但是旁边还有4个一样粗的助推器呢,一下就显得特别胖。起飞重量280吨,射程可以达到8800公里,基本上算是一种洲际导弹。
当时,这种火箭并不是特别成熟,燃料是液氧和煤油,都是需要临时加注的,特别是液氧,这东西必须低温保存,所以,发射前准备时间也很长。对于洲际导弹来讲是不合格的。假如赫鲁晓夫同志下命令发射,手下要费劲巴拉的忙活20个小时才能发射出去,黄花菜都凉了。敌人最多给你20分钟时间。所以这种火箭是可以当做洲际导弹的,但是没有实用性。还是用来发射卫星更加合适。发射卫星的话,准备时间长一些不是什么大问题,缺点也就不突出了。
不过,这颗火箭还是有很多的创新之处的,起码基本摆脱了德国人的老路子。美苏两国的火箭可以说都是从德国的V2导弹延续过来的。过去德国设计的V2导弹采用的是燃气舵技术。也就是用耐高温的叶片控制火箭喷出的高温燃气的方向。R7火箭采用的是游动发动机的办法,所谓的游动发动机,就是发动机本身可以摇摆,改变喷射方向,或者是大幅度改变推力,达到控制火箭姿势的目的。
R7火箭后来不断的改进和完善,几乎成了世界上发射成功率最高的火箭,因为发射的次数实在是太多了,截止到2000年,发射次数1628次,成功率97.5%。后来的载人飞船东方号、上升号、联盟号都是在R7火箭的基础上不断的完善研发的。到现在,美国宇航员要想去国际空间站,还必须坐联盟号上去,谁叫美国现在飞船青黄不接呢。
诺依曼住在新泽西,来加州一趟不容易。因此他一出现就成了大家追捧的明星。对于其他人来讲,有两件事最重要,在兵棋游戏之中击败诺依曼,或者是观察诺依曼玩儿兵棋游戏的思路。早在1926年,诺依曼就写了一篇休息室游戏理论的文章,在这篇文章之中包含了一个原理,那就是最小最大定理。
他当时很关注打牌或者是下棋这类博弈活动。一开始理论也只是局限在这些活动方面。但是后来他遇到了摩根斯坦,摩根斯坦拉着诺依曼写了一本书叫《博弈论和经济行为》,他们强调博弈论才是经济学的真正基础。这本书非常厚,大概有1200页。数学部分全是诺依曼动笔。开头的绪论是摩根斯坦写的,他负责煽风点火。目前大家把这本书当做是博弈论的开端。冯·诺依曼就是博弈论之父。当然,我们知道在此之前,已经有一些零星的博弈论研究了。但是没有把博弈论和经济学挂钩,因此影响不大。但是诺依曼的书一下子名气大了,《纽约时报》甚至用一整版来介绍这本书。这本书就是名气很大,地位很重要,但是读者很少的典型。
那么冯诺依曼的研究成果究竟是什么呢?首先他研究的是零和博弈。整个博弈过程里,有人得就有人失,得失相加总是0。这就是零和博弈。剪刀石头布就是最典型的零和博弈。赢家得1分,输家-1,平局都是0,无论是你怎么玩儿,反正大家加起来都是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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